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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冥婚(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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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這般,我嚇了一跳,急忙將他扶了起來,這麼大歲數的人了,我哪能要受他的跪拜呀?況且還是替他女兒跪,我更是受不起。於是我對他說,您先彆著急,這事你既然找上了我,我自然不會袖手旁觀,放心,這事我接了。

接下來,我草草收拾了一些行頭,然後便與王青山趕往了縣城……

在路上,王青山問我,知不知道他女兒犯的是什麼毛病。我告訴他,他女兒十有**是跟人訂下了陰婚。

所謂陰婚,也叫冥婚、配骨、鬼婚、冥配等,是一種民間習俗。訂婚後的男女雙亡,或者訂婚前就已夭折的兒女,父母出於疼愛心情,要為他們完婚,冥婚又分為死人與死人結婚,和死人與活人結婚兩種。過去認為祖墳中有一座孤墳會影響後代的昌盛,不吉利,所以要替死者辦冥婚。說白了就是為死去的人找配偶。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後,未等迎娶過門就因故雙亡。老人們認為,如果不替他們完婚,他們的鬼魂就會作怪,使家宅不安。因此,一定要為他們舉行一個陰婚儀式,最後將他們埋在一起,成為夫妻,併骨合葬,免得男、女兩家的塋地裡出現孤墳。

冥婚要通過媒人介紹,雙方過門戶帖,命關和婚後取得龍鳳帖。清末民初的北京仍有陰婚風俗的殘餘現象,還有個別家庭辦死人與死人結婚的「喜事」,謂之「搭骨屍」,男、女兩家親家,謂之「骨屍親」。早年,這種「婚禮」的迎娶儀式多在夜間舉行,有時,人們正在安睡之際,忽被街巷裡的鼓樂吵醒,原來是「搭骨屍」的。抬著一頂紙轎子,由單鼓、單號、單嗩吶吹奏前引。有的則不用這種形式,仍用八抬大轎,全份金燈執事,原來只娶一張女人的照片。三十年代以後,還有仿照「文明結婚」儀式,用西樂隊前導,後邊四個人抬著一個出殯用的影亭,內掛「新娘」照片。

而生人與死人的陰婚則又分為兩種,一種是陰陽婚,一種是索命婚。所謂陰陽婚,指的就是一人在陽間,一個在陰間,他們只是存在一個夫妻的名份,其實並不能真正在一起,只不過據說結了這種陰婚的人,晚上還是時常死者會上來找對方。而另一種索命婚,就是指,死人自己看中了哪個生人,然後一旦生人應下了這門婚事,待到成婚之時,對方便會前來將生人的魂魄給接走,接到陰間拜堂成婚。

聽王青山所述,其實我心裡已經差不多能夠下定論了,他女兒一定就是被鬼魂給看上了,然後定下了一門索命陰婚。

王青山嚇得不輕,說女兒只跟端陽訂了婚,難道端陽是死人?

我說,之前他是不是死人我也說不準,但是自從你女兒頻生怪夢時開始,他應當已經死了。

王青山又急又氣,問我該如何是好。我說先到你家看看你女兒的狀況再說吧!

到了王青山家,他將我帶入他女兒的房間,還沒見到他女兒,便看到她的房間內擺滿了紅紅的籮筐,籮筐裡面全是紙糊的綾羅綢緞,新衣服、梳妝檯、繡花鞋、紅剪刀、婚書、錦麟、壽帕等物。更有一些大紅花紙糊的食盒錦盒擺滿了書櫃臺桌,整個房間看上去紅紅的一片盡是紙物,所以看上去給人的感覺很是怪異。

再看她女兒,此時正呆愣愣地坐在床沿上,手上拿著一雙大紅紙糊繡花鞋,像撫摸心肝寶貝似的輕輕撫摸,兩眼無神,嘴裡還嘀嘀咕咕的細聲自言自語的說些聽不懂的話。

王青山見到自己的女兒,無奈的嘆了口去,早早地就轉身出了房間,顯然是無法接受自己的女兒突然變成這種模樣。

很明顯,王青山的女兒情況很嚴重,擺明了就是訂下了冥婚。見到此情此景,我嘆了口氣,這事還真的難辦嘍!

要知道,冥婚對於地府來講,可不是違反地府法紀的,換句話來說,冥婚因為雙方都訂下了婚約,就等於在冥婚契約上籤了字,此乃是正道,哪怕地府陰差知曉了,也不會多管這事。而作為陰陽先生,更是不可能為了這事,強行去把鬼給殺了吧?要知道鬼也分善鬼惡鬼,和人一樣,對於吃陰陽飯的人來講,無故殺鬼和殺人性命無異,而若要解決眼下的麻煩,就只有一個辦法,讓對方答應取下冥婚!

不過還好,根據王青山所講,他們可並不知道端陽跟他們訂的是陰婚,所以這事還有希望,必竟這之中存在著誤會。換句話來說,這裡頭還有道理可講。

所謂道理,鬼魂是非常怕道理的,道理代表正道,至陽之氣,只要不是兇魂惡鬼,一般情況下還是能用道理來化解麻煩的,這也為何陰陽這行統稱為道。像民間各種送魂、超渡等等法事其實都是用道理來勸說鬼魂離去或化解怨氣而安心投胎。

想明白此處,於是我出了房間,此時王青山正安慰著傷心流淚的妻子。見我出來了,於是二人急忙走了近來,問我該如何是好?

我說,這事若要想化解,還得找到端陽不可。你們曾去過端陽家,這樣吧,現在你就帶我前往端陽家一趟,希望能夠找到他!

王青山點點頭,道了聲謝,然後吩咐妻子準備好晚飯,他便帶我出了門,開車前往端陽家趕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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