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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偽罪證(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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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三位倖存者一個名叫梁廷芳。他1946年冬曾到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做證,控訴松井石根縱容部下有組織有計劃地在南京進行大屠殺。梁廷芳是個軍人出身的壯實中年漢子,很樸實。同他談話時,他臉色嚴肅,敘述清楚。他本來參加了保衛南京城的戰鬥,是擔架隊的一個隊長,有上尉軍銜。城破後,逃進了難民區。日寇到難民區來搜查,把懷疑是軍人的都抓走。梁廷芳被發現手上有老繭就拖出來反綁雙手架走,同好幾千人一起,排成行,由大批日軍用刺刀押解到下關江邊中山碼頭,架起機槍掃射,集體屠殺,死人不計其數,血流遍地。有些人縱身跳江,梁廷芳也跳入江中,肩頭中彈,從死人堆中爬到岸上,在電燈廠附近一間草房裡躲了幾天,才逃脫了被殺死的命運。我訪問他時,是在南京國防部小營戰犯拘留所的接待室內。當時,檢察官陳光虞正同他談話取證,為審訊日本乙級戰犯谷壽夫做準備。當時梁廷芳去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做證已經歸來。他所談的親身經歷,在法庭上是強有力的一份證詞。由於印象深刻,在我創作長篇小說《戰爭和人》三部曲時,在第一部和第二部中寫到南京大屠殺中尹二在中山碼頭脫險的經歷時,原型基本就是來自梁廷芳。可惜1990年12月,我重訪南京時,得知梁廷芳早已去世,不勝唏噓。

第二個倖存者是陳福寶,他也給我深刻的印象。南京大屠殺時,他只是十多歲的小孩。他曾從難民區被日軍抓走,見到日軍屠殺人。因他年小,最後逃脫。後來他又見到過日軍殺人放火。最後,他被日軍逮住,與其他幾十人一同用繩捆綁著帶到五臺山下屠殺、活埋。日寇命其中一些人用鐵鍁把活埋的溝穴加大,他力氣小使不上勁,一個會柔道的日本兵把他抓起來猛摔,他血流滿面暈死過去,日軍將其他人刺殺和活埋後扔下他走了。他醒後,天已漆黑,遂得逃生。陳福寶有個親戚在新街口開照相館,大屠殺後,有一天一個日本兵來沖洗膠捲,拍的全是屠殺姦淫的照片。親戚是有心人,加洗了一套密藏著打算將來作為敵人的罪證。我約在1947年2月裡在檢察官陳光虞處見到過。當時不禁毛骨悚然,義憤填膺。陳福寶也曾到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做證。在公審谷壽夫前,陳福寶曾帶領檢察官陳光虞等到五臺山下尋找當年日寇活埋中國人的地方,在他指認的地方,確挖出了許多骸骨。這次挖掘,我是跟隨著去看的。我1990年12月到南京重遊,打聽陳福寶,但已不知下落。是呀,悠悠數十年,人事代謝,哪裡去找呢?

第三位倖存者,是位可敬的女性,名叫李秀英。1947年年初,在南京我採訪她時,她由丈夫陪著向我陳述情況。李秀英在南京城陷時已懷孕,未與丈夫一起躲到鄉下去,隨父親躲在五臺山一座小學的地下室裡,一些日本兵發現了她要強姦她,為了不被侮辱,她一頭撞在牆上,頭破血流昏死在地。日軍走了,但她醒來後又來了三個日本兵,其中一個上來動手,她自幼跟父親學過點武術,就同日軍搏鬥,結果從臉上到身上被刺三十七刀,險些殞命,幸由美國教會開設的鼓樓醫院搶救,才得活命。李秀英已是七十好幾的老人了,如今仍活著,住在南京。1991年6月在美國發現了已故美國牧師約翰·馬吉等人拍攝的《南京大屠殺》紀錄片,其中就有李秀英負傷後滿臉刀傷在醫院躺臥在病床上治傷的情景。我在長篇小說《戰爭和人》三部曲中寫到莊嫂在南京大屠殺中那驚心動魄的遭遇,基本也是通過對李秀英採訪獲得的印象生髮而成的。1990年12月我到南京,南京大屠殺紀念館的孫芷麗同志告訴我,她採訪李秀英老人時,老人告訴她:「當年有一個年輕的記者訪問過我,並且寫了文章,可惜我忘了他的名字。」我想,那該就是我吧?我本想去看望她,敘敘舊,但因病要去滬治療,未能如願,至今遺憾。

