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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5章 杜淹再起殺心(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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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他這副樣子,杜淹本有許多話想說,最後卻只是搖了搖頭,轉身走了。到了外面,

他交待獄卒,

「給他一床被子,每天加一餐,每餐加個蒸餅。」

「馬上過年了,過年時給他一壺酒和兩斤羊肉。」

出了大理寺獄,重新坐上馬車回家,

杜淹思緒起伏,

那個侄子杜如晦確實有幾分本事,他拿母親要挾自己,甚至還在長安把他杜淹和母親郭夫人的名聲都搞臭了,

以前還真小瞧了他。

回到家,

妻子郭氏迎上來,

「夫君,十娘派人給我們送年禮來了,送了兩大車,有御宿川的桂球米,還有他家自釀的柿子燒,也有腐竹豆泡,和臘肉臘魚,還送了活的鵝和雞鴨呢。」郭氏一臉高興。

遠在洛陽,可女兒也還記掛著。

甚至並沒有因為之前的事,而跟父母生疏。

杜淹卻仍是冷著臉,「一點點東西,就讓你原諒她了?我不會原諒她的,她的婚姻大事,居然不問父母,而是聽杜如晦的安排,我根本不會承認,

也不會認她這個女兒,和她那所謂的丈夫。」

郭氏嘆氣,「夫君,事已如此,覆水難收,十娘也是我十月懷胎身上掉下的肉,怪就怪我們當初把她留在樊川,要是帶來洛陽,不也沒有這些煩心的事了。

現在她都嫁人了,不管嫁的好與壞,我們再多說又有何益呢?」

杜淹紅著臉怒道:「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豈能自主?嫁了?嫁了也應當離了。」

氣沖沖的杜淹獨自進了書房,

仍是氣憤難平。

想起女兒十娘從出生到長大,這些年的可愛、孝順,如今卻這樣私自嫁給了一個父母不認可的人,

杜淹恨不得能立馬提劍去長安殺了那狗奴,

可除了生悶氣,他卻無能為力。

他哪怕如今是洛陽朝廷的吏部尚書、安吉郡公,但李逸在長安,是李唐的奉義宮總監、淺水縣伯,那狗奴甚至還列入宗正屬籍了。

他也是沒想到李逸會是李景的曾孫,李芝的兒子。

但就算出身滑國公府又如何,畢竟只是個私生子,他仍不會同意女兒嫁給他的。

殺手也派過了,

但沒有結果,定是失敗了。

現在老夫人又在杜如晦手裡,杜淹對李逸更是鞭長莫及。

咬牙切齒的咒罵李逸,杜淹決定再重金,派人去刺殺李逸,只要他死了,女兒就算成了寡婦,可憑京兆杜氏的身份,以後也還可以再給她找個名門子弟嫁了。

關中六姓、山東五姓七宗,他杜淹想找就能找到。

······

長安,

高二等十幾人被打了個半死,吊了一夜後,次日一早綠帽辛縣令就派人來把人帶回去了,

這個案子很簡單,萬年縣定的是欺詐財物以及放高利貸這兩點,反正人證物證等有,

大唐律,詐謂詭狂,欺謂巫罔,其中偽造御寶、偽寫官文書、符節,詐偽制書等行為是重罪,犯者將處以斬、絞或流放的重刑。而欺詐官私財物,犯者準盜法論,罪止流三千里。

至於放高利貸,則要按導致的後果處罰,比如導致債務人破產,就要處一年徒刑,致人逃亡,處一年半。若是致人自殺,則處一年半徒刑,並一千錢罰金。而且超過本金一倍的利息,也是不承認的。

「萬年縣把案件移交給了雍州衙門,雍州判了,高二判了流三千里,他的同夥,也分別判了流放和徒刑。」

地方縣令審理案件後,沒資格直接判流放、死刑的,需上報州,再由大理寺和刑部最終判決。

但雍州很特別,他的司法權力很大,有獨立的司法權,不受常上訴程式限制,只要案件確鑿無疑,可以直接審理,甚至有必要時,可以當場做出死刑判決。

流三千里,

這是按最早量刑了,

不過李逸也不同情他。

不過到了下午,

李逸就又收到新訊息,

皇帝李淵知曉此案後,居然直接下旨,特命殺之。

不僅僅是高二一人,而是昨晚上李逸他們抓到的高二一夥人,一共十三人,皇帝全要殺了。

這有點過了。

雖說亂世用重典,但殺個高二,李逸倒也不反對,可把十三人全殺了,其中有個還是收了點好處幫放風的高家堡村丁。

畢竟這些人是他李逸抓的,若是因此全被殺了,李逸也會過意不去,尤其是那個放風的村丁,更罪不至死。

他回到書房,立馬寫了一封諫書,然後騎馬趕到長安上奏。

李淵很快看到了李逸的諫書,

「三尺法,王者所與天下共也,法一動搖,人無所措手足。陛下甫創鴻業,奈何棄法?」

李淵看後,捋捋鬍鬚,「人是他李逸親自抓的,現在倒又來求情。」

皇帝把他的諫書扔到一個筐裡,那裡已經堆了一筐了,全是這樣勸諫的奏疏。

宰相蕭瑀、陳叔達也都進言勸諫,

還有治書侍御史孫伏伽、監察御史李素立更是上萬言書力諫不可。

「這麼多諫書裡,倒是隻有孫伏伽、李素立和李逸三人說的最有道理,當賞。」

「晉孫伏伽為從四品上大理寺少卿,授李素立為從六品上侍御史,」

「至於李逸,散職加一級。」

「高二等犯,可以不殺,俱流放三千里,發配劍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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