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茉喜是在十五歲這年的初春夜裡,忽然長大了的。
茉喜不是一般的姑娘,她是有出身有來歷的,儘管只剛活了十五年,然而人生故事已經足以寫成一部戲,並且是唱唸做打俱全的熱鬧大戲。她自認姓唐,因為她親孃姓唐,但是對外她不這麼說,對外她斬釘截鐵,一口咬定了自己姓白,白茉喜。如果白大爺不死的話,她一定能隨著她親孃堂堂正正地跨進白家大門,且她雖然是個庶出的女兒,但因前頭無兄弟姐妹擋路,所以不管眾人承不承認,她都毋庸置疑的該是白家大小姐。
然而在那一切的前頭,放著「如果」二字。一「如果」,就表明那好前景其實並沒有茉喜的份。因為白大爺的確是在她兩歲那年得急病死了,她娘唐玉仙跟白大爺好了一場,連個孩子都好了出來,也的確還是連個白家的小妾都沒當上。
白家的敗落是分階段的。在白大爺時代裡,白家敗得緩慢,敗得有分寸,所以白老太太還拿得起架子,還能說一不二。白老太太不讓唐玉仙進門,不只是因為她出身低,是個唱戲的女伶,也因為白老太爺年輕的時候曾經往家裡弄了個妓女做小妾,白老太太使出了渾身解數,賠了許多青春,好容易才把那小妾活活地折磨死了。白老太太看不得煙粉靈怪的女子,而和妓女相比,女戲子在興風作浪這一道上,顯然又高了一個級別。
白老太太不許家裡進狐狸精。狐狸精養出個丫頭叫白茉喜,也不行!
唐玉仙住在白大爺給她佈置出來的小公館裡,因為活得逍遙自在,所以也不很急著往白家進。她沒料到白大爺會染上急病,說死就死。
跟白大爺好了好幾年,她唯一的成績是養出了個累累贅贅的小茉喜,除此之外,她把一身的臺上功夫全丟了。好吃懶做之餘,她還染上了幾口鴉片癮。所以白大爺那邊的經濟支援一斷,她在大鬧白家未遂之後,只得重打旗鼓另開張——這回不賣藝了,她改賣身。茉喜放在家裡太礙眼,礙她自己的眼,也礙客人的眼,於是被她送去了一戶大雜院內的人家中寄養。
那一年茉喜三歲,三歲的茉喜繼承了她那對爹孃的所有特色——不是優點,也不是缺點,是特色。像她娘一樣,她好吃懶做、能忍能耐——在遇到勁敵的時候;也可以非常的惡毒潑辣——在遇到軟柿子的時候。
同時,像她的爹一樣,她隨遇而安,非常能對付;她天生愛美,在襁褓裡的時候就會睜著大眼睛盯著花衣裳瞧,可是自從到了大雜院,迎接她的只有蝨子、跳蚤、破衣爛衫,她終日穿戴得如同小叫花子一般,也並沒有愁苦得要死要活。
這樣一個茉喜在大雜院裡摸爬滾打,一混就是七年。大雜院和大雜院也不一樣,此大雜院屬於北京城中的下九流聚集地,裡頭住著的人不是唱戲說書的,就是打把式賣藝的,蟊賊暗娼之流也不缺少,總之就是沒有真正下苦賣力氣的清白人物。
七年之後,茉喜被唐玉仙送進了白家。
說「送」其實不大準確,換成個「鬧」字就對了。那時候白老太太早沒了,白大爺留下的大少奶奶自打守寡之後就病懨懨的,熬了三年也沒了。白家的家業全落在了白二爺手裡。換言之,白家的當家人已經徹底地更換了。
白二爺知道唐玉仙和自家那位死鬼大哥的關係,當年茉喜滿月的時候還送去過一副銀鎖。然而讓他現在把茉喜弄進家裡當大小姐養著,他可是一千一萬個不願意。依著他的心意,他打算以龍行虎躍之勢殺奔門口,一腳把唐玉仙孃兒倆踹出去。然而殺到門口之後白二爺定睛一瞧,發現情況不對,唐玉仙這個臭娘們兒居然自帶了楊梅大瘡充當武器,而且勢如瘋魔,見了人就張牙舞爪地要往上撲。白二爺雖然是個身大力不虧的老爺們兒,可是也沒有和楊梅大瘡親密接觸的打算,腳指頭在緞子鞋裡動了動,白二爺一時猶豫,結果讓唐玉仙先出了腳——唐玉仙一腳蹬在茉喜後背上,把茉喜蹬得向前直飛了一兩米遠。而未等茉喜平安著陸,唐玉仙扭頭便逃,轉眼就是無影無蹤。
