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想問一個關於院長最新通知的問題,」斯坦舉起一張油印材料說,「沒想要打擾你。」
「我得走了,」路易莎說,「祝你上午有個好心情,李教授,我們明天見。你也是,休伊特教授。」路易莎從斯坦利身邊擠過去,進入走廊,詹姆斯發現她臉紅了,他自己的臉也很熱。路易莎走掉後,斯坦利一屁股坐在詹姆斯的桌角上。
「漂亮姑娘,」他說,「她今年夏天還是你的助教,對嗎?」
「是的。」詹姆斯攤開手掌,瓢蟲爬上他的指尖,沿著螺旋和圓環形狀的指紋散步。他很想一拳砸在斯坦利笑得咧開的嘴上,用指關節感受一下他扭曲的門牙。不過,他只是用拇指捻碎了手上的瓢蟲。甲殼的碎片夾在指縫中間,觸感像爆米花的皮,粉身碎骨的瓢蟲變成了一小堆硫磺色的粉末。斯坦利的手指不停地在詹姆斯書本的書脊上划動,儘管再過一會兒,詹姆斯會寧願時間停留在這個茫然無知的時刻,但是現在,最令他心煩的就是斯坦不懷好意的笑。所以,當電話鈴聲響起的時候,他感到如釋重負,甚至連瑪麗琳聲音裡的焦急都沒有馬上察覺。
「詹姆斯,」她說,「你能回家嗎?」
警察告訴他們,很多青少年會毫無預兆地離家出走。他們說,女孩經常會生父母的氣,父母卻渾然不覺。內斯看著警察檢查妹妹的房間,他希望他們能夠用上滑石粉、羽毛刷、嗅探犬、放大鏡等等尋找蛛絲馬跡的工具,但他們只是拿眼睛看:書桌上方用圖釘固定在牆上的海報、地板上的鞋、半開的書包。然後,那個年輕一點的警察把手掌放在莉迪亞的粉紅色圓形香水瓶蓋上,像握著一顆小孩的頭一樣。
年紀大一些的警察告訴他們,大部分女孩的失蹤案都會在24小時內自行撤銷,因為失蹤的女孩會自己回家。
「這是什麼意思?」內斯問,「大部分?這是什麼意思?」
警察越過雙光眼鏡的上方瞥了他一眼。「就是說,大部分案件都是這樣的。」他說。
「有百分之八十嗎?」內斯說,「九十?九十五?」
「內斯,」詹姆斯說,「行了,讓菲斯克警官工作吧。」
年輕些的警官在筆記本上匆匆記錄案件細節:莉迪亞·伊麗莎白·李,十六歲。最後出現時間:星期一,5月2日,身穿印花繞頸繫帶裙。父母姓名:詹姆斯和瑪麗琳·李。菲斯克警官開始詳細詢問詹姆斯情況,他突然想起一件事。
「你妻子也曾經失蹤過一次?」他問,「我記得那個案子,是1966年發生的,對嗎?」
詹姆斯覺得脖子後方一陣溫熱,似乎有汗水從耳朵後面滴落。他很慶幸瑪麗琳現在正待在樓下守著電話。「那是個誤會,」他不自在地說,「我和我妻子出現了溝通問題,因為家務事。」
「知道了。」年紀大一些的警官拿出他自己的筆記本做起了筆錄,詹姆斯曲起手指,在莉迪亞的書桌上輕輕敲擊。
「還有什麼問題嗎?」
