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祖兒合上影印件,長長的嘆了口氣。再看手錶,不知不覺中竟然已經12點半了,趕緊起身走人。
衛景辭那人她太瞭解了,是絕對不允許遲到的。
她發動小綿羊,開始爭分奪秒的趕路,結果證明,意外像個喜歡惡作劇的頑童,總是在最不設防時前來拜訪。當她抄近路拐到一條叫桃源巷的小道上時,一聲淒厲的女聲喊道:「救命啊!搶劫啊——」
黎祖兒不禁閉了閉眼睛,有沒有搞錯,一連兩天,都趕上這一招?
不行,我趕時間,所以我沒有看見我沒有看見我什麼也沒看見!
心裡明明是如此催眠的,可一睜眼,看見那穿黑夾克的削瘦男人在前面跑,身體先本能的把車掉個頭,追了上去,然後一手駕車一手出示證件:「警察!你給我站住!」
那人一看,跑的更急。
黎祖兒加大碼力,緊追其後。
那人異常狡猾,連忙轉出小巷,外面是個市場,擺滿了各式各樣的小攤。雖然中午時分,人不算太多,但那東一紮西一紮的攤子,阻礙了摩托的行駛。黎祖兒眼看他距離自己越來越遠快追不上,心中一狠,索性跳車丟了摩托靠雙腿追。
那人經過賣桔子的小攤,一把搶過攤主手裡的車把,將整個三輪板車往黎祖兒面前一倒,山般的桔子嘩啦啦滾下來,砸的她生疼生疼,而且不知為何水果裡還多出一串香蕉,她正好一腳踩到香蕉上,整個人頓時撲地而倒。
一時間,汁水飛濺,狼狽異常。黎祖兒想,完了,這下肯定得追丟了,正在沮喪的抹掉臉上的果物殘渣時,一隻手伸到了她面前,手裡還放著一塊格子手帕。
那是一隻非常漂亮的手,白皙,修長,乍一看以為是女子,但抬起頭後,才發現竟然是個男孩。
其實說是男孩並不準切,他的年齡應該在25歲左右,穿著銀灰色與白色相間的nike運動衫,留著向外翻翹的時尚中發,眉眼細長如狐,雙瞳烏黑髮亮,似笑非笑中自有一種渾然天成的魅惑。
她忽然覺得這個人有點眼熟,卻想不起是在哪見過。按理說這麼迷人的男孩子,見過應該就不會忘記才對。
「madam,你沒事吧?」nike衫拉著她站起來。她接過手帕胡亂的抹了一通後才想起來:「你怎麼知道我是警察?」
nike衫又是一笑,從狼籍一片的地上撿起一物,遞到她面前,黎祖兒一看,正是自己的證件,當即臉上一紅,趕緊接過來塞兜裡。
真倒霉,搶劫犯沒抓到,還把自己搞成這個樣子。她拍拍衣服,剛想走人,nike衫說:「你不把他帶走嗎?」
黎祖兒回頭,這才發現此次事件的罪魁禍首正躺在不遠處的地上直哼哼,她驚訝的把目光轉向nike衫,nike衫眨眨眼睛:「不用太感動,協助警察是市民義不容辭的責任,不是嗎?」
她跑過去將那個搶劫犯拘捕,一邊拷手銬一邊讚歎說:「真看不出來,你身手還不錯嘛,一拳擊中這傢伙的要害,看他這樣子,估計半個小時都起不來了……你學過空手道?」得不到預期中的回應,扭頭一看,身後空空,哪還有那個人的蹤影?