白二爺和白二奶奶商量了許久,十分想把茉喜驅逐出境,然而茉喜窺破了他們的心意,又知道自己那娘活不了多久,將來必定沒有再供給自己吃喝的本領,說不好還得讓自己女承母業養活她,所以故意做了個可憐兮兮的模樣,對著白二爺夫婦連哭帶訴,又把她那個早忘乾淨的爹拎了出來,話裡話外透著她的身份。白二爺和白二奶奶越聽越不對味,後來夫婦二人對視一眼,發現這孩子不是個好打發的,自家若是不收留她,她能跑出去說出一套二叔拋棄侄女搶佔家產的故事來。
白二爺和白二奶奶都是要臉的人,絕不肯無緣無故地背黑鍋,放平心思細細一想,又覺得這孩子既然真是白老大的種,那老大沒了,做兄弟的養育大哥的女兒,也是理所當然。故而最後夫婦二人無可奈何,只好在白家開闢了一處小小天地,專供茉喜容身。
茉喜所住的地方,乃是白家曾經的冷宮。
這冷宮是一處小小的院落,位於白宅的一角,四面圍牆高聳,牆內孤零零地立著一座小房。這地方是白老太太當年關押白家小妾的地方,小妾在這個院子裡一直住到了死,死前連著七年沒出過院門,因為院門鎖著,不許她出。一日三餐用桶裝著,隔著牆頭從外向內遞給她,飯沒好飯、菜沒好菜,她的伙食一直是不如老媽子。
小妾死後,這冷宮就空了下來,拆了它太麻煩,留著它也沒人住,等閒也無人敢進。茉喜在這個地方住了四年,平心而論,她住得挺快活。因為第一,這院子緊挨白宅的後牆,以茉喜的身手,她能先爬上院子的後牆,再踩著後牆頭向前一躍,躍上牆外一股粗樹枝,攀著樹枝繼續往前挪,她可以很輕易地夠到白宅後牆。後牆外是一道偏僻小街,街上偶爾會有賣零嘴兒的,能讓茉喜弄點吃喝打打牙祭;第二,這院子前方花木繁多,到了天暖之時,滿樹花開,粉紅粉白地晃人眼睛,而茉喜最喜歡花花草草;第三,小院的院門到房門之間有一段距離,即便當真來了不速之客,房內的她也有時間藏錢藏食物——白家的孩子都多多少少的有點月錢,但茉喜是沒有的,茉喜的錢全是鳳瑤給的。
鳳瑤是白二爺的長女,是在除了茉喜之外的所有人眼中,白家真正唯一的大小姐。鳳瑤漂亮、沒心眼兒,被茉喜哄住了,認了茉喜做好朋友。茉喜有時候很愛鳳瑤,因為自己心裡清楚,普天之下就只有鳳瑤是真心地善待自己;可有時候也嫉妒鳳瑤,嫉妒的時候她會故意欺負欺負鳳瑤,當然欺負得很有分寸,不至於真讓鳳瑤和她絕交。
茉喜就這麼怡然自得地長到了十五歲,她覺得自己活得很清楚、很明白,夠聰明,也夠冷酷。直到這天夜裡,她攥著幾毛錢出了房門,輕車熟路地爬牆上樹,想要到宅後的小街上買一點羊頭肉當消夜。茉喜在白家吃的是下等伙食,那點油水滿足不了她老饕般的食慾,尤其是這兩年她開始發育了,一張嘴更是恨不得吞天噬地,把鳳瑤都嚼嚼吃掉。
羊頭肉這東西是非得半夜才上街的,小販用刀子把肉切得極薄,撒上椒鹽之後很合茉喜的胃口。茉喜垂涎三尺地爬上院牆攀上樹枝,正要姿態嫻熟地繼續前進,哪知就在她要動未動之際,忽有一條黑影從前方牆頭翻過,撲通一聲摔在了地上。
茉喜嚇了一跳,下意識地想要出聲喊人,但是聲音半路被她生生壓住了,她眼看牆根這人一動不動,顯然沒有全死也是半死,便心念一動,起了賊膽。
小小心心地溜下樹去,茉喜踩著滿地正在泛青的野草走向了黑影。牆外沒路燈,牆內沒電燈,幸而天上懸著一輪圓月,能給茉喜照亮道路。一步一步地走到黑影跟前蹲下來,茉喜發現自己這險是冒對了。黑影長條條地躺在她面前,看身量應該是個成年男子,做著西裝革履的打扮,雖然不知道為何夜半翻人牆頭,但是光看他這身衣裳,也該是個有錢的少爺。
茉喜對少爺沒興趣,茉喜愛的是錢。一隻手慢慢伸向了對方的腰間,她想要掏一掏對方的口袋。然而手指指尖探入衣兜,她沒摸到錢包,隔著一層西裝裡子,她反而是摸到了對方腰側一件堅硬的物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