廚房裡,警察們翻動著家庭相簿,想找一張莉迪亞臉部的清晰照。「這張。」漢娜指著相簿說。這張照片是去年聖誕節照的,上面的莉迪亞面有慍色。當時,端著相機的內斯想哄她笑,卻沒有成功。她坐在一棵樹下,背靠著牆,照片裡只有她一個人。她臉上的表情是赤裸裸的挑釁,目光彷彿穿透了相紙,直視著你,似乎在說:「看什麼看?」內斯無法從這張照片上分辨她藍色的虹膜和黑色的瞳孔,閃光的相紙把她的眼睛變成了兩個黑洞。當他從雜貨店取出沖印好的照片,看到這上面妹妹的表情時,就後悔拍下了這個瞬間。但是,他現在不得不承認,漢娜手上拿的這張照片還原度非常高——至少很像他最後一次見到莉迪亞時她的模樣。
「別選那張,」詹姆斯說,「莉迪亞是在做鬼臉。看了這張照片,人們會以為她總是這個樣子。選一張好的。」他翻閱相簿,挑出最後一張,「這張好一點。」
這是一週前莉迪亞十六歲生日時照的,她坐在桌邊,塗著唇膏,面帶微笑。雖然她的臉朝向鏡頭,但眼睛卻看著取景框以外的地方。她在笑什麼?是看到了什麼好玩的東西嗎?內斯想。可能是他或者父親說的什麼話逗樂了莉迪亞,抑或是出於什麼他們不知道的原因。照片中的莉迪亞看上去像雜誌廣告裡的模特,唇色暗沉濃豔,纖細的手掌託著一碟均勻灑滿糖霜的蛋糕,她開心的樣子簡直不像是真的。
詹姆斯把放在桌上的生日照推到兩名警察面前,年輕的那個把照片塞進一個馬尼拉加厚紙質檔案袋內,站起身來。
「這張就可以,」他說,「如果明天還沒有找到她,我們會製作一份傳單。別擔心,我敢肯定,她會回來的。」他講話時,一星唾沫飛到了相簿上,漢娜用手指把它擦掉。
「她不會一聲不吭就離家出走的,」瑪麗琳說,「如果是瘋子或者神經病把她綁架了怎麼辦?」她伸手去拿早晨的報紙,報紙一直就擱在桌子中央。
「儘量別去擔心,夫人,」菲斯克警官說,「這樣的事情不太可能發生。大部分案件裡……」他看了內斯一眼,然後清清喉嚨,「失蹤的女孩幾乎都會回家的。」
警察走了以後,瑪麗琳和詹姆斯守著一張便箋紙坐著。警察建議他們給莉迪亞所有的朋友打電話,聯絡可能知道她去向的每一個人。於是,兩人一起列了份名單:帕姆·桑德斯、珍·皮特曼、謝莉·布萊爾利……雖然內斯沒說什麼,但他清楚,這些女孩從來都算不上莉迪亞的朋友。自從幼兒園開始,莉迪亞和她們就是同學,這些女孩偶爾會打來電話,和莉迪亞嬉笑一番。有時,莉迪亞會對著聽筒大喊:「我明白了!」有時,到了晚上,她在樓梯平臺那裡的窗戶前一坐就是幾小時,電話擱在膝蓋上,肩膀和耳朵夾著聽筒。每當父母經過,她就壓低聲音含糊地嘟囔,小指絞著電話線,直到他們走開為止。內斯覺得,父母就是根據莉迪亞的這種表現,寫下了那些可能知道她去向的女孩的名字。
然而內斯知道莉迪亞在學校裡的樣子,見過她是如何沉默地坐在餐廳裡,而其他女孩都在閒聊,見過她們抄完了莉迪亞的作業,她是如何一言不發地把本子塞回書包。放學後,她都是獨自一人登上校車,安靜地坐在內斯旁邊。一次,他在莉迪亞接電話時經過,發現她不是在和同學八卦,而是在告訴對方當天的家庭作業——閱讀《奧賽羅》第一幕,完成第五部分的奇數習題——然後就掛掉電話。第二天,當莉迪亞再次蜷縮在窗臺上耳朵貼著聽筒的時候,內斯在廚房裡拿起分機聽筒,結果只聽到低沉的撥號音。莉迪亞從未真正擁有過朋友,她的父母卻從不知道這個事實。如果父親問:「莉迪亞,帕姆最近怎麼樣?」莉迪亞會說:「噢,她很好,她剛加入了拉拉隊。」聽到這樣的回答,內斯也不會反駁她,反而驚異於她的鎮靜,還有說謊時連眉毛都不抬一下的高超技巧。
