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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十步殺一人(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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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十步殺一人

虞幼玉看著喝醉後熟睡的蕭十三,

輕嘆一聲,拿出白練將他手腳綁縛在六足大床的床足上,做完這些,看著仍呼呼大睡的他,虞幼玉披上他的黑色斗篷,悄然出門。

夜色裡,她一躍上牆,然後再飄然躍下,如同一隻靈活的狸貓。

夜已深,

李逸失眠了,

他明天就要跟十娘訂婚,這一切有些太快太突然了,

師兄孫伏伽已經給李逸寫好了通婚書,裝在了一個檀木盒中,開啟盒子,裡面是師兄親筆寫在錦帛上的楷書。

這些都是按照當下習俗禮儀來的,通婚書,切須好紙,謹楷書,緊卷於函中,函用梓木,黃楊木,楠木,檀木等為之。

禮函的尺寸有重要的象徵意義,長一尺二寸、法十二月,寬一寸二分、象十二時。

木板厚二分,象二儀,蓋厚三分,象三才,函內寬八分,象八節。

通婚書是以長輩孫伏伽做代表,以他口吻寫給女方家的,

伏伽頓首頓首,觸敘既久,傾矚良深,未由展覲·····增翹珍重,謹奉狀不宣。京兆萬年孫伏伽頓首頓首。

下面還有另有一張紙,

「李逸自長男,年已成立,未及婚媾。承賢第十女,令淑有聞,四德兼備,願結高媛。

令媒人孫伏伽、杜如晦,敢以禮請娉。若不遺,佇聽嘉命,李逸。」

通婚書其實就是我家有某某想娶你家姑娘,附帶別紙,寫明是第幾子叫什麼名字,想娶的是你家排第幾的姑娘。

唐人婚姻,須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要有兩位媒人以上見證,才有法律效力。

明天下娉後,這封通婚書送給女方,女方要回一封答婚書。

到時,男方持有女方寫的答婚書,女方持有男方的通婚書,經過婚禮後就是正式夫妻了。

這兩封婚書都是有法律效力的,當然,通婚書和答婚書其實都是些固定格式的客套話,真正最核心的內容,是寫在兩張別紙上的新郎新娘的資訊。

各自家中排行第幾、年齡、婚配過沒有,甚至是嫡是庶,都必須清楚明白的寫清楚,訂沒訂過婚也得寫明。

這個都是錯不得半點的。

孫師兄的楷字寫的很好,很有歐陽詢書法之風,嚴謹工整,平正峭勁。

李逸把通婚書卷好,連別紙一起放進檀木盒中,檀木盒上用五色線縛作三道,上面還寫著十孃家長郡望姓名官位敬稱的封題,意味著做為信物將被永久儲存。

本來上面還應當寫李逸家長的郡望姓名官銜的,但現在卻空著。

蓋好檀盒,收入空間。

估計十娘這丫頭,這會也拿著答婚書睡不著吧。

誰能想到,

當初在馬蹄寺的一次偶然相遇,之後就能有此緣份呢。

門被輕輕敲響,

李逸疑惑這麼晚了還有人找他,還以為是玉漱那新羅婢,或是姬令儀。

玉漱對突然要有了個女主人進門,是很不安,甚至有點不高興的,帶著點小情緒。相反,姬氏一直是支援李逸跟十娘一對的,還一直勸說兩人是良配。

「進來。」

李逸喊道。

門被推開,

但進來的並不是意料中的玉漱或姬氏,

一個全身籠罩在黑色斗篷中的人站在門口,屋外昏暗的夜色下,看不太真實。

李逸一下子警覺起來,

心念一動,電棒已經握在手中,藏於袖中。

他坐在那打量著那人,

「深夜打擾,實在事情緊急,情非得已。」

一個年輕女人的聲音,李逸疑惑。

「何事?」

「縣子不請我進去說麼?」

李逸猶豫,

「奴是平康坊南曲的一個歌伎,本名虞幼玉,坊中稱小玉。」

說著,她解開斗篷。

頓時,露出了本來面目,一個大約二十來歲的女子,很有姿色。

「你有何事?」

虞幼玉走進來,離李逸還有幾步遠便停下,

「我給李縣子講一個故事吧,」

李逸感覺莫名其妙,一個教坊官妓半夜三更,跑到他這來講故事。

很反常。

「講這個故事前,我告訴縣子一個訊息,今夜本來不是我出現在這,而是一個殺手出現在這,洛陽有人出五十兩黃金,讓他來刺殺李縣子。」

李逸驚訝,但馬上想到了某個可能。

洛陽,買兇,刺殺。

他想到的是杜淹,他未來老丈人,一直在洛陽為官,之前是治書侍御史,然後升了御史大夫,聽說現在又升了吏部尚書。

孫伏伽也告誡過他,說杜淹是個既有才能還懂變通,更是狠辣的人。反正除了杜淹,他想不到洛陽還有誰想殺他。

總不可能是那個黃瓜侯韋二郎吧?「喝茶嗎?」李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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