三、公審殺人魔王谷壽夫

南京大屠殺中殺我中國軍民最多的是日軍第十六師團,其次是第六師團。十六師團師團長中島今朝吾因病死逃脫了公審。第六師團師團長谷壽夫於1937年12月20日傍晚,騎馬提刀率先帶兵破城入中華門,並向部下宣佈:「解除軍紀三天。」他本人也強姦、殺人,犯下了滔天大罪。審判戰犯開始後,他被拘入東京巢鴨監獄,1946年8月應中國要求押到上海,10月押到南京,準備公開審判。我在南京小營國防部戰犯拘留所見到他時,見他是一個個頭矮小結實、面色黑紅粗糙、蓄日本式小鬍子剃光頭的老頭(1946年時他是六十五歲),穿草綠色嗶嘰軍衣。由於不讓直接採訪,只在犯人放風時見到他同另一戰犯曾任香港總督的磯谷廉介中將在鐵絲網圍住的空地上散步,邁著八字步,走路還挺像個武士道的軍人,挺著胸,很神氣。

我以記者身份參加過公審,首次是在1947年2月6日的下午(公審他先後一共五次),地點在南京勵志社大禮堂。那次公審,法庭上擺了一排從中華門外金陵兵工廠後山等處挖出的骷髏面對著戰犯谷壽夫。谷壽夫開庭後被傳上法庭,精神頹喪,步履蹣跚,有時還咳嗽,同我在拘留所見到時已大不同。估計他已自知罪孽深重難逃罪責。谷壽夫面對許多骷髏朝著軍法官在庭上狡辯,總是反覆說:我是軍人,奉命來華作戰,不能不來,不應負破壞和平及支援侵略之罪。又說:我的部隊在駐防期間,防區內未發生過屠殺、強姦、搶劫等事件。如有暴行,應由駐防警備司令部負責,我不應負責,等等。可是,中國的一些倖存者出來做證,當庭脫衣露出被刀砍刀刺的傷痕作血淚控訴,也有外國證人提供了證據(當時,在一次公審時放過外國人拍攝的關於屠殺的紀錄片,但我未見到)。谷壽夫部隊駐防地的「萬人坑」中挖出的屍骨上均有刀砍刀刺等痕跡,南京大屠殺中日軍自己拍的屠殺照片中,軍人的符號是第六師團的。檢察官陳光虞那天戴著一副墨鏡,義正詞嚴地當堂駁斥谷壽夫的狡辯。會開得很長,旁聽的人群情激憤,有時會場上保持不了安靜。這時,日本東京審判甲級戰犯仍在進行(1946年4月29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二十名甲級戰犯起訴,此後花費兩年零六個月時間,開庭423次,有419名法庭證人,779人宣誓供述,1948年11月12日宣判結束,土肥原賢二、廣田弘毅、板垣徵四郎、木村兵太郎、松井石根、武藤章、東條英機七人被判處絞刑。其中松井石根被判死刑是與南京大屠殺有關的)。谷壽夫罪惡滔天,理應處死,但由於法律程式,仍得慢慢來,許多旁聽者都對殺人魔王恨之入骨,希望快點宣判。我也是這種心理。

