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還有一件事,那個當作證據的床單,能不能給我啊?」林芷韻有些不好意思地對陳飛說道。
陳飛一愣,就呵呵笑著明白了過來:「好的,一會兒讓夏雪給你拿吧!」
夏雪也笑著點了點頭,她也明白,女孩子對自己的第一次都是比較看重的,而那個床單上的血跡,是女人第一次的證明。
走出警察局的大門,林芷韻只覺得一身輕鬆,一掃這幾天的陰霾,最終,她決