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瓏覺得,自己可能是個妖怪。
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她居然記得上輩子發生過的事誒,從她這輩子出生那一刻起,她就明明白白記得自己曾經是誰,有過怎樣的經歷,又因為與丁嵐交好,對這個世界也不是特別陌生。
丁嵐一生未婚,她六十歲的時候身子骨還很好,不過看起來她有時候很懷念幾千年後的世界,因為她總說自己想吃上一桶老壇酸菜牛肉麵,於是她總是不厭其煩地跟玲瓏描述老壇酸菜牛肉麵有多好吃,玲瓏也從她的言語中得知了她的來歷,不過正如丁嵐所料,小皇后對自己的來歷並不奇怪,也沒有把她當作怪物。
現在玲瓏覺得,真要說起妖怪,還是自己比較像。
而且還是個失憶的妖怪。
因為她居然不記得自己是什麼成的精。
她打出生那會兒記憶就特別清晰,為什麼她會以為自己是妖怪而不是忘記喝孟婆湯投胎轉世呢,是因為她想起了自己並不是只活了上輩子。
官家比她年長,自然死在她前頭,官家一死,玲瓏便成了太后,至於新帝,不是任何一個皇子,而是病逝的二皇子膝下的皇孫,那孩子因自幼沒了父親,便被官家帶在身邊撫養,又有一笑先生與丁嵐做師父,養得非常好,也很尊敬玲瓏。反正總體來說,玲瓏上輩子過得相當舒服,就沒有不順心的時候。而裴相也因為裴寶珠的事與管氏離了心,管氏的日子並不好過,不過這些跟玲瓏關係都不大,她本來就不上心,對死亡也從無恐懼。
官家駕崩前還想與她約定來生,雖然玲瓏覺得不大可能,但還是給了官家希望,不過話又說回來,她也沒想到自己不僅沒有徹底死掉,反而想起了第一世為人時。
怪不得呢,她就說自己為何對丁嵐所說的那些現代化科技接受能力那麼強,她自己本身就是搞科研的大佬好麼!
但哪有人能投胎三次,不僅沒有忘卻前塵還都想起來的?
所以,玲瓏認為自己可能是個妖怪。妖怪就妖怪吧,也沒什麼不好,她現在比較想知道自己是個什麼精?
她帶著記憶出生,對父母親緣自然也不是特別看重,更何況這一世的父母比起上一世的裴相也沒好上多少,和第一世的父母比起來真是差遠了。
玲瓏的生父姓鍾,叫鍾旭國,是天海市叫得出名號的富豪,母親姓潘,叫潘蘅,出身自書香世家,這兩人的結合呢,在當年也算是才子佳人,一段佳話,總之兩人結婚的時候那場世紀婚禮,是很多人多年後都不曾忘懷的。
可惜,現實總是比較骨感,沒有想象中那樣完美,這兩人當年相愛了是不假,可是年紀都不大,一個是大少爺,一個是大小姐,相愛時全憑一腔孤勇走進婚姻殿堂,可真結婚了,就發現這殿堂儼然成了埋葬愛情的墳墓,戀愛時可以忽略的事情,到了婚姻裡就非常的現實。
首先,鍾家雖然有錢,是天海市排得上名號的富豪,但卻是暴發戶,國家改革初期抓著浪潮起來的,有錢是有錢,但底蘊就差了些;而潘家,那是幾代沉澱下來的書香世家,尤其是潘蘅的父母,本來有意把女兒許給得意門生,誰知道女兒就跟鍾旭國看對眼了,他們反對無效,只能任由兩人結婚。
可是這一結婚,矛盾就出來了。
婚前戀愛,鍾旭國裝得儀表堂堂,畢竟兩人不睡一起,很多壞毛病彼此都不知道,婚後就全暴露了出來。潘蘅受不了丈夫睡覺流口水呼嚕震天響腳丫臭還不講衛生不懂風花雪月只知道錢;鍾旭國受不了妻子清高傲慢整天目下無塵連自己爹媽都看不上各種要求自己朝高雅靠攏——別看這都是些小矛盾,可漫長的時間能夠將這些小矛盾發展成無法挽回的大裂痕。
潘家老兩口瞧不上女婿家暴發戶,鍾家老兩口也瞧不上兒媳家假清高,兩家關係越來越糟,夫妻倆的感情也降至冰點,玲瓏就是在這個時候出生的。
她一出生,鍾旭國跟潘蘅兩人就迅速辦了離婚,從此後男婚女嫁各不相干。他倆結婚那會兒年紀都不大,離了也照樣能找好的,只不過婚前的那些愛意,如今都成了厭煩與嫌棄,彼此兩相厭,因此誰都不想要這個女兒。
鍾旭國父母覺得,你生得女兒你都不要,那我們兒子也不要,不過是個丫頭片子罷了;潘蘅父母倒是不重男輕女,可惜他們看不上鍾旭國,覺得這孩子女兒要是要了,難找好人家。
於是,在父母兩家條件都非常好的情況下,就因為這矛盾,可憐的小玲瓏在醫院躺了快半個月,愣是沒有人願意要她。
最後兩家達成共識,既然誰都不想要,那就彼此都出一半的錢養這孩子。
所以,玲瓏是跟著保姆管家長大的,她剛出生,就已經一個人住在偌大的房子裡了。
後來鍾旭國潘蘅各自再婚,她就徹底成了沒人要的了,甚至她長到六歲去上學的時候,都沒有家長陪同,而是管家爺爺送她去的。
管家爺爺姓張,一輩子無兒無女,把玲瓏當作親孫女一樣疼,保姆奶奶是張爺爺的妻子,他們倆是被鍾潘兩家聘請來照顧玲瓏的,一照顧就直到如今。玲瓏所住的這個房子距離鍾潘兩家都不遠,鍾旭國跟潘蘅再婚後又都有了各自的兒女,玲瓏就徹底成為了多餘的那個。老兩口看著心疼,就試探著問鍾旭國跟潘蘅,能不能帶著孩子去他們老家生活。
誰知道這對父母想都沒想就答應了!甚至他們聽到玲瓏的名字時都有些茫然:玲瓏是誰?
