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與首長會面一個星期後,宋誠被捕了,罪名是故意殺人。
其實,宋誠知道他們會採用非常規手段對付自己,對於一個知道得這樣多又在行動中的人,一般的行政和政治手段就不保險了,但他沒有想到對手行動這樣快,出手又這樣狠。
死者羅羅是一個夜總會的舞男,死在宋誠的汽車裡,車門鎖著,從內部無法開啟,車內扔著兩罐打火機用的丙烷氣,罐皮都被割開了口子,裡面的氣體全部蒸發,受害人就是在車裡的高濃度丙烷氣裡中毒而死的。死者被發現時,手中握著已經破碎的手機,顯然是試圖用它來砸破車窗玻璃。
警方提供的證據很充分,有長達兩個小時的錄影證明宋誠與羅羅已有三個多月的不正常交往,最為有力的證據是羅羅死前給110打的一個報警電話:
羅羅:「……快!快來!!我打不開車門!我喘不上氣,我頭疼……」
110:「你在哪裡?把情況再說清楚些?!」
羅羅:「……宋……宋誠要殺我……」
……
事後在死者手機上發現一小段通話錄音,錄下了宋誠和受害人的三句對話:
宋誠:「我們既然已走到了這一步,你就和許雪萍斷了吧。」
羅羅:「宋哥,這何必呢?我和許姐只是男女關係嘛,影響不了咱們的事,說不定還有幫助呢。」
宋誠:「我心裡覺得彆扭,你別逼我採取行動。」
羅羅:「宋哥,我有我的活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