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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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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隨南一回了家,門敲開,果然劉太太拿著一根小掃帚等在裡面,一下子就要朝著自己姑娘的腦門掃過來。南一「嗖」的一下躲到明月的身後,嘴上可沒討饒:「你打死我吧!來吧你打死我吧!你打不死我,我可就跑了!今天我回來了,你是不是想讓我真地跑了啊?」當媽的當時就洩了氣,抹著眼淚說吧:「早知道你這麼作,出生的時候我掐死你就好了。白浪費我這麼多年的糧食!進來!別在外面再給我顯眼!」

洗澡水是早就燒好了的。姐姐東一還在上海,明月穿著她的睡衣睡褲住在南一的上鋪。她是南一的常客,卻從來沒有在他家過夜,此時像只出籠的鳥,興奮難掩,跟南一一聊就是半宿才閤眼睡覺。半夜裡忽然覺得嘴巴和喉嚨發乾,迷迷糊糊嬌聲嬌氣地說:「渴了……要喝水。」忽然間睜圓了眼睛,她這是在跟誰說話?

南一蹬了被子回答道:「那,那不菜窖裡面都是嘛……」

第二日,明月跟南一一起吃了早點,然後一起上學,剛在教室裡面放下書包就被請去了教導主任的辦公室。主人是個大腹便便,頗佔地方的胖子,講了n多道理,最後說:鑑於兩位同學一直都是品學兼優的好學生,且逃學參加運動目的單純進步,那麼將不予重罰;但校紀不明無以治學,兩人須寫悔過書,家長簽字交上來,再做兩個星期的義工,清掃二樓西翼的廁所,以觀後效。

不過這都算啥?比起來同齡孩子們的讚許和崇拜,比起來她們站在教室的桌子上張牙舞爪地講述遊行時候的景象與激情,比起來那豪邁的英雄主義情懷,那些責罰都啥也不是。兩人清掃廁所的時候,南一會忽然抬起腦袋,沒頭沒尾地得意地說:「咱,咱們可是參加了遊行的人啊!」逗得明月哈哈地笑起來,然後兩人會再把遊行時候的所見所聞相互複述,確定,品咂一番。

但是在這振奮的情緒裡,仍有一件事情讓人困擾,不可救藥。

夜深人靜的時候,明月總會忽然醒過來,白天的理直氣壯,壯懷激烈都沒有了。忽然就會覺得有點心虛和害怕。她會想,當自己坐在遊行學生們的隊伍裡,逼著軍閥給答覆的時候,小王爺會在那輛黑色的車子裡做什麼呢?這個人脾氣不好,聽到家丁說她惡狠狠地說「我不!」的時候,會氣成什麼樣?可是他沒有真的下來捉她回去,他是給她留了面子的。如果他真的不想配合,早就可以揭穿那個謊言了。

之後的夜晚,她擔心的是另一件事情了:她不可能總賴在南一的家裡啊,她早晚都要回去的。她成串的犯錯:逃學,遊行,抗命不回,離家出走。王府裡可是有家法的,她看過那個粗大的專門用來揍人的黑色棍杖,就擺在祠堂一側。聽說,從前就有家眷因為不服管教被活活地揍死過……尤其尤其,這個人跟她說話的時候,有句兇惡的口頭禪:「找揍是吧?!」……可他一說這話,總是蹙著眉頭,似笑非笑,他可真好看啊,五官奪目,顏色鮮豔的好看……明月想到這裡,放心滿意足地睡著了。

她還小,不瞭解別人,也不瞭解自己。不久之後,她被送上了東渡的船,漂泊過渤海,黃海向另一個國家遠去。有一天在船上餐廳吃完了飯,拿著一本書坐在窗邊上看,侍者送上來一盤新鮮乾淨的水果,桃子和蘋果上面放著一串紫黑紫黑的葡萄。她於是想起來,他最愛吃的就是紫黑色的甜葡萄。

要真的,到了某個特定的時刻才能明白,為什麼在南一家的夜晚會輾轉反側,不能入睡呢?為什麼會看到一個小小的遙遠的東西也會想起他來呢?為什麼自由和快樂永遠不會簡單而且純粹呢?那油然而生,襲過心頭,阻塞了喉嚨,最後渲染在眼眶裡的,是那個害人生病的情感。想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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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這個時候,有人來到劉公館,登門拜訪了。

晚飯之後,女傭去開門,見是一個陌生的年輕人,身上穿著杏色的長袍,手裡提著個禮盒,和氣地問道:「可是劉南一小姐府上?」

「是啊。」

「汪明月小姐也在?」

「汪小姐也在。」

「麻煩您通報一聲,我是汪小姐的叔父。」

劉生劉太聞訊出門相迎,顯瑒被引進屋子裡,看見明月和南一。南一垂手而立,規規矩矩地說道:「叔叔好。」明月站在鋼琴邊上,低著頭也不叫人,一隻腳勾在另一隻腳的後面。

劉太太親自去沏茶,取點心。顯瑒也只當明月是空氣,安安穩穩地坐下來跟劉先生說話。

「明月朋友不多,南一是最好的一個,承蒙她在學校裡幫助和照顧明月。」

「南一嘛,嘻嘻哈哈的,跟她姐姐一樣,從小就愛拉幫結友。」

「劉先生做哪一行?」

「不才,在報館做編輯。」劉先生說著遞上名帖。

顯瑒拱了拱手:「交友不多,沒有準備這個。」他將劉先生的名帖接過來看,「過幾天,‘大磊醬園’公審,貴報可會報道?」

「城裡大事,當然得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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