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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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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匪譚芳帶著一班兄弟辦了大案之後,並沒有走遠。南邊有戰事,軍閥把道路關口守得很嚴,他們劫到的黃金銀元並不好偷運出城,根據以往經驗,不可頂風做事,否則容易出馬腳,於是把黃貨白貨妥善藏好,兄弟們就在城中四散開來,譚芳自己尋了一個小店住下,每日吃館子泡澡堂於,等著好時機再出城上山。

那一日他洗舒服了從浴池裡面出來,看見一群老兒手裡拿著個招貼在研究議論,譚芳湊過去看看,只一眼,便一把奪過來,他見劉南一的照片貼在上面,將行文速速通讀三遍,還道自己是不是看錯了,悶聲問旁人:這,這說的是什麼啊?」

「女賊啊,夥同土匪打劫銀行。證據確鑿,年後問斬。」

譚芳只覺得一股子涼意從腳後跟順著後脊樑直通頭頂,一雙拿慣了砍刀*****,殺人頭,摘人心都鎮定自若的手寒戰發抖。他匆匆穿了袍子,奪門出去,回到旅館,開門進了自己房間,卻見一人坐在那裡:是扎著麻花辮子的小鳳。

小鳳道:「你得走。」

譚芳坐下來:「去哪裡?」

「回山上。」

「為什麼?」

「留在這裡,怕你亂動。」

譚芳低頭不語。

小鳳走過來,手裡也拿著印有南一頭像的告示:「連我都看得明白:這是在釣魚呢。」

「釣魚我也得去!」

「去了就是送死!」

「那是我的事兒!」

「那可不是你自己的事兒。」幾個兄弟聞聲推門進來,各自手裡拿著傢伙。

譚芳反而鎮定了,心裡面盤算著自己已經死了幾回了?他打架鬥很,用鋤頭卸掉了地主兒子的膝蓋骨,逃生上山當了土匪。個子都沒長齊全呢,就跟一班大哥下山劫道,被鏢頭把刀架在脖子上都不肯放開手裡裝著財寶的袋子。蹲在雪窟窿裡面守夜,差點沒被凍死。他老爹被地主欺負,他下山去擺平,小肚子上被人戳了刀子,硬扛著走了好遠,一頭倒在雪地裡面,結果被那個女孩扒出來,揹回家,救活了。

這個女孩怪好看的,但有點愣頭愣腦,待他好,喜歡他,用各種藉口跑到山貨店去偷偷看他。撲到他懷裡又叫又哭。他告訴她不要再來找他了,她一準兒是不甘心,又去山貨店門口轉悠,被拿到線索守在那裡的軍警捕到。他得救她出來。不是他,人家平平安安的沒事兒。救不出來就把她換出來,反正這條命要不是她出手相

救,兩年前的冬天也就交代在雪堆裡了。他賺了兩年呢。

想到這裡,譚芳已經拿定了主意,看看圍上來的幾個兄弟:「我必須走。但那是我自己的事兒。兄弟們信得過就放我走,舌頭我吞到肚子裡面都不會吐露一個字兒。兄弟們信不過我,刀就朝著脖子上砍,我還是得走。頭沒掉腿就還能動。」

他心意已決,不惜赴死。為首的禿頭虎視眈眈地相模半天,收了架勢,啐了一口,帶著小鳳和眾兄弟離開之前恨恨道:「你啊!你是敗在女人身上了你!」

譚芳回了山貨行,開啟門,拆擋板,把貯藏的板栗榛子各色山貨晾好擺好,又給自己沏了一壺茶,沒一會兒他等的一夥人到了。譚芳笑笑:「爺們要什麼山貨啊?」

「山貨不要,你跟我們走一趟。」

顯瑒放下電話,沉吟良久。

明月道:「王爺…」

顯瑒看看她,又看了看坐在那裡焦急無比的劉氏夫婦,兩天過去了,終於得到些訊息,只是情況是如此棘手,他也覺得為難了。

「王爺打聽到什麼,但說無妨。」明月說。

他點點頭:「還好。也沒被難為。他們要的不是南一。」

劉先生道:「您請,您知道什麼,就請都告訴我們吧。」

「年前臘月二十七,奉天銀行的劫案,您是知道的?」

「南一跟這事兒有關?」

「有關。」顯瑒乾脆地回答,「軍警們說有關那就是有關。藉著她逮住一人,被懷疑是作案的劫匪。現在牢裡面逼供。」

「南一怎麼會認識劫匪?」劉先生噌地站起來。

「他們認識,是朋友。」顯瑒回答。

明月忽然想起去看望南一的時候,看見擺在她床邊的錦雕皮帽子,趕快喝了一口水,慢慢地說:「不認,不認不就行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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