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潮自正月底開始,一直燒到三月末,全國發生了衝擊移民部門事件,打砸士紳住所的事件多達五百多起。四月初,內閣總算發出了聲音。全國的大報紙,在一夜之間都停止了負面的宣傳,刊登大明帝國內閣總理陳燮發出的聲音。「自正月底開始的關於移民被阻引發的集體事件風潮,由於各地部門的不作為,時態愈演愈烈。直接導致全國諸多移民部門遭到衝擊,無法正常辦公。嚴重的破壞和影響了國家正常的法律秩序,內閣要求各地必須立刻停止此等作為。針對報紙上報道的諸多時間,內閣會組成調查組,進行嚴格的調查。如果發現確實存在違法行為,將根據相關法律進行嚴懲。最終鄭重告誡大明之民。大明是一個有法律的國家,任何行為都不得越過法律紅線,違者必將依法處置。」
陳燮的一番言論發表之後,內閣立刻做出了反應,各地官府也紛紛響應,個別地方甚至調動駐軍維護秩序。一個以為法不責眾者,渾水摸魚的行為,首先得到了懲治。被地方官府抓起來,丟進監獄,等待法律的審判。
一場風潮開始的很突然。結束的也很突然,但是餘韻並不短暫,甚至可以說是深遠。首先受到打擊的是各地的社會閒散人員,這些人渾水摸魚的行為。被官府看在眼裡很久了。這次內閣發聲之後,抓人的動作很快也很乾脆。地方官員為了自己的官帽子,當然不會手軟了。其次是大明一些士紳,因為非法拘禁、私刑等行為,被抓候審。再次是一些官員,因為瀆職或者受賄被抓。被抓的人中間還有一些趁機興風作浪的媒體人,他們做的事情比較操蛋,有的根本就不出門,躲在家裡就編出了一段新聞,混到了不少稿費。這種造謠的行為,當然要抓。誰都沒想到的是,一些工商界人士也被抓了,原因是他們在幕後操縱了集體事件。被抓的人中間,甚至還有好幾個議員。
這個結果真是跌碎了滿地的眼睛,因為都是官方的訊息,真實性靠譜。打擊面這麼廣,真是誰都沒想到的問題。那麼,大明內閣那個掌握實際權力的傢伙,到底想幹什麼?
大明內閣喉舌四月底發表了一篇文章,標題為:大明,法治國家。
這篇文章的核心內容,就是四個字,依法治國。當下大明,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的雛形初現,三者之間不得以任何理由互相干涉。民間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法律,法律是紅線,是個體行為準則的最低標準。任何人都不得超越凌駕於法律之上。
這是陳燮執政一來,內閣第一次發出的綱領性的聲音。這個時候稍稍有點腦子的人,都反應過來了。事件頻發的時候,內閣為何不及時發生制止。拖了兩個月,絕對不是不想管,而是在謀劃著最終怎麼收場。整個過程中,受到打擊的物件有四種,地方治安不安定因素者,有一定社會地位的基層傳統勢力,新興的勢力,所有這些受到打擊的人,都存在一個共性,那就是違法。
那麼回過頭仔細的琢磨,真的僅僅是因為違法麼?其中受到重創的,絕對是傳統基層勢力,他們作為這次風潮中最大的損失者,難道就沒有更深層次的原因麼?
再看同樣受到打擊的資本勢力,他們實際上是最大的收益者。經過這次風波後,整個大明人員的流動性大大活躍了起來。土地對人的束縛裡受到了重創,新興的資本勢力需要的勞動力問題,大大的緩解了。
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呢?舉個很簡單的例子,某地某士紳被官府抓了,宣傳機構立刻跟上,告訴大家為啥被抓。這樣做的好處,自然是避免發生更大的群體事件。大明的農村,宗族是了不得的勢力,全村人對抗政府執法不是什麼新鮮事。所以才會有調動軍隊的事情發生。什麼勤勞善良的人民這些話,千萬不要信。只要是人,為了個人利益變成「刁民」就是分分鐘的事情,這個沒什麼可說的,也沒什麼可指責的。政府要做的事情,就是儘量的在法律的框架內體現出公平。你要做不到做不好,「刁民」就會越來越多。自身不正,怎麼能要求人民遵紀守法呢?怎麼能要求人民配合你的工作呢?這不是扯淡麼?
此次事件,在隨後的歷史中被多次解讀。各種版本都有,官場的版本是「吏治」,民間的版本是「法律」,歷史學家者拔高到「這是一個劃時代的事件,由此引發出來的後續,奠定了大明未來的國家機構的執政標準。」
1676年的大明,圍繞著依法治國的框架,下半年開始了全面整頓。首先受到衝擊的是官場,大明上下人人自危。廉政部門四處出擊,抓一個審一個,判一個。與此同時,稅務部門和司法部門也沒閒著,針對大明的工商界進行了嚴厲打擊。官商勾結、偷稅漏稅的行為,成為了打擊重點。稅務部在這個過程中脫穎而出,成為了大明最為可怕的部門之一。
從最初不起眼的一個小部門,稅務部進化到談「稅」色變的程度。這樣的一個部門,肯定會受到不少衝擊,但是陳燮內閣力挺之下,稅務部無往不利,被盯上的人沒一個能逃掉,最終都以大出血為收藏,個別商人還被整的家破人亡。
有人因此喊出了「苛政猛於虎」的聲音,但是這些人很快被抓了。理由是煽動民間抗法!這些人在民間往往威望還不低,他們被抓之後,再次證明了大明法律的威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