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孫志剛還活著。
那一年,秋收與孫志剛在同一座城市打工。
那是一家香港人開得成衣工廠,老闆在一夜之間逃出關口,秋收和一群工人被趕到了大街上,只有二十歲的秋收對這樣的變化毫無防備,一下子也找不到其他工作,茫然地揹著唯一的行李——吉他,流浪在橫跨珠江的許多橋下。
橋洞,是不幸流離失所的人們的天堂。
秋收也在橋洞下露宿過幾夜,好在那是一年中最熱的幾天,只要墊幾張破報紙就能睡覺。
直到一天晚上,他在睡夢中被人拎了起來,抓到一輛擁擠的麵包車裡,裡面擠滿了和他差不多的人。而他最後清醒的意識,就是拼命抓著自己的吉他。他們被送到一個院子,那是當年的收容所。秋收沒敢拿出李罡的身份證,他被認定為一個盲流,將被送上火車趕出這座城市。
他在收容所裡度過了悲慘的幾天,即便身上最後一分錢都被人搶去,他還是死死抱著吉他不放。然而,他並沒有像別人那樣被遣返原籍,而是被一個強壯的漢子領了出來。
秋收看到那個漢子就有些害怕,但心想總比死在收容所裡好吧?於是,他跟著漢子來到一個出租屋裡,在那裡認識了大哥,二哥、三個直到六哥。
秋收成了他們的老七。他們每天待在出租屋裡打牌,準時吃到新鮮的飯菜,晚上還能出去洗熱水澡,日子過得煞是愜意。然而,他總是懷疑這些人的來歷,不曉得他們的錢是從哪裡來的。
一個月後,有天晚上,六個哥哥回到出租屋,還帶來一個四五歲的小女孩。他們關照秋收,必須把小女孩看緊,二十四小時寸步不離。可是,小女孩不停地哭喊,整夜不肯睡覺,拼命叫著爸爸媽媽,他從小女孩穿的衣服判斷,多半是有錢人家的孩子——秋收突然才明白,這是一個專門綁架勒索的犯罪集團!
白天,「哥哥」們要出去幹活了,大哥臨行前再次關照秋收,說只要照看孩子三天。大哥隨手給了秋收兩千元,答應只要三天過去,就會把小女孩送回給她父母,秋收還可以得到十倍於此的獎勵。
等到「哥哥」們遠去以後,秋收帶著小女孩逃出了出租屋,還沒忘記帶上吉他。小女孩基本只會粵語,更說不清自家的地址。秋收費了好一番波折,才找到她家的門口。那是一棟別墅,但他沒敢進去,更不敢見她的父母,而是迅速逃跑了。他沒走遠,躲在附近樹叢中,看到別墅大門開啟,一對夫婦驚訝地抱緊女兒,痛哭流涕,這才悄然離去。
然後,秋收找了一部公用電話,撥打了110,告訴警方「哥哥」們的出租屋地址。
幾周以後,他在廣州找到了一個夜總會保安的工作。員工宿舍裡有臺二手彩電,秋收在電視新聞裡看到了戴手銬的「大哥」,警方說他們專門綁架有錢人的小孩,贖金到手以後就撕票。報道里提到警方已追捕他們多年,最近根據一條市民提供的線索,迅速果斷地抓獲了這個綁架團伙。
「謝謝!」
數年之後,秋收大聲地對墓碑下得田躍進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