宣判那天,我也去旁聽,那是3月10日下午。判決書的大意是:谷壽夫在作戰期間,共同縱兵屠殺俘虜及非戰鬥人員,並強姦、搶劫、破壞財產,事實昭彰,證據確鑿,處死刑。宣判後,過了一個半月,蔣介石以國民政府主席身份親自籤批了戰犯谷壽夫死刑的代電。於是,4月26日中午,谷壽夫在南京雨花臺被執行槍決。那時的中華門、雨花臺一帶,十分荒涼蕭條,南京遭大屠殺後元氣尚未恢復。谷壽夫被押赴雨花臺刑場前,曾寫了遺言給他的妻子梅子告別。那天,他穿著黃色軍便服,但執行死刑前,要求換上黑呢制服,穿上黑色皮鞋,並戴上禮帽,由卡車押到雨花臺。雨花臺曾是谷壽夫率第六師團駐紮並大肆殘害中國百姓的地方,觀看他被執行死刑的人,真是人山人海,都遠遠在周圍坡崗上找個地方站著看他被槍斃。我也在人群裡,僅見憲兵挾他下了卡車,很快只聽槍聲一響,還沒看清楚,谷壽夫已仰面躺倒在地了,立時響起掌聲和歡呼聲,周圍群眾大快人心。當然,群眾還是不滿足的。南京大屠殺太殘酷了,槍斃一箇中將師團長谷壽夫,人們的心態是平衡不了的!

南京大屠殺誰該負責?谷壽夫當然罪不可逭,但他只是一箇中將師團長乙級戰犯。松井石根是日本華中方面軍總司令,作為甲級戰犯被絞死,自然毫不冤枉。朝香宮鳩彥王身為駐南京之日軍最高指揮官,理應戰後處以極刑,由於是日本皇室竟逍遙法外,實是對公理與正義之莫大違背。值得提出的是日本天皇裕仁。日本重大問題之最後決策均操諸天皇之手。裕仁對進攻南京極為重視,支援軍部及內閣之主戰派擴大對華侵略戰爭,密切注意南京戰事之進展。朝香宮鳩彥王是他在攻打南京時派去的司令官。南京大屠殺後,他親自召見松井、朝香宮及柳川平助,對於攻克南京予以嘉獎,並賜禮品。他對南京大屠殺應負的責任遠遠大於受他獎勉的那三大戰犯。但東京審判時,美國麥克阿瑟元帥包庇裕仁,保留了日本的天皇制,縱容了部分戰犯,維護了日本一些法西斯反動勢力,可氣可嘆!

四、駁《「南京大屠殺」之虛構》一書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比奧斯維辛集中營發生得更早的大屠殺是在1937年12月開始的南京大屠殺。日寇投降後,歷經兩年零六個月取證及審訊,到1948年冬宣判的東京審判,其實已為這段歷史作出了結論。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是由中、美、英、蘇、法等十一國組成的正義審判法庭,但日本的一些右翼反動分子卻處心積慮地想為侵略戰爭辯護,時至今日,仍在對供奉靖國神社的戰犯頂禮膜拜。

正是由於日寇南京大屠殺的罪行太嚴重了,有些與南京大屠殺有關的戰犯受到了懲處,日本軍國主義的罪行受到了揭露,所以,從70年代開始,一些日本右翼分子就開始妄想否定南京大屠殺。日本作家鈴木明等人就胡說南京大屠殺「缺少真正的資料」,是「虛構」的。1982年,日本文部省在審訂中小學教材時,又有人妄圖藉機將南京大屠殺的暴行抹去。1983年以後,以日本拓殖大學講師田中正明為代表的少數人,又大造輿論,否定南京大屠殺的存在。尤其是田中正明,竟寫了《「南京大屠殺」之虛構》一書出版。此書由日本教文社出版後一版再版。田中正明對鐵證如山的南京大屠殺,採取了偷天換日、詭辯、歪曲及無視事實的卑劣手段予以否認。他的言論極其荒謬。

