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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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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半天我忍不住又問:「是真的嗎?是誰說的?有正式的檔案?」

他說:「檔案肯定有,我們肯定看不到。反正大家都這麼說嘛。」

居麻大喊了一個國家領導人的名字,又嚷嚷道:「是他說的!昨天給我打的電話!」

大家鬨堂大笑,轉移了話題。

其實我還想問:「你們覺得定居好嗎?」再一想,真是個蠢問題。定居當然好了!誰不向往體面穩定、舒適安逸的生活呢?

荒野終將被放棄。牧人不再是這片大地的主人,牛羊不再走遍這片大地的每一個角落。本來就貧瘠單薄的植被,將失去它們最重要的養料——大量牲畜糞便。而沒有了牲畜的反覆踩踏,秋天的草籽也失去了使之深入土壤的力量。它們輕飄飄地浮在乾涸的沙地上,扎不下根去,漸漸爛朽,然後在春天的大風中被吹散。脆弱的生態系統越發脆弱。荒野徹底停留在廣闊無助的岑寂之中……荒野終將被放棄。

而在北方,在烏倫古河兩岸,為滿足牧人定居後的需求,大量的荒地將被開墾成農田,飢渴地吮吸唯一的河流。河流漸漸斷流,下游湖泊萎縮,從淡水湖轉變成鹽水湖,魚類面臨滅頂之災。為了讓停止南遷後的畜群渡過漫長寒冬,人們無法遵循貧瘠土地只能種兩年停一年的輪耕法則,在有限的土地上大量投入化肥,催生肥大多汁的草料。還有地下水的抽取,還有生活垃圾的汙染……這些還有什麼可說的呢?

居麻一喝醉了就罵我滾。我要是有志氣,應該甩開門就滾。可甩開門能滾到哪裡去呢?門外黃沙漫漫,風雪交加,無論朝著哪個方向,走一個禮拜也走不到公路上去。況且還得拖個比我還大的行李,況且還有狼,只好忍氣吞聲。

我剛進入這片荒野的時候,大家給我安排的工作不是太多。每天下午幹完自己的活,趁天氣好,總會一個人出去走很遠很遠。我曾以我們的黑色沙窩子為中心,朝著四面八方各走過好幾公里。每當我穿過一片曠野,爬上曠野盡頭最高的沙丘,看到的仍是另一片曠野,以及這曠野盡頭的另一道沙梁,無窮無盡——當我又一次爬上一個高處,多麼希望能突然看到遠處的人居和炊煙啊!可什麼也沒有,連一個騎馬而來的影子都沒有。天空永遠嚴絲合縫地扣在大地上,深藍,單調,一成不變。黃昏斜陽橫掃,草地異常放光。那時最美的草是一種纖細的白草,一根一根筆直地立在暮色中,通體明亮。它們的黑暗全給了它們的陰影。它們的陰影長長地拖往東方,像魚汛時節的魚群一樣整齊有序地行進在大地上,力量深沉。

走了很久很久,很靜很靜。一回頭,我們的羊群陡然出現在身後幾十米遠處(剛到的頭幾天,無人管理羊群,任它們自己在駐地附近移動),默默埋首大地,啃食枯草。這麼安靜。記得不久之前身後還是一片空茫的。它們是從哪裡出現的?它們為何要如此耐心地、小心地靠近我?我這樣一個軟弱單薄的人,有什麼可依賴的呢?

在這無可憑附的荒野,人又能依賴什麼呢?我們安定下來的第二天,就在沙窩子附近的沙丘最高處插了一把鐵鍁,掛了一件舊大衣。遠遠看去,像是站了個人在那裡——用以嚇唬狼。剛駐紮下來時,有尋找駱駝的牧人繞道前來提醒:前幾日,兩隻狼在大白天襲擊了羊群,咬死了四隻羊。