不過內斯現在不能告訴父母真相,他看到母親在一張舊發票的背面潦草地塗寫著一個又一個人名,然後問他和漢娜:「你們還能想起誰來?」他馬上想到了傑克,嘴上卻回答「沒有了」。
整個春天,莉迪亞都和傑克待在一起——或者說,傑克黏著她。每到傍晚,他們就會坐著傑克開的甲殼蟲汽車兜風,莉迪亞直到晚飯時間才會回家,假裝自己一直待在學校裡。這段友誼「突如其來」——內斯拒絕用別的詞來形容它。傑克上一年級的時候,他母親帶著他搬進街角那座房子裡,內斯曾經覺得他們可以成為朋友,然而,結果並非如此。傑克當著其他小孩的面羞辱過他,在內斯的母親離家出走時嘲笑他,那時,內斯還以為她再也不會回來了。就好像,內斯現在想起來,就好像沒有父親的傑克有資格就父母離家發表意見似的。伍爾夫一家搬來時,所有的鄰居都在背地裡談論珍妮特·伍爾夫是怎麼離婚的,還有珍妮特在醫院上夜班時,傑克是怎樣到處亂跑的。那年夏天,鄰居們也八卦過內斯的父母——不過內斯的母親最後回家了,傑克的母親卻仍舊是離婚狀態,傑克也還是個四處亂跑的野孩子。
現在呢?就在上週,出門跑腿的內斯開車回家,看到傑克在遛狗。當時內斯正沿著湖岸前進,準備拐到他們住的那條小街上去,這時,他發現傑克從岸邊的小路上走過來。傑克個子很高,身材瘦削,他的狗跑在前面,輕快地連蹦帶跳朝一棵樹奔去。傑克穿著一件褪了色的舊t恤,沒有梳理過的淺棕色捲髮向上翹著。內斯開車從他身旁經過,傑克抬頭看他,幾乎微不可察地點了點頭,一根香菸叼在嘴角。內斯覺得,與其說是打招呼,傑克的舉止更像是表示他還認得自己,僅此而已。而且,他的狗也肆無忌憚地盯著內斯的眼睛,漫不經心地抬起一條腿撒起尿來。莉迪亞就是和這麼一個傢伙度過了整個春天。
內斯想,要是自己供出傑克,父母會問:「我們過去為什麼不知道?」那麼他就得告訴父母,莉迪亞和傑克曾經幾乎每天下午都在一起,而且,為了給莉迪亞打掩護,他當時向父母撒了謊,說是「莉迪亞和朋友學習去了」,或者「莉迪亞放學後留在學校研究數學題」。可他應該說的實話則是「她和傑克在一起」「傑克開車帶她出去了」或者「她和傑克一起走了,天知道他們去了哪裡」。不僅如此,即便只是說出傑克的名字,都意味著他得承認自己不願意承認的事實:傑克根本就是莉迪亞生活的一部分,至少在過去的幾個月裡一直如此。
桌子對面,瑪麗琳翻看著電話簿,念出上面的號碼;詹姆斯負責撥號,動作小心緩慢,用一根手指撥動號碼盤。隨著一個個電話打出去,他的語氣也越來越疑惑:「是嗎?她沒和你說過什麼計劃嗎?噢,我知道了。好吧,無論如何還是謝謝你。」內斯打量著廚房桌子的紋理,還有擺在面前開啟著的相簿。相片被抽走的那一頁留下了一塊空白,透過空空如也的塑膠套,可以看到相簿封底的白邊。他們的母親一隻手在電話簿上由上到下划動,指尖都被油墨染成了灰色。漢娜伸過腿來,腳趾碰到了內斯的腳趾,這讓他覺得有些安心,但他並沒有抬頭,而是合上相簿。桌子對面的母親又劃掉了名單上的一個名字。
