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一隻尤物
站起身,扣著西裝釦子的賀惟突然頓了頓,然後點頭:「我知道了,一會兒你離開的時候,去徐沁那裡領份資料,是我甄選出來的新代言,你自己挑選個。」
「好,惟哥慢走。」雲想想衝著賀惟揮手。
等賀惟走了,她就摸出手機給宋倩打電話,問她多久能夠回來。
宋倩說大概一個小時,雲想想就讓可可先去徐沁那裡拿資料。
果然像賀惟說得那樣,都是些家電或者食品的公司。
食品有蛋糕,餅乾,薯片和某種飲料。
家電是電冰箱和抽油煙機。
「可可,你找人去好好打聽一下這兩個牌子的電冰箱和抽油煙機。」雲想想吩咐可可,「上面這些零食,你也去一樣買一些來,這個蛋糕好像是新品,想辦法聯絡負責人,要一箱。」
「想想,你這是要做什麼?」可可雖然把雲想想的話都記下來,但卻不明白雲想想的意圖。
雲想想已經拿出手機,開始搜尋電冰箱和抽油煙機的公司,品牌以及相關的新聞,甚至去官網看一看消費者的評論,網頁搜尋詢問這個牌子大眾的看法。
「瞭解它們。」
「瞭解?」可可還是不太明白。
雲想想抬起頭:「我要做代言人,當然要把我代言的產品摸清楚,它有什麼功能,它好不好用,他們公司有沒有以次充好,有沒有偷工減料的前科,我得對得起我的代言。」
可可不可思議的睜大眼:「這需要代言人負責嗎?」
「你說什麼是代言人?」雲想想放下手機反問,「代言人的意義是什麼?」
「代言人不就是為了商品打廣告的知名人士。」
可可非常官方的回答:「代言人的意義,就是利用代言人的號召力和影響力來擴大商品的知名度,從而最終達到提高銷量,獲得更大效益的目的。」
「對,我代言就意味著我的粉絲會更關注這些產品,他們粉我喜歡我,如果我帶給他們的產品不好,我這就是不負責任。」雲想想道。
「那也是罵生產商……」
這種事情不是沒有,藝人代言的東西多了去了,真正使用的有幾個?就算粉絲買了,覺得不好,也不會怨怪代言人,畢竟產品不是他們生產。
藝人負責推廣,拿到相應的報酬就行。
「這種行為,在我看來是一種不負責任。」
雲想想鄭重其事的對可可說:「別人我管不了,但我代言的東西,我一定要親自體驗過,並且我真的覺得它值得推廣,我可以不收代言費推薦好的,也不會高價代言我認為不好的東西。」
這不是代言人的義務,也不會寫在合約裡,但卻是雲想想自己的堅持。
她很清楚這樣一來,她會錯失很多代言,少很多機會。
但她希望她賺得每一分錢,都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讓她拿錢說違心話,對不起,臣妾做不到!
可可被雲想想說得肅然起敬,驀然間她覺得跟著雲想想,是一種驕傲,立刻著手去辦。
大概瀏覽了一個小時的網頁,雲想想把看到的新聞都截圖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