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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納妾(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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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納妾

熱鬧過後,

重歸平靜。

李逸也從一個逍遙快樂的黃金單身漢子爵,變成一個有妻有妾的人。

嗯,一妻二妾。

庶人一夫一妻相匹,謂之匹夫匹婦,士大夫以上,則有妾媵。

李逸身為正五品的縣子,還有七品的散職,九轉的勳,擁有納妾資格,納妾不需三書六禮也不用明媒正娶。

有父母在,需父母和妻子同意,父母不在,那隻要妻子同意便可。

十娘主動張羅著要給丈夫納妾,把姬氏和玉漱納為妾,要給她們一個名份。

妾通買,給彩禮就行。

不過兩人一個是新羅人,一個雖也還有家人,但也跟家裡早劃清界線,所以納妾這事,連納妾之資都不需付,

就在婚後第二天晚上,李逸請了長安的幾個相識的朋友,師兄孫伏伽、李靖李二郎,王令史王法佐還有丘神儼等幾人,

在他們的見證下,

李逸納二人為妾。

大唐既沒有平妻也沒有側室,但有貴妾,官員五品以上有置媵特權。

五品以上有媵,庶人以上有妾。

媵,跟妾其實還是有很大不同的,最早,媵是從嫁的,古者嫁女必以姪娣從之,謂之媵,就是新娘子出嫁,還會帶上同族的堂妹、侄女陪嫁。

最早的時候,媵雖非妻,但生的兒子也是嫡子,只是到了如今,這種娣姪從嫁為媵的禮儀已經不再。

現在的王公高官們的媵,往往是出身較高的貴妾,生的兒女一樣還是庶出。

大唐親王可納媵十人,三品及國公六人,五品許置媵三人。

這些媵也是有品級的,五品的媵就視從八品,親王的媵視正五品,國公的媵視從七品。

但大唐的媵,就算正妻亡故,也沒資格扶正為妻。

所以民間也稱這些媵為貴妾。

除了媵,大唐的妾,只有良妾,是沒有賤妾的。大唐明文規定,不許以賤為妾,就是奴婢、妓女不得為妾,否則要受嚴厲處罰。

婢、妓,只能先放免為良人後,才有資格做妾。

當然,妾和妻的地位相差太大,妻毆傷妾,處罰比毆傷普通人還減兩等。但妾犯妻,與妾犯夫,同罪,處罰嚴厲。

師兄孫伏伽幫李逸寫了兩封納妾契約,李逸跟姬氏、金氏署名按印。

這也是妻與妾的不同,妻三書六禮明媒正娶,妾卻只需籤一份契約。

更無需什麼禮儀,

請來幾個親朋好友,備一兩桌酒席,大家見證一下便可。

李逸覺得有點草率簡單,

但玉漱和素君都是很感激十娘,欣然接受了。

李逸這個正五品的縣子,沒有五品職官,所以他只有納妾資格,還沒有置媵的資格,兩人都是妾。

簽完納妾契書,第二天還到萬年縣衙更正戶帖。

他的戶口本上,新添了正妻杜麗、妾姬令儀、妾金玉漱三人。

這個家,李逸是男主人,杜麗是女主人,姬氏和玉漱算半個主人。

有時李逸看著杜十娘跟姬氏金氏相處的這麼好,還有點恍惚,這一妻二妾不應當是爭風吃醋水火不容嗎,

怎麼她們卻好的跟姐妹一樣,是不是隻是表面一套背後一套?

他原本確實還為這個事情而煩惱,

這要是後宅不寧,妻妾們整天勾心鬥角的,他夾在中間也為難啊。

以前他老婆跟他媽關係就不太和諧,他夾在中間可沒少受氣。

不過在跟李德獎喝酒聊天的時候,李二郎倒是告訴他為何如此,說白了就是這三人地位相差太大了。

姬氏跟金氏兩妾之間,有可能爭風吃醋的爭寵,但她們絕不敢跟正妻爭。

「為啥?」

「你是真不知道妻和妾的地位之別嗎?別看這妾好像是半個主人,但妾就是妾。」

李德獎跟他細細分說其中區別,李逸聽了半天,反而發現唐朝的妾地位其實也不是很低,法律上還是很保護的,她們也屬於家庭成員,反正不能被丈夫或妻子隨時的賣掉或贈人,

更不能隨意打罵等,

那種說送人,或賣了的,那不是真正的妾,那是奴婢或家妓,只要正式納為妾的,是不允許這樣處置的,人家本身也是良人。

既然是良人,就沒有隨意發賣的資格。

那些他印象中能被隨意賣掉的妾,其實不是唐朝的妾,那是唐以後的,這種被稱為賤妾。

所謂三妻四妾,貴妾、良妾、通房、賤妾。唐朝男主人,當然也可以寵幸奴婢、侍女,甚至有可能跟她們生孩子,但這並不會改變她們的身份,不會自動變為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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