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這次的事,在車裡究竟發生了什麼,她言辭閃躲,「就是警告我……不叫我再在這一行混了……也不許在京城呆……再沒別的了……」怎麼警告的,把你嚇成這樣了?「你不要有顧慮,要好好說。」
桐桐苦笑,把跟瑤瑤的對話說給兩個人聽,「……那天晚上,有人舉報我住的房間賣淫……這個也可以去查,幸好我想搬走,要不然我說不清了,髒名聲得跟我一輩子。他們收拾人的辦法可多了,還叫人抓不住把柄。我……我能說什麼呢?我手機上有對話記錄,拿給你們看。」
說著,就摸手機,「我的手機……我還得給男朋友打個電話……」
然後女警遞了包過來,這是從車裡拿來的。
桐桐沒看包,只伸手從外面的小隔層裡摸出手機,給四爺打過去,「來一趟……我在醫院……」
四爺:「……」玩到醫院去了?「哪個醫院?」
桐桐看人家警察,「哪個醫院?」
把醫院一說,掛了電話,桐桐把手機遞給警察,「你們看看就知道了。」
而四爺一個小時之後才到,聽說被嚇的心臟病了。他看桐桐:「……」到底要幹什麼?
桐桐一臉的委屈:「給我轉院吧,我不敢在這裡呆。」
「行!轉院。」
桐桐又跟人家警察說,「我什麼也不追究,只求她別找到我才好。」
但是她若是真存在報假警的情況,還是犯法了。而且,威脅他人,導致了一定程度的後果,也一樣要治安處罰的。
「不要怕,要勇敢,再遇到這種事及時報警。」
人家走了,四爺看她:「轉院?」
「好一點的醫院,單間。」桐桐低聲道,「先住幾天。」
四爺白了她一眼,出去辦去了。
等轉院過去安頓好了,病房裡沒別人了,桐桐才從包裡摸出另外一隻手機,然後遞給四爺:「你再跑一趟,給送到出警的那個派出所去。」
什麼意思?不開啟手機將裡面的東西匯出來?我不信你沒弄到密碼。
「那是犯法的。」桐桐看著四爺,似笑非笑,「去吧!送去吧。」
四爺點了點她,咬牙切齒,「行!我給送去。」
當時車座上一個包,一個手機。收拾的人順手把手機放包裡了,結果手機不是受害人的,而是施暴者的。
手機被送回來了,也到不到周娜手裡。
周娜沒承認報假警,但尋釁滋事,威脅恐嚇他人,卻足夠她拘留幾日了。
人拘留了,她隨身的物品要上繳保管,然後叫她這個當事人確認的。她以為她的手機落車裡,誰知道當天晚上又補簽字,手機被誤放到林雨桐包裡,她拿回來了。
她其實當時沒多想的,拿回來就拿回來了。
五天之後,她就被放了。
而放她的這一天,桐桐和四爺也來了,兩人拿了錦旗,是來感謝民警的。另外還拿出一萬塊錢來,希望找到那個熱心的好人,謝謝他能及時報警。
結果周娜一被放出來,就碰上桐桐了。
桐桐坐在車上,對著她揚了揚手機,挑眉笑了笑。
周娜摸了摸自己的手機,從頭到尾的回想:她關了自己的手機……自己當著她的面開機……自己沒避開她輸入了密碼……手機離開了自己,中間間隔了至少四到五個小時。
也就是說,她完全有時間解鎖自己的手機,然後將手機裡的東西匯出去。
手機裡的秘密……可太多了!
可偏偏的,這種事都是自己猜測,一點證據也沒有。
她趕緊聯絡其他人,找那種能跟林雨桐說的上話的,一個舞團的人,「幫我約一下林雨桐……別說我要見,就只說你有急事要見她。」
然後就被約到了,在酒店。她說她不出來,她身體不好,才出院,不能隨便出門。
周娜沒猶豫,直接上酒店。
門一開啟,桐桐就要關門,兩人僵持了半天,桐桐才朝她冷笑一聲,「請進。」
周娜不敢在林雨桐的地盤上瞎說話,她怕藏著監控裝置。因此,她盯著桐桐的眼睛,咬字很重:「我是上門道歉的……也願意做出經濟賠償……」
桐桐捂住嘴,看向對方。
周娜:對!就是封口費。我知道你拿我的東西,我願意給你封口費。
「只是住了幾天院,沒花多少錢。幾千塊錢的事,又不是花了百八十萬,非得找你要。」桐桐就說,「不用了,以後咱們井水不犯河水。」
話是這麼說的,周娜卻抓住了東西。她說:拿百萬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