只有他給的手帕,還在她手裡,米色底色,淺褐色格子條紋,右下角上,還繡有barbie的標誌。
真不錯呢……這個年代,居然還有這麼見義勇為的好青年啊……
黎祖兒拿著那塊手帕,越想越覺得欣慰。
5、史努比
到得警局,自然是遲到。
把那個搶劫犯塞給一同事後,她連忙趕到會議室,小心翼翼的推開門,果然,裡面已經在開會了。
衛景辭埋首在資料之中,正在聆聽身旁的同事說些什麼,很好,就這樣摸黑進去,也許能不被發覺。
她貓著腰慢慢的往前挪啊挪,眼看自己的座位就在前面,一疊資料突然從頭頂掉下來,啪的落在地上,與此同時,響起青草春暉般的悅耳男音:「對不起。」
這下子,所有人的目光全都朝這邊看了過來,不偏不倚的盯著蹲在地上企圖潛行的她。
黎祖兒露出一個生硬的笑容,擺手說:「啊哈,大家早啊,哦呵呵……」
「早。你遲到了24分鐘。」冰冷的語音伴隨著犀利的目光一同射過來,頂頭上司臉色果然很不好看。
而一旁拾起資料的赫連澈卻表情漠然一幅置身事外的模樣,真是太可惡了,她敢打賭,他剛才分明是故意的!故意把資料碰下桌子!
既然行蹤已露,索性也不再藏了,黎祖兒直起身來,大大方方的走到位置上坐下,回答:「對不起,長官,我在路上抓了個搶劫犯,所以耽擱了一下。
衛景辭盯著她看了幾秒鐘,別過臉說:「ok,人到齊了,我們現在來總結一下大家在看過日記後的想法。」
為了將功補過,黎祖兒自然是立刻舉筆。果然,衛景辭眼波一掃後,點了她的名。
「各位,在看過寧燕夕的日記後,我一共總結出3個發現:第一,寧燕夕不僅字寫的漂亮,文筆也很好;第二,寧燕夕是19歲時認識的關鬱輝,大學畢業後就在一起了;第三,他們之間因為出現第三者,而導致感情破裂。至於那個第三者是否就是朱玳兒,還有待考證。」
同事們點點頭,很顯然,他們的看法也跟她一致。
衛景辭環視眾人說:「還有其他發現嗎?」
一同事補充:「根據日記背後的印刷碼,這是一本05年6月出廠的本子,只在x城的大商場內出售,所以,寧燕夕就算不是本城人,也應該是在本城生活了很長一段時間。」
牛啊,這都注意到了。黎祖兒在心裡誇讚。
汪明明補充:「我們找筆跡鑑定專家鑑定過,證實第一篇日記寫於兩年以前,而最後一篇日記的筆跡較新,應該在3個月左右。也就是說,持有者真的用兩年的時間在寫這些日記,並不是短時間之內編出來做假的。」
靠,連這女人也變精明了!黎祖兒有點坐不住了,敢情她是這一小組裡最沒用的?
衛景辭點頭,「還有嗎?」雖是這樣問,目光卻只看向了赫連澈一個人。
一陣短時間的沉默後,赫連澈終於開口了:「首先,個人認為,這本日記,有可能不是寧燕夕的。」
好大一顆炸彈!
整個會議室頓時因為這句話而起了一片私語聲。
赫連澈開啟投影機,螢幕上出現了日記照片,左下角上,nyx三個花體字母格外妖嬈。
「因為寧燕夕的首寫字母是nyx,和這個簽名符合,所以我們就理所當然的認為這是她的日記,但事實上,我們卻忘記了,nyx還有其他的意思。」
「什麼意思?」黎祖兒忍不住問道。
赫連澈看了她一眼,「nyx,尼克斯,乃是希臘神話中黑夜女神的名字,出生於混沌卡厄斯chaos,是五大創始神之一。而她的女兒阿勒克圖alekto、墨紀拉megaira,和底西福涅tisiphone,則是赫赫有名的三女神,她們專司一件事——復仇。」
此言一齣,眾人又是一驚。
「所以,我認為,所謂的寧燕夕這個名字也有可能是假的,因為我們根本找不到她的任何資料,而日記上的nyx,意指復仇。這本日記其實是用來轉移視線,矇蔽我們警方的東西。否則,以兇手未在公寓裡留下任何指紋和腳印的謹慎個性,她根本不可能留下一本日記。」