從此,這個假人成為我們沙窩子的地標,無論走多遠,只要回頭看到它還好端端地站在那裡,心裡便踏實。反之則心慌意亂,東南西北一下子全亂套了,尤其是陰天裡。

略懂漢話的居麻對「迷路」一詞的說法是「忘了」,說:「今天下午嘛,我又‘忘了’。羊在哪個地方,我在哪個地方,這邊那邊,不知道了嘛!」

我試著打聽過我們待的這個地方叫什麼地名,但這麼簡單的問題,居麻卻怎麼也領會不了。於是直到現在我都沒弄清自己到底在茫茫大地的哪一個角落度過了一整個冬天……只知道那裡位於阿克哈拉村的西南方向,行程不到兩百公里,騎馬三天,緊挨著杜熱鄉的牧地,地勢東高西低。據我的初步調查,這一帶能串門的鄰居(騎馬來回路程在一日之內)有二十來戶,每戶人口很少有超過四個人的。共十來塊牧地,每塊牧地面積在兩萬至三萬畝之間。大致算下來,每平方公里不到二分之一個人(後來我從畜牧局查了一下有關資料。密度比這還小,整個富蘊縣的冬季牧場,每平方公里不到四分之一個人)。

放下茶碗,起身告辭的客人,門一開啟,投入寒冷與廣闊之中;門一合上,就傳來了他的歌聲。就連我,每當走出地窩子不到三步遠,也總忍不住放聲唱歌呢。大約因為,一進入荒野,當你微弱得只剩呼吸時,感到什麼也無法填滿眼前的空曠與闊大時,就只好唱起歌來,只好用歌聲去放大自己的氣息,用歌聲去佔據廣闊的安靜。

加瑪一直戴著一對廉價又粗糙的紅色假水鑽的耳環,才開始我覺得俗氣極了。很快卻發現,它們的紅色和它們的亮閃閃在這荒野中簡直如同另外的太陽和月亮那樣光華動人!

另外她還有一枚鑲有粉紅色碧璽的銀戒指,這個可是貨真價實的值錢貨,便更顯得她雙手的一舉一動都美好又矜持。

我還見過許多年邁的、辛勞一生的哈薩克婦人,她們枯老而扭曲的雙手上戴滿碩大耀眼的寶石戒指。這些誇張的飾物令她們黯淡的生命充滿尊嚴,閃耀著她們樸素一生裡全部的榮耀與傲慢——這裡畢竟是荒野啊,單調、空曠、沉寂、艱辛,再微小的裝飾物出現在這裡,都忍不住用心濃烈、大放光彩。

有一天加瑪在一件舊衣服的口袋深處摸到了一枚假金戒指。當時已經擠得皺皺巴巴,擰成了一團。居麻把它掰直了,再套在一根細鐵棍上敲敲砸砸一番,使之恢復了原狀。為表示友誼,加瑪把它送給了我。我非常喜歡,因為它看上去和真的金子一模一樣。若是以前,我是說什麼也不會把這樣的假東西戴在手上的。可如今,在荒野深處這個儉樸甚至寒磣的家庭裡,在僅備最基本日常用具的生活裡,在空無一物的天地間,它是我唯一的修飾,是我莫大的安慰。它提醒自己是女性,並且是有希望和熱情的……每當我趕著小牛向荒野深處走去,總是忍不住不時用右手去撫摸左手的手指,好像那枚戒指是我身體上唯一的觸角,唯一的柄持,唯一的開啟之處。在藍天下,它總是那麼明亮而意味深長。

十二月初,每隔兩天,就會有南遷的披紅掛綵的駝隊(遷徙是重要的儀式,負重駱駝會被極力修飾)和羊群遙遠地經過我們的牧地。我和加瑪高高站在沙丘上,長時間目送他們遠去,默數他們的駱駝數量,判斷他們的財富。什麼也不為,什麼也不說。他們的行進真是驕傲又孤獨。荒野中,他們最倔強。

有一天早茶後,加瑪喚我出去。順著她的指向一看,又一支隊伍經過西面的荒野向南慢慢行進。但是加瑪又提醒我:「看,沒有馬。」仔細一看,果然,隊伍裡只有一個人步行牽著駝隊,同時還兼顧趕羊。看來看去再也沒有別人了。比起之前幾支又是摩托車又是座飾華美的馬匹的隊伍,這可真寒磣啊。加瑪判斷道:沒有馬是因為他家昨夜駐紮時,馬跑散了;只有一個人前進是因為其他人都找馬去了。

無論如何,那情景讓人看了很是辛酸。這是荒野,什麼樣的挫折都得接受,什麼樣的災難都得吞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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