這個自出生他們就沒再見過的女兒,彼此之間實在是太陌生了。
張爺爺跟張奶奶就帶玲瓏離開了天海市,回到了他們的家鄉素平縣。
一開始兩家還記得給他們打錢,後來隨著玲瓏的長大,不知哪天開始,這錢就斷了,好在張爺爺張奶奶有一手好廚藝,老兩口就開了個小吃店,地勢一般,可生意特別好!
小玲瓏長得漂亮極了,小時候她就乖乖搬著小板凳坐在靠窗的桌子上,沒有客人的時候,張爺爺就教她讀書寫字,小傢伙聰明的不行,一教就會,張爺爺就跟張奶奶商量,送小乖乖去學點什麼才藝,雖然他們離開了天海市,但也是見識過人家上流社會小孩是什麼樣的,覺得不能因為在縣城就耽誤了孩子。
可是好景不長,張爺爺張奶奶年紀大了,身體不好,玲瓏初二的時候,張奶奶就先去世了,等到玲瓏升高三,張爺爺也撒手人寰,她徹底成為了孤家寡人。
張爺爺臨終前聯絡了天海市的鐘潘兩家,鍾旭國跟潘蘅這才想起來,哦,他們還有個女兒呢!
經過十幾年時光,兩人之間不再像當年一樣劍拔弩張,但也沒了什麼情分,對於這個女兒,兩人都很為難,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他們都有了各自重新組建的家庭,這時候容納一個小姑娘進去?那不是刻意給自己的另一半還有兒女添堵麼!
可玲瓏還未成年,他們總不能不管。
沒辦法,最後兩家決定,把玲瓏接回去,學籍也轉到天海市,但由於鍾旭國跟潘蘅各有家庭,所以玲瓏不能和他們一起生活,可玲瓏是他們共同孕育的,不可能誰來做這個撒手掌櫃,因此就決定玲瓏以後在鍾旭國父母家跟潘蘅父母家輪流住一個月。
玲瓏現在就坐在車子裡,來接她的人是鍾家的司機,她會先在鍾家住上一個月,然後再去潘家,這樣一直住到她滿十八週歲為止。
鍾父鍾母都不記得這個孫女了,今天是玲瓏來的第一天,這孩子畢竟從小在縣城長大,他們從經歷過潘蘅的事兒後,也明白了個道理,暴發戶是讓人瞧不起的,因此這些年也很注意家裡孩子素質的培養,所以就有些擔心這個孫女會不會太小家子氣。
鍾父嘆了口氣:「畢竟是咱們老鍾家的孩子,趁著孩子還不大,好好教,不管怎麼說,也的確是咱們做爺爺奶奶的虧待她了。」
鍾母小聲道:「我只要一想到她是潘蘅生的,心裡就彆扭,你說那潘蘅,當初把咱們家攪和的是天翻地覆,好歹是個女人,連自己孩子都不在乎,幸好旭國跟她離了,小悅可比她好多了。」
她嘴裡的小悅,是鍾旭國的再婚物件彭悅,和潘蘅完全是兩種人,潘蘅清高傲慢,彭悅則溫柔體貼善解人意,就是靠著這個性格才吸引了鍾旭國,不過她也是二婚,帶了個女兒來,跟鍾旭國結婚後又生了個兩個兒子,一家五口過得很好。
玲瓏的到來,徹底攪翻了一池春水。
鍾父鍾母說完了悄悄話,就聽見管家說玲瓏小姐到了,兩口子趕緊出去迎,不管怎麼說,他們是做爺爺奶奶的,雖然物質上沒有虧欠孩子,情感上總歸是說不過去,唉,也是當年那事兒鬧的,兩家撕破了臉,多少年不來往,誰都不願意管這孩子。
原以為會看到個土裡土氣畏畏縮縮的孩子,可玲瓏一下車,便徹底吸引走了鍾家上上下下所有人的目光。
上到鍾父鍾母,下到園丁保安,都看呆了。
這孩子、這孩子長得也太好了!
鍾旭國長啥樣?濃眉大眼國字臉,帥談不上,但有型、耐看;潘蘅則長了一張寡淡的江南水鄉式面容,清秀有餘美貌不足。兩人再婚後生的孩子當然不算醜,不過也只能說是普通人,偏偏玲瓏長得一點都不像這對前任夫妻,說真的,鍾家老兩口簡直以為這是神仙捏出來的小仙女,否則怎麼長得這麼好?!
最關鍵的是,她漂亮的驚人,卻一點都不小家子氣,目光淡淡掃過來的時候,連鍾父鍾母都不覺感到了些許壓力,彷彿喘不上氣,在她面前就低人一等似的……
玲瓏的行李挺多的,不過家裡早就準備好了她的房間,張爺爺張奶奶非常疼她,老兩口開小吃店賺了不少錢,都花玲瓏身上了。她打小就沒吃過苦,又在張爺爺張奶奶無所保留的愛裡長大,說實話,真的不稀罕鍾潘兩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