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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八章 六月調整(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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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n()這章都是軍隊編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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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謀部做出的火炮調整計劃中,分為了三個地區調整,第一個是以廣東、福建、浙江、上海等沿海地區為一塊,這樣利用海運的話進行火炮調整會方便一些,第二個就是利用長江為核心,皖南,蘇南的,乃至深入到九江當中進行調整。第三個就是駐紮江西方面的部隊。基本上就是以交通運輸為主要考慮條件。

國民軍現有的火炮中,大約有兩的營的德造野炮,本來是有三個營的,但是第一師在鎮江之戰的時候損失了很多,加上其他的損耗下來現在就只剩下兩個營了。日`本造的野炮不少,加起來足有九個營,前後雖然戰鬥中有所損失,但是也有部分的繳獲,這一來一去就沒多也沒少。美造野炮現在有六個營,大多數都是最近一年內新買的。這七十五毫米的野炮加起來總數就是在十七個營,約兩百門左右。

七十五毫米的山炮就有些繁雜,包括外購,自產,繳獲的在內,德造山炮有三個營,日造山炮五個營,美造山炮五個營,福州兵工廠自產的有五個營,這些七十五毫米的山炮加起來總數就是十八個營,也差不多再兩百門左右,這山炮裡面繳獲的數量相當多,接近四個營六十門的樣子。[

同時還有三個營的六十毫米速射炮,繳獲而來的五十七毫米山炮也是集中起來編練了兩個營。

至於大口徑的一百零五毫米的榴炮團則不再調整範圍內,現在毒莉榴炮團已經轄三個105毫米榴炮營,一個105毫米加農炮營。總數高達48門火炮。

這些火炮中,則是分別配屬給各師,而且也不是相同的編制,而是採取了馱馬制和挽馬制兩種編制,馱馬制則是編入兩個山炮營,一個野炮營,機動能力要快速一些,適合山地作戰。而挽馬制則是編入一個山炮營,兩個野炮營,機動要差一些,適合平原以及道路交通較好的地區作戰。除了部隊適應性的緣故外,國民軍的野炮數量和山炮數量差不多也是其中的原因之一,因為國民軍的野炮數量有限,而且還缺乏自造能力,和以往一樣採取兩野炮營配一個山炮營的模式就造成了國民軍的眾多主力部隊野炮營缺編,第六師、第五師這幾支部隊的野炮數量一直都是缺編的。

相對於野炮,國民軍要補充山炮則是要容易的多,福州兵工廠的七十五毫米山炮已經開始量產,月產數量雖然只有十幾門,但是半年下來已經為國民軍提供了五個營的山炮大量的補充國民軍的火炮損失。另外國民軍擊敗其他軍閥部隊後,除了北洋軍大量裝備野炮外,其他軍閥大多數都是裝備的山炮,這山炮也較容易通過繳獲補充。

簡單說分為挽馬制和馱馬制是作戰需求也是現實條件的制約。

在參謀部的調整計劃中,並沒有對各部隊的炮兵團進行大規模動作,比如原來就有兩個野炮營和一個山炮營的炮兵團並不會去動,直接劃分為挽馬制,而只有一個野炮營的部隊就劃分為馱馬制,補充部分的山炮。比如第一師原先就裝備的德造的野炮和山炮,這一次調整就把原來補充的其他型號的火炮調走,調來德造山炮,重新打造一個完整的德造炮兵團,又如第五師,原來只有一個日造野炮營,一個國產的山炮營,以及少數其他山炮,這次調整的話就直接補充部分的山炮,使其成為一個完整的一個野炮營,兩個山炮營的山地炮兵團。

另外各混成旅不編入野炮,其所屬的炮兵營統一為山炮營,編入七十五毫米山炮或者五十七毫米山炮等。

根據這一調整計劃,參謀將國民軍警衛師、第一師、第二師、第三師、第四師、第九師劃分為挽馬制,師屬炮兵團配屬兩個七十五毫米野炮營,一個七十五毫米山炮營。其中第一師為德械炮兵團,警衛師、第二師、第三師、第四師都是日械炮兵團,第九師則是美械炮兵團。

剩餘的第五師、第六師、第七師、第八師、第十一師都是馱馬制,師屬炮兵團配屬一個七十五毫米野炮營,兩個七十五毫米山炮營。其中第八師和第十一師由於是新組建的部隊,所以其炮兵團為統一的美械炮兵團,其他的第五師是用了日造野炮營,再配了兩個福州自產的山炮營,第六師、第七師則是美械野炮營再配上了福州產或者繳獲的兩個山炮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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