打完最後一串號碼,詹姆斯放下電話,從瑪麗琳手中接過名單,劃掉「卡倫·阿德勒」這個名字,字母「k」被他劃出的線攔腰截斷,變成了兩個工整的「v」。不過,透過這條線,他還是能看清這個名字:卡倫·阿德勒。週末的時候,除非莉迪亞已經完成所有的家庭作業,否則瑪麗琳是不會允許她出去玩的——而等她完成的時候,通常已經是星期天下午了。在某些這樣的星期天下午,莉迪亞會去購物中心見朋友,讓父親開車接送她,比如:「我們幾個人要去看電影《安妮·霍爾》,卡倫非常想看。」詹姆斯會從錢包裡抽出一張十美元紙幣,推到桌子對面的女兒眼前,這個動作的意思是:好的,去吧,玩得開心。現在他突然意識到,自己從未見過任何一張電影票根,他想起來,當他開車到購物中心接女兒回家時,莉迪亞是獨自站在人行道上等他的。不知有多少個夜晚,他曾經微笑著在樓梯下面收住步子,聽著莉迪亞打電話的聲音從樓梯平臺上傳來:「噢,天哪,我知道的,對吧?那麼,她接下來怎麼說的?」可是現在,他反應過來,莉迪亞已經好幾年沒有給卡倫、帕姆或者珍打電話了。他想起那些漫長的下午,他們還以為莉迪亞放學後留在學校學習,而實際上她可能去到任何地方,做任何事情。想到這裡,詹姆斯驀然發現,他已經用黑色墨水在卡倫·阿德勒的名字上畫了無數條交叉線。
他再次拾起話筒,撥出電話。「我找菲斯克警官。是的,我是詹姆斯·李。我們聯絡了莉迪亞所有的……」他遲疑了一下,「她在學校裡認識的所有人。不,一無所獲。好的,謝謝你。是的,我們會的。」
「他們準備派一名警官去找她。」他放下聽筒,「他們說,要保持電話暢通,也許她會打電話回來。」
晚餐時間來了又走,但沒有一個人吃得下去,他們像電影裡的人那樣,只是象徵性地把叉子舉到嘴邊,似乎進食只是一種毫無意義的儀式。電話鈴卻一直沒有響起。半夜的時候,詹姆斯送孩子們上床睡覺,雖然孩子們並沒有反對,但他還是站在樓梯下面目送他們上樓。「我賭二十美元,莉迪亞天亮之前就會往家裡打電話。」他有些過於一廂情願地說,但沒有人笑他。電話依舊沒有動靜。
樓上,內斯關上自己房間的門,躊躇不決。他想去找傑克——他敢肯定,傑克知道莉迪亞在哪兒,但父母還沒有睡覺,他無法從他們眼皮底下溜出去。他的母親已經神經過敏,坐立不安,連聽到冰箱製冷器開啟或關閉的聲音,她都會嚇一跳。透過窗戶,他能看到伍爾夫家黑漆漆的房子,車道是空的,傑克的鐵灰色大眾汽車一般都停在那裡。像往常一樣,傑克的母親又忘記開啟前門的燈了。