黎祖兒提出異議:「但正如明明所說,日記從第一篇到最後一篇用了兩年時間,難道,你覺得兇手在兩年前就在預備這樣一場謀殺,開始準備這個日記?這個辦法不是很笨嗎?」
「請用你那木疙瘩做的腦袋好好的想一想好嗎?日記是兩年前開始寫的,但是謀殺這個念頭卻可以在近期才得以萌生,然後為了實現完美犯罪,利用了這本日記。這樣,不就解釋的通了嗎?」v
黎祖兒閉上了嘴巴,被一個小自己6歲的傢伙當眾貶低,還真是尷尬。
汪明明衝她眨眨眼睛,丟過一張紙團,她展開一看,裡面寫著:「現在的孩子就是這樣嘴巴毒,完全不懂得尊敬前輩呢,很討厭吧?」
又來了,每次這女人一開口,她就知道沒好事,果然又在暗諷她年紀大。心裡氣的要死,但她臉上還要回對方一個燦爛的笑容,以證實自己其實根本不在意。
赫連澈繼續說:「所以我認為,如果我們再把重心放在尋找寧燕夕此人身上,根本就是浪費時間,我們應該把目光放在其他更實質一點的線索之上,比如那張人臉拼圖,比如毒藥的來源,再比如愛瑪士的皮包。」
衛景辭點頭:「關於皮包你有線索了嗎?」
「是的。」
黎祖兒在一旁瞪大了眼睛,什麼?等等,不過是回家睡一覺的工夫,這傢伙就已經查出線索了?
「我已經查過,這個皮包是從帝海花園那家米蘭店賣出的……」
有沒有搞錯,明明說好她和他一起負責追查皮包的貨源的,結果這傢伙卻自己偷偷去查,完全沒叫上她啊!
「根據店內的銷售記錄,06年9月21日,有位客人從他們店裡買走了這個包包,而那個客人是——」赫連澈停頓了一下,才說出答案,「朱玳兒。」
黎祖兒跳了起來:「什麼?是關鬱輝老婆買的包包?」
「很正常啊,老婆死了,就拿她的皮包去討新情人的歡心嘍。」某同事如此說道。
赫連澈說:「具體是怎麼回事,現在不便妄下推測,所以申請搜查令,我想去朱玳兒家中看看有沒有線索。」
「批准了。」衛景辭拍案,宣佈散會。
大家紛紛拉開椅子退場,回辦公室。黎祖兒趁機叫住赫連澈:「喂!」
赫連澈回頭,懶洋洋的揚了揚眉毛。這傢伙,真就敢這麼囂張,一點對前輩應有的敬意都沒有!
黎祖兒一把奪過他手裡的資料,非常嚴肅的說:「你知不知道什麼叫做拍檔?」
赫連澈睨著她,一點想回答的意思都沒有。
「拍檔就是同進同出有案同查有鮮花同拿有子彈同挨什麼事都一起做!」她啪的將資料拍還到他胸前,「這次皮包的事我就先不跟你計較了,但是如果下次你還敢撇下我不叫上我一起,就死定了!聽清楚了嗎?死、定、了!」
在他伸手接住那疊資料的同時,黎祖兒轉身乾脆利落的走人,唇角上揚了一個弧度,越想越得意:很好,祖兒,你很了不起,你終於克服了美少年有愛論,展現出了身為一個前輩應有的威嚴。以後都要這樣……
沒等她自我陶醉完,赫連澈的聲音就不急不緩的從身後傳了過來:「走光了。」
呃呃呃?什麼?
他的下一句繼續不冷不熱的響起:「你,走光了。」
莫名其妙的黎祖兒下意識的低下頭,立刻發出一聲尖叫,原來她剛才爬著進會議室時,牛仔褲的拉鏈不知怎的滑了下去,開了三寸來長的一道口子,露出了裡面的小褲褲。她連忙手忙腳亂的把拉鏈拉上,而就在那時,赫連澈與她擦肩而過,忽然扭轉頭朝她眯眼很邪惡地一笑:「看見了,白色史努比。」
黎祖兒的臉頓時火山噴發,變成了關公。
啊啊啊啊,太丟臉了真是太丟臉了媽媽我不要活了啊人家的純潔就這樣毀於一旦了為什麼不是別人偏偏是這個傢伙看見啊啊啊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