他說:當時各國駐南京記者多人,「沒有人說看到過大屠殺」,日本國內許多人也未聽說過南京大屠殺,因而大屠殺之說不能成立。其實,他是說謊。當時日本及其他國家的記者都曾報道過南京大屠殺的訊息。例如,1937年12月日本《東京日日新聞》就刊登了紫金山下日軍兩個少尉野田巖與向井敏明用刀比賽殺人的通訊及照片。不過,由於當時日本控制輿論十分嚴格,日本記者的文字報道及照片,皆須經過檢查,許許多多是不讓報道的,因此日本國內有的人無法知道也很自然。英國《曼徹斯特衛報》記者田伯列(perley)曾報道日軍的屠殺姦淫搶劫行為。1938年3月,他就編著過《外人目睹中之日軍暴行》一書,認為日軍南京暴行是「現代史上破天荒的殘暴記錄」「現代文明史上最黑暗的一天」(此書是郭沫若寫的序)。美國《紐約時報》駐南京特派記者杜廷(durdin)是首先發出電稿報道南京大屠殺訊息的記者。1937年12月18日《紐約時報》的封面大標題為「南京強姦事件」,小標題為「日軍陷南京,屠殺兩萬人!」,因此,世界輿論大譁。此外,南京外國僑民代表組成的難民區國際委員會成員美國牧師約翰·馬吉()拍攝有日軍暴行的照片及紀錄片;美國貝茨博士(m.s.bates)和史密斯博士(smythe)(寫有《南京戰禍寫真》)等也都曾到東京做證。當時,德國是日本的盟友,但德國駐南京代表向本國外交部寫的報告就說:「犯罪的不是這個日本人或那個日本人,而是整個的日本皇軍——它是一部正在開動的野獸機器。」德國人拉貝(1882—1950)南京失陷時供職於德國西門子公司,為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主席。他一度是德國納粹黨南京小組負責人,他有日記及許多詳細的文字資料和當年的現場照片等等,足以證明南京大屠殺之存在。拉貝的日記從1937年9月開始,一直到1938年4月他回柏林為止,連續寫了六個月。這段時間正是南京大屠殺發生的時期,他的日記詳細記錄了五百多個慘案,詳盡地寫了侵華日軍攻陷南京後對手無寸鐵的中國軍民集體屠殺、砍頭、活埋、水淹、火燒和姦殺等罪行。日記裡還包括其他幾位德國人親眼所見的日軍暴行。作為日本盟國德國的一個公民所寫的私人日記,真實性是不容懷疑的。拉貝1938年回德國後,曾向希特勒提交南京大屠殺的報告,但因德、日為盟國,德國當局禁止他發表在南京的所見所聞,他甚至一度被蓋世太保逮捕。拉貝於1950年逝世後,日記、資料由家人儲存一直未公開,直到1996年12月12日才由其外孫女在美國紐約公開,除了日記,拉貝還有日寇南京暴行的許多照片。

南京大屠殺後,有當時南京守軍營長郭岐寫的《陷都血淚錄》,1938年8月連載於西安《西京平報》;有當年南京守城部隊軍醫蔣公毅以日記形式記載的1937年12月13日至1938年2月27日目睹的日軍暴行,於1938年秋出版;有南京淪陷時在某文化機關做職員的李克痕在1938年6月逃出南京後寫的《淪京五月記》,1938年7月連載於漢口《大公報》;有《武漢日報》記者範式之採訪了逃離南京的兩個同胞後寫的《敵蹂躪下的南京》一文,刊於1938年的《武漢日報》;有一個被俘士兵(佚名)從南京死裡逃生後寫的目睹日軍暴行記錄《京敵獸行目擊記》,刊於1938年2月7日漢口《大公報》,等等。田中正明等有一個論調是:像南京大屠殺這樣一個重大事件在當時報刊書籍中完全沒有出現,屬於後人編造,事實卻完全不是這樣。

田中正明在《「南京大屠殺」之虛構》一書中,將被東京國際軍事法庭判處絞刑的大戰犯松井石根奉若神明,引用了大量的松井日記證明根本不存在一場大屠殺。為此他在引用松井的《陣中日記》時,故意大量進行了篡改,成了醜聞(據有人統計,篡改處達九百處左右)。實際上,在東京審判時的松井石根卻比他的老部下田中正明坦率(田中正明1911年生於長野縣,畢業於興亞學塾,經大亞細亞協會興亞同盟應召入伍,曾隨同松井石根赴中國演講、旅行,兜售「大東亞共榮圈」理論,後來參加過侵華戰爭)。曾任日本駐華大使的岡崎勝南在東京法庭中供認:「南京事件後曾與松井談話,松井說‘無言可以辯解’。」在被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處死刑執行前,松井對巢鴨監獄的教誨師花山信勝說:「南京事件,可恥至極!」

(本文刊於2002年第3期《社會科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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