內斯試圖思考。昨天晚上,莉迪亞有沒有顯得反常?他曾經整整四天不在家,這是他人生中的第一次,因為他去參觀了哈佛大學——哈佛!——秋天的時候,他就要去那裡讀書。複習應考期——接待他的哈佛學生安迪說,所謂的複習應考期,就是在考試前有兩個星期的時間死記硬背和參加派對——之前,學校開課的最後幾天,校園裡瀰漫著一種躁動不安、近乎節日的氣氛。整個週末,他都敬畏地在校園裡遊蕩,企圖把一切都印在腦子裡:龐大的圖書館的凹槽支柱,淺綠色草坪對面的紅磚建築,每一座講堂裡飄溢著的甜美的粉筆灰的味道。他發現,每個人的腳步都是那麼地堅定有力,目標明確,彷彿知道自己生來就註定取得偉大的成就一樣。星期五晚上,內斯躺在安迪宿舍地板上的睡袋裡,安迪的室友魏斯帶著女朋友走進來,把他驚醒了。燈光亮起,內斯嚇了一跳,眨著眼睛看向門廊,只見一個留著鬍鬚的高個子男孩和一個女孩手拉著手,慢慢出現在耀眼的白光之中。女孩有一頭紅色的波浪長髮。「對不起。」魏斯迅速關了燈,內斯聽到他們小心翼翼地穿過公共客廳,走進魏斯的臥室。他一直睜著眼睛,好讓它們重新適應黑暗。他心想:原來大學是這樣的。
他的思緒又回到昨天晚上自己恰好在晚飯前趕回來的那個時刻。莉迪亞之前一直躲在她的房間裡,當大家坐下來吃飯時,內斯問,他不在的這幾天,她過得怎麼樣。她卻聳聳肩,低頭盯著盤子,連眼皮都沒怎麼抬。他猜想,這說明沒發生什麼新奇的事情。現在,他連莉迪亞是否跟他打過招呼都想不起來了。
漢娜的房間在閣樓。她靠在床沿上,從床圍子裡掏出一本書來。其實這本書是莉迪亞的——《喧囂與騷動》,高階英語,不適合五年級閱讀。幾周前,她從莉迪亞的房間偷出這本書,莉迪亞根本沒發現。過去兩週,她開始從頭到尾地讀它,每天晚上都讀一點,就像含著櫻桃味的「救生員」牌糖果那樣津津有味地品嚐裡面的詞語。不知怎的,今天晚上這本書似乎變得不一樣了。直到她翻到前一天看到的地方,漢娜才明白原因:莉迪亞畫出了書中的一些字句,有的地方還潦草地做了課堂筆記,寫完「秩序與混亂,南方貴族墮落的價值觀」這句話之後,她就沒在後面的書頁上寫過字。漢娜翻了一遍這一頁之後的部分——乾乾淨淨,沒有筆記,沒有塗鴉,沒有跳出來打斷黑色鉛字的藍色字跡。她翻到莉迪亞的筆跡戛然而止的地方,發現自己也不想再讀下去了。
昨天晚上,漢娜躺在床上看月亮,發現它像一隻熱氣球緩緩地從天空飄過,雖然她看不出月亮在動,但是,如果視線挪開一陣再看向窗外,就會發現它的位置變了。她甚至覺得月亮會被後院裡的大雲杉樹絆住。過了很久,她幾乎都要睡著了,忽然聽到低沉的撞擊聲,差點以為月亮真的撞到了樹上。不過,她朝外面一看,月亮躲在了一片雲彩後面,屋裡的夜光錶顯示,已經是凌晨兩點鐘了。
她安靜地躺著,安靜地聽著,甚至都沒有習慣性地擺動腳趾,那個聲響聽上去像是前門關閉的聲音。前門不太好關,得用胯骨頂著它才能碰上門鎖。有賊!她想。透過窗戶,她看到一個身影穿過前院的草坪,看起來不像賊,只是一個隱沒在黑暗中的瘦小身影,逐漸遠去。莉迪亞?她的腦海中立刻浮現出一幅沒有她姐姐出現的生活畫面:漢娜可以擁有餐桌上最好的位置,坐在那裡,正好可以看到窗外院子裡的丁香花叢,樓下的大臥室也可以屬於她。吃飯的時候,大家會首先把土豆傳給她,父親會給她講笑話,哥哥向她傾吐秘密,她也能得到母親最燦爛的微笑。這時,那個身影走到了街上,很快就消失了,快得漢娜甚至覺得自己從未看見過它。
