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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節(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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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晉是我家的家僕,專門負責看守正門的‘執金吾’。他一直對我特別好,當日我打定了逃婚的主意時,還是他偷偷讓我從偏門走的……」

「有這等事?」吳承恩開口驚訝道,顯然沒想到這個自稱金目大仙朋友的傢伙同李棠之間還有這一層關係。

青玄聽到了「執金吾」這三個字後,不禁微微皺眉……能用得上這三個字,就說明李棠的身份確確實實,就是那個「李家」。

「呃?」樓底下的李晉顯然更是驚訝:「莫非小姐逃婚的緣由,就是打算同身邊的這個混……這位公子私奔?平心而論,這位公子渾身上下到底哪一點能配得上小姐一絲一毫?請恕在下冒昧直言,你看他長得比他身邊那個和尚還醜。」

吳承恩耐著性子聽完這句評價後點頭微笑,手裡面捏起了筆就準備下去跟李晉拼命。李棠急忙一把抓住了吳承恩的袖子,朝著下面問道:「李晉,你是不是得了我哥哥的命令,出來找我的?我告訴你,我是絕不會回去的!我逃出來就沒打算回去!」

「並不是。」李晉倒是痛快,直接否了李棠的猜測:「小姐您這是有點自視甚高了;身為執金吾的職責乃是保證府上週全,除非天塌下來才會派出去執行任務。單純小姐您逃走這點小事,還不至於讓主子這麼大費周章。在下此番前來,其實是因為……」

說著,李晉再次亮出了紅錢,想要解釋個分明。

「好了你住嘴!」李棠忍不住開口打斷。

李晉的一番話搶白得李棠臉上紅一陣白一陣,彷彿自己之前同吳承恩描述的「自家哥哥」如何如何在乎自己全是出於虛榮一般尷尬。倒是吳承恩算是真的明白了,怪不得李棠之前囑咐說李晉這人喜歡惹人生氣……

☆、第十三章桃花源(下)

第十三章桃花源(下)

這才見了他短短一炷香的時間,吳承恩就已經想要對其大打出手,破殺戒而後快了。要不是看著他這麼弱的話,早就……

「喂,你這丫頭,都說了這是我家家僕不是壞人,你還抱著他幹嗎?也不害臊。」李棠見李晉已經扶著樓梯慢慢上樓,心放下來,轉身在椅子上坐下,卻才留意到杏花仍然把頭埋在吳承恩的懷裡。

「可是他好凶啊……講話聲音好大……」小杏花微微抬起頭來,露出一對驚恐的大眼睛。

「對了,說起來你昨天不還是小小的……」吳承恩也覺得不妥,一面把她從懷中推開,一面好奇地問。

「我那天……」杏花柔軟的腰晃了一晃,低頭用手整理著兩頰的亂髮,說,「去後山上那片杏花園看看花開得怎麼樣,嗯,自從族人不斷被那金目大仙所害,這方圓二十里杏花的花開花謝只能我管。半路上我有些口渴,山谷裡雖然有小溪,可是溪水邊有好幾只麻雀,我不敢過去,我們花最怕鳥了,它會啄我們……可是我好渴,我就吃了……吃了……」

「吃了什麼?」三個人一起問,他們也算見多識廣的人,但從未聽說過江湖上有讓人——不,讓妖迅速縮小的靈藥。

「吃了路邊一棵野蘋果的果子。我吃到一半才發現它有一點腐爛,可是來不及了,腐爛的果子有酒的味道,我只要喝一點點酒就會變小……你們別笑……別的妖怪不會這樣,因為他們太強大了,而我只是一個小小的……我……」小杏花的聲音越來越低,眼圈也紅了,好像兩片嬌弱的花瓣,吳承恩不禁心疼起來。

這一路上見過了借人產卵的蜘蛛精、幻影無數的蜈蚣精,好像個個都能隨時置它們於死地,突然發現一個連酒精都能摧毀身體的杏花精……

「你簡直比李晉還弱……」吳承恩脫口而出,語氣裡帶了幾分同情和挖苦。

要不是青玄和李棠在一邊怒目而視,他又要把她抱在懷裡安撫了。

「別害怕,有我在,不會讓你受別人欺負的。」吳承恩注視著杏花點了點頭——

「喂李棠你幹嗎啊!」吳承恩愣了一下,急忙攔住了李棠;她手上拿著門邊茶几上的酒壺。

「我給她喂點酒,她還是變小了比較可愛!」

「不!我會沒命的!」小杏花嚇得花容失色,站起來就往門邊跑,李晉此刻已經慢慢挪到了門口,也一把把小杏花護在了身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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