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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篇 空倉案 第十一章 翻牆、結繩(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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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尋常口角紛爭,我這裡倒還能酌情處置,」廂長慢慢說道,「但你這狀子事關強姦、搶劫,是大案子,得去開封府才成。另外,事情若屬實倒也該告,但其中若有虛構捏造,誣告的罪名可也不輕。」

「啊?我……你……」胡大包越發畏怯,忙驚望向曾小羊。

「胡大叔一向誠實,自然不會誣告,」曾小羊忙道,「胡大叔怕是不清楚去開封府告狀的門道?廂長,我帶他去?」

「你今天為何這麼勤進了?」廂長有些納悶。

「嘻嘻,時常吃胡大叔的包子,給他錢又從來不要,正好還些人情。」

「這裡暫也無事,你就帶他走一趟吧。」

曾小羊忙拽著胡大包離了廂廳。

胡大包埋怨起來:「你不是說告到廂廳就成了?開封府我可不敢亂去。」

「你不敢,難道我敢?」

「可……」

「我讓你來廂廳,只是走個過場,讓廂長知道這事。」

「那接下來該咋辦?」

「狀紙給我。還有,楊九欠前年寫給你的那張字據,你帶來沒有?」

「帶來了。」胡大包忙把狀紙遞給他,又從懷裡掏出一張折了兩折的舊紙,邊沿都已經磨破了。

「這張也給我。」

「可……你莫不是和你表哥合起來欺弄我?」胡大包忙攥緊了那紙。

「我欺弄你有啥好處?」

「沒了這字據,你表哥便可以混賴不認賬。你就能從你表哥那兒討些利錢。」

「這事剛剛都已經過了廂長的眼,我敢欺弄你?你若鬧起來,我還能在廂廳逍遙?再差,我每年在廂廳也能得二十貫差使錢,你這字據上一年通共也不過兩貫錢。我再蒙了頭、蠢了心,能用頭大肥牛去換隻癩尾巴鼠?」

「嗯……我明白了……」

「大白天點燈,你又明白啥了?」

「你是想拿著這狀紙和字據去訛你表哥。」

「長脖子、白毛、黃嘴那才叫鵝。包子叔,我口含舌頭不說空話,跟您照實說吧,我做這件事,有兩個緣由,一是被我表哥騙了許多錢,咽不下這口氣,藉著你這事,讓他也嚐嚐鹽鹹薑辣;二是穿過花叢能不沾些花粉?若能捎帶著從他那裡賺些跑腿錢,也買雙新鞋來穿穿。這是馬吃草、牛飲水,天經地義,能叫訛?還有,我答應幫你討回來五十貫,話說得有些滿了。這樣,我保管拿十貫回來給你,你瞧如何?」

「才十貫?」

「我表哥每月才賠你一百七十文,一年兩貫零四十文。眼下這事已經快兩年了,頭年嫩雞二年老,三年掉毛肉難咬。以我表哥那扭筋抹油的脾性,過了三年,他還能老老實實給您錢?我猜頭一年還成,從去年開始,你那錢就已經難討難要了吧。」

「嗯……」

「這不就對了?」

「能不能再多些?」

「您看您,逮住腳丫就摸腿,十貫錢,我都是咬碎了牙才敢說出口的。你忘了我表哥是啥人了?您若不甘心,那這事咱們就撂下,您繼續每個月討您的一百七十文,我繼續穿著這雙舊鞋子踩土踏灰。蝌蚪水裡遊,蛤蟆岸上走,咱們水往東,船往西,各行各路。」

「才開了頭,哪能就這麼撂下?那就十貫錢。」

「十貫我討不來。」

「你剛剛不是說十貫?」

「你瞧瞧我這腮幫子,剛才為了勸您,才說十貫錢,咬牙咬得腮幫子至今還痠痛呢。」

「那你說能討來多少?」

「我不敢說。」

「那至少八貫?」

「八貫?八貫錢得有三十多斤重。您滿京城打問打問去,誰能從我表哥袋裡掏出三十多斤銅錢來?」

「八貫也不成了?那七貫?」

「我仍不敢擔這個保。」

「六貫?」

「不敢。」

「那好!五貫!只要你能幫我討回五貫錢,我就把這字據給你。」

「五貫錢能買你八百多個大包子,你一籠包子才十二個,得壘七十屜,都快比那十千腳店的樓還高了。」

「那你說個實數。」

「三貫。」

「三貫?!」

「我只敢說這麼多。我那表哥您又不是不知道,哪怕一文錢,在他眼裡都比鍋蓋還大。三千個鍋蓋都能把這汴河蓋滿了。」

「這……那成,就說定三貫,不管比鍋蓋大,還是比門板大,一文都不能少。」

「我曾小羊說話從來都是棺材蓋上說死話,一個字,一顆釘。木頭能朽,話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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