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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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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還是你來抓吧,你送上山,再請個郎中,跟你一起上山去。」年輕人一邊吸菸一邊說。

老闆抬頭看了看他。

南一她們稱了二斤榛子,付錢出門,年輕人這個時候喊了她一聲:「小姐。」

南一回過頭來。

「圍巾忘了。」

南一從放榛子的口袋上把自己的圍巾拿起來一邊往脖子上面裹,一邊直直地,肆無忌憚地看著這個年輕人。

她把他給看得笑起來,指著自己鼻子說:「我是長了倆鼻子啊?」

南一搖搖頭:「像個熟人。」

「哪裡的熟人啊?」

「撫順的。」

「那不可能啦。我從吉林來的。」他說著站起來,「以後想吃榛子再來吧。我給你算便宜點。」

原來的老闆很快不見了,年輕人坐到了山貨行賬房後面的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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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一在辦公室每天謄寫的新聞稿件上面總有些五花八門的治安案件:醫院藥品被竊,富商倉庫遭劫,白俄貴族的兒子被第三次綁票……林林總總,不一而足。事情被報道出來,買報來看的人不少,但是案件大多不了了之,也沒個後續結果。可在南一的腦袋裡面,案犯只有一個,就是那潛伏在山貨行裡面的土匪,她甚至為他編造出了合理的作案動機,恰當的時間和完美的善後。她很快打聽出來這新掌櫃的叫做譚芳了,真名假名不可考。

十一月的傍晚,南一像只鬼魂一樣遊蕩在山貨行後門的時候,被人從後面掐住了脖子,然後推到了牆邊,鼻子嘴巴都貼在紅磚牆上,一動也動不得。

「偷榛子,是吧?我送你去保安所。」土匪在她身後說,聲音低沉喑啞。

「我不怕的。」南一說,「我沒幹壞事兒。沒殺人放火,沒打家劫舍。」

她脖子後面兩根手指頭鬆了,南一憤怒地轉過身,看著譚芳,他身上是條棉長袍,領子翻出毛邊。南一繼續指控:「我也不是睜眼瞎,連救命恩人都認不出來。」

譚芳擰了擰袖口,不當回事兒的樣子:「說什麼呢?」

「我,」南一欺過來,看著他鼻子眼睛嘴,明明白白地說道,「說什麼呢?我,我跟你說,大年初一的早上,你埋在雪裡,半死不活,我把你給抗到我們家去的。我舅給你扎針活血,我舅母給你煮粥喂水,家裡好吃好喝伺候著你才沒死。初四早上你醒過來,騎走我家一匹馬,過了三天才送回來的。這事兒沒錯吧?別說我沒偷你家破榛子,就算我偷了,也只當是跟你收救命錢!」

譚芳看著她臉半晌,「切」了一聲:「還知道什麼?」

「……你肚子上面被人捅了……你的飛鏢柄上有,金線,」南一咬著牙齒說,「你,你是土……」

她「匪」字還沒出口,便被他捂住了嘴巴,譚芳的臉近在咫尺,兇狠簡潔地威脅道:「想活命就把嘴閉上……聽懂沒?……點個頭。」

南一點點頭,沒管住自己一滴眼淚就掉下來了。

土匪鬆了手。

她總是在做一個類似的動作,就是把圍脖一圈一圈地往脖子上纏,過程當中鎮定了自己,慢慢說道:「我要是想要告訴別人,早就說出去了。」

土匪回身看了看她,臉上忽然綻開一個憨笑:「鬧著玩呢,因為這就哭了?我早認出來你了,只是我在這裡朋友太多,想見不想見的都有,難免得小心點。」

南一拔腿就走,把譚芳的話丟在後面,他說,愛吃榛子我以後都給你送去吧。

從那個秋天開始,南一每隔一段時間都會收到一布口袋的榛子。分量很足,日子也算得很清楚,她每次差不多要吃完的時候,又一袋子送到了。南一心裡知道這是來自於誰的禮物,不僅心安理得地自己吃,還拿出來請客——他欠她一條命的。但是她後來都沒再見到他,坐著人力車偶爾經過,見那山貨行生意不錯,總有人出出入入。

好姑娘總要愛上壞男孩。好看的土匪就是老實孩子南一的劫數。三年不見的好友從日本回來,南一幾次張口想要跟她談談這事兒,討個主意,話到嘴邊又覺得無從說起,便又咽了回去。所以一個人的苦惱只有她自己知道,汪明月居然還在羨慕她的快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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