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明月去了京都的小桔家作客之後又去北海道旅行的時候,李伯芳隨同顯瑒來到了京都。小王爺本想要看望明月,在此耽了月餘也沒見她回來,於是留下些錢便返航回國了。信是李伯芳揹著顯瑒給明月留的,開頭程式化地祝福她要照顧好自己,安心讀書,注意安全,莫要參與政治,莫與人爭辯,好自為之,之後他告訴明月久病的福晉已於一年前仙逝,而赫麒格格至今還沒有找到,她兩年前中秋節的前夕被歹人劫走,下落不明。
兩年前中秋節的前夕。
劉南一砸門將明月救出王府,接著明月又為了救吳蘭英被捕入獄,同一時間,兩歲的兵兵被裝進運送琉璃瓦的麻袋裡,偷偷運出。
綁票的過程是經過精心策劃和安排的,核心的組織者是膠皮廠的工人才叔,內線是大管家的遠房侄子和與他相好的府裡的丫頭。才叔跟著修繕庭院的工匠潛入府中,丫頭找到甩掉婆子和丫鬟在府裡亂轉的兵兵,說要與她玩藏貓貓,孩子閉著眼睛數數,口鼻被捂上迷藥,裝進麻袋。
門口的接應是唯一事先毫不知情的人吳蘭荃。他之前跟才叔借了五個銀元,今日誤了工來幫忙,按照才叔的指示騎著板車將裝著兵兵的麻袋拉到渾河岸邊一間破舊的茅草房裡,然後就蹲在麻袋的對面不離不棄地把它看管好。
我們說了,十八歲的蘭荃腦筋燒壞了,還瞎了一隻眼睛,判斷和反應都有些遲鈍。兵兵甦醒過來,在麻袋裡扭動半天,喊了一句:「我要出來!」蘭荃才知道,原來這裡面是個活物。他把麻袋開啟,看見眼睛雪亮的小女孩,自己也有些詫異。女孩命令道:「拿點水和果子來,我餓。」蘭荃把自己的水壺和一疊煎餅給她。
女孩吃了幾口說:「我要回家。」
蘭荃搖了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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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叔很快拿到了他勒索來的十根金條。根據他的要求,金條被捲進一張油氈紙裡,放到火車站的垃圾桶裡面。而他卻並沒有按照約定,把兵兵送到太清宮去。才叔掂著手裡的十根金條想:這算什麼呢?好幾個人用性命冒險賺到的這十根金條,對於作威作福的滿清遺少來講算什麼呢?他見過顯瑒的車子,也看到了那美輪美奐的花園和宅邸,他用盡了自己全部的想象力和貪婪要到的十根金條居然這樣輕輕鬆鬆地就到手了,這對人家來講算什麼呢?於是他可不打算就這麼便宜這個有錢人。
第二天的晚上,才叔趕到渾河岸邊的茅草屋,看見蘭荃仍忠於職守地守在那裡,女孩正把苞米麵煎餅撕成一塊一塊地放在嘴裡。
才叔道:「抱上。走。」
蘭荃聞言便把兵兵抱起來,跟著才叔出來,朝著河岸的方向。
離水還有幾十步的距離,才叔停下了,轉過來看著蘭荃:「你去。」
「幹啥?」
「扔水裡去。」
蘭荃沒動。
「掏窩子掏出來的,他爹孃不肯拿贖金。她最認得你。她活,你就得死。」才叔簡潔兇狠地說。
蘭荃聽了,默默同意,依言向水邊走去。
才叔在他身後補充道:「抓住腳脖子,把頭在石崖子上磕一下再扔進去。」
夜風從黑魆魆的水面上襲來,對岸有星星點點的燈火,忽明忽暗,像鬼夾眼。蘭荃看著女孩,她預感到危險的到來而沉默不語,但臉上毫無懼色,只是看著他的眼睛,似乎能看到他的心裡去。蘭荃的手已經抓住了她的腳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