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她說,「該從何說起呢?失去的丈夫們?」
至少他們又開始交談起來,不過他並不知道她在說什麼。她雙臂交叉放在胸前。
「兩個。」她說,「第一個是電話推銷員。我們一起生活了13年。然後有一天,他給某人打電話,這樣那樣地聊了一會兒,賣給她一套分時使用的度假公寓,就這樣。他們私奔到哥斯大黎加去了。從那之後,我獨自生活了很長時間。我不想讓自己再次受到傷害。又過了幾年,我屈服了,再次結婚。婚後不到六個月他就跑了。顯然要跟我一起生活是不可能的事情。我在夜裡磨牙,還打呼嚕。他搬到那間空屋子睡覺,可是我還夢遊。」
「那真是遺憾。」
「你是說我夢遊?」
「我說的是他離開你。」
「c’estlavie(這就是生活)。還有我的女兒。」
艾琳的臉拉了下來,彷彿有人在她頭上放了個重物,命令她不要動。他什麼都沒說,於是她盯著他的眼睛。她問他是否聽見她剛才說的話。他說是的,他把手放到桌上她的手旁邊,就像那名社工向他解釋什麼是正常、怎樣交朋友時做的那樣。
她說:「有一天,雷婭離開了家。她才17歲。我給她買了條項鍊做生日禮物——是那種銀項鍊,你知道的,上面帶小飾品。她說她要去街角商店。我們吵了一架,但那次爭吵很愚蠢,與洗碗有關。她還沒回來。」艾琳伸手抓起自己的啤酒,喝了一口,然後慢慢地擦了擦嘴。
吉姆不明白,他腦子裡出現艾琳女兒、一個街角商店和一串項鍊的畫面,卻弄不懂這一切怎樣跟那些有關她一去不返的其他細節聯絡起來。艾琳拿起那塊墊在啤酒杯下的紙巾,把它放到一條與桌子邊緣完全平行的直線上,在她翻來覆去擺弄它時,她一直在說話。她告訴吉姆,從那以後,她再沒見過女兒。她找過,但沒有找到。有時,可能是在深更半夜,她會產生一種預感,覺得自己知道雷婭在哪裡,於是她鑽到車裡,開車到那個地方,但她錯了。她從未找到女兒。艾琳拿起那塊啤酒墊,把它壓在桌上弄得筆直,然後將它撕成小片。
「我只希望她平平安安,可是我毫無把握,吉姆。」
艾琳抓住桌子,她表示歉意,但繼續哭著。他問她,是否需要給她拿點什麼——一杯水或者更烈的飲料,但她說都不要,她只想讓他坐在那裡陪陪她。
一開始他都不敢看她。他聽見她陷入悲傷之前的深呼吸,他很想跳起來。他在貝什利山見過人們哭泣。有時他們只是躺在地上哭,像孩子一樣,你得繞著他們走。但親眼看到艾琳痛苦的衝擊是另一碼事。他在自己的圓凳上扭動身體,試圖尋找酒吧男招待和那個帶狗的男子,但他們倆都不見了。他希望自己有什麼東西可以給她,但他什麼都沒有,甚至連塊乾淨的紙巾也沒有。他只能乾坐著。她張開雙臂抓住桌子,把兩隻腳完全伸開,彷彿要鼓起勇氣接受最可怕的事情。眼淚從她眼裡湧出來,流下她的面頰,而她並不想止住淚水,她只是坐在那裡,承受著自己的悲傷,等待它過去。望著她,吉姆感覺自己的眼睛一陣刺痛,不過他已經有好多年沒有哭泣過了。
哭完之後,她擦擦自己的臉,露出微笑:「想看看她的照片嗎?」
艾琳手忙腳亂地在她那隻帶有拉繩的手提包裡翻尋一通。她把一隻皮夾、她的車鑰匙、房門鑰匙和一把梳子丟到桌上。「找到了。」她的手指顫抖著,開啟一隻撕破的藍色塑膠錢包,錢包背面的透明塑膠夾層裡放著一張公交車通票。那張票早就過期了,但上面那張褪色的照片裡有一張繃著臉的蒼白麵孔、母鹿似的眼睛、一條稠密的紅髮馬尾辮。她無疑是艾琳的一部分,只是她更脆弱,更年輕,是他猜測過卻從未見過的那部分。「你瞧,我們全都搞砸了。」她說。
艾琳伸手去抓他的手指,但他做不到,他不能拉她的手。她把自己的手放回原位:「你的朋友碰到了什麼事——你以前跟我說過的那個?你們做了什麼可怕的事情,吉姆?」
他張開嘴,但他說不出來。
「我有足夠的時間來聽你講述,」艾琳說,「我會一直等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