現在,在自己的房間裡,漢娜盯著書頁上亂作一團的文字發呆。那是莉迪亞,她現在可以肯定了。她應該講出來嗎?如果講出來,母親會十分失望,因為漢娜眼睜睜看著她的心肝寶貝莉迪亞走掉了。內斯會有什麼反應?她想起整個晚上內斯都緊皺眉頭,使勁咬著嘴唇,連咬出血來都沒有意識到。他一定也會生氣的。他會說:「你為什麼不跑出去追她?」「可是,我不知道她去哪兒了呀。」漢娜對著黑暗說,「我不知道她到底要去哪兒。」
星期三早上,詹姆斯又給警察打電話。問:有什麼線索嗎?答:我們檢驗了所有的可能性。問:無論發現什麼,能否及時告知我們?答:我們仍然期待莉迪亞能自己回家,我們會跟進這件事,當然也會隨時通知失蹤者的家屬。
詹姆斯邊聽邊點頭——儘管他知道菲斯克警官看不見他點頭。掛掉電話後,他坐回桌旁,沒有看瑪麗琳,也沒有看內斯和漢娜。他不需要多做解釋,他們能從他的表情看出來,沒有任何訊息。
看來,最好的辦法只有等待。孩子們沒去上學,留在了家裡。在恐懼面前,電視、雜誌和廣播的魅力黯然失色。戶外豔陽高照,空氣新鮮涼爽,但沒人建議大家到門廊或者院子裡坐坐,連做家務都有可能幫倒忙。如果使用吸塵器,可能會把某些蛛絲馬跡吸走;把地上的書撿起來收好,可能會破壞某些可疑的線索。所以,全家人只有等待。他們圍坐在桌邊,不敢與任何人對視,只好盯著桌面的花紋,似乎那是能夠提供解答的巨大指紋或者尋人路線圖。
星期三下午,一位路人發現,湖上有一艘小船在無風的天氣裡漂浮。幾年前,水塔還沒建成的時候,這個湖曾經是米德伍德的水庫。如今,湖邊長起一圈青草,成為夏季的游泳池,孩子們站在木質的小碼頭上跳水,人們在湖邊開生日派對或者野餐。這條小船的纜繩可能是某位公園管理員解開的,泊船的時候沒注意,或者是一個無傷大雅的玩笑,沒人會在意這些小事。有人知會了警察,也告訴了公園的管理人。直到星期三深夜接近凌晨,一位警官在察看當天巡邏記錄時,才把漂浮的小船和失蹤案聯絡起來,於是,他給李家打了電話,詢問莉迪亞是否會到湖裡的船上玩。
「當然不會。」詹姆斯說,莉迪亞拒絕——是拒絕——學游泳。詹姆斯十幾歲時就加入了游泳隊,還在內斯三歲時教會了他游泳。可對於莉迪亞,他教得太晚,女兒都五歲了,詹姆斯才第一次帶她去游泳池。他站在淺水區等女兒過來,水還沒有沒過他的腰部。莉迪亞根本不願往水裡走,她穿著泳衣,躺在池邊哭了起來,詹姆斯最後只能放棄,還得向女兒保證他不會逼她跳進水裡。因為等的時間太長,他泳褲的上半部分早就幹了。雖然米德伍德湖離家很近,但即使現在,到了夏天,莉迪亞也只敢走進腳踝深的水裡沖洗一下腳上的塵土而已。
「當然不會,」詹姆斯又重複一遍,「莉迪亞不會游泳。」直到對著聽筒講完這些話,他才明白警察這樣問的原因。他打電話的過程中,全家人都不寒而慄,似乎已經猜出來警察會發現什麼。
星期四早晨天剛亮,警察抽乾湖水,找到了莉迪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