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謊不信,說真話也不信,那她就沒辦法了。
有時候難以置信的,往往就是真相。
人走了,房間總算安靜下來,時笙撐著下巴看著窗外,外面烏雲翻滾,似乎要下雨了。
……
挖心案除了現場抓到時笙和另外一件案子的嫌疑人,其餘什麼線索都沒有。
而之前那起案子也有些棘手。
嫌疑人拒不承認自己的殺人,他們沒在現場或則嫌疑人家裡找到什麼有用證據。
當時他被人撞見,他也強行說自己是想進去偷點東西,沒想殺人。
許樂站出來指認,但最後都被嫌疑人給找理由逃脫過去。
這個嫌疑人能在醫院殺那麼幾個人,還沒被警察找到蛛絲馬跡,肯定不是善茬。
要不是時笙當時在那裡攔住他,估計警察根本就抓不住他。
只要不是殺人,不過是被關幾年,出來他又是一條好漢。
明知道他殺了人,可你就是拿他沒辦法。
嫌疑人還給自己請了律師,為自己洗脫罪名。
因為證據不足,殺人罪不成立,其他的罪名,也不過判刑兩年。
警察局只負責抓人破案,提交證據,怎麼判他們干涉不到,所以就算他們在怎麼憤怒,也是無濟於事。
周寧為這件事好幾夜都沒睡覺,可他還有一個案子,他沒時間休息。
周寧的鬍子又冒了出來,好在穿得還算乾淨,不然時笙都覺得這人不是男主,特麼是個乞丐。
嗯……
這個男人此時坐在他對面。
時笙淡定的喝口茶,「周隊長,找我有什麼事?」
周寧聲音嘶啞,「安綺,你那天晚上看到什麼?」
那個嫌疑人是被他們的人追著出來的,那具屍體死亡的時間,他也有不在場證明,所以人不是他殺的,他也不知道是誰殺的。
現在唯一的線索,就是面前這個曾經被他列為嫌疑人的女人。
時笙放下茶杯,「什麼都沒看到。」
「你當時就在那具屍體旁,你當真什麼都沒看到?」周寧的銳利的眸子直視著時笙,「你知道知情不報是什麼後果嗎?」
「周警官,你覺得一個精神病人的話能作為證據?」就算老子看到了,又為什麼要告訴你,智障!
周寧當然知道不能,他只是想唬唬她,找到一點線索。
「你真的有病?」這妹紙思維很清晰,和他之前見到的那個安綺有些不一樣。
但是和清醒時候的安綺,很相似,卻不完全相同。
以前的安綺也很冷靜鎮定,卻不會像現在這般,帶著一股道不清說不明的……邪氣。
沒錯,就是邪氣,她嘴角那若有若無的笑容,讓人非常的不舒服,有種被她視線貫穿看透的感覺。
時笙砸了下嘴,「醫生說我有病我就有病,醫生說我沒病我就沒病,這個問題你得去問醫生。」
周寧想起她的病例,那份病例是不久前才更新的,結論是……比之前更嚴重。
難道現在的精神病,越嚴重,越厲害?
那還讓不讓正常人活了?
所謂天才在左瘋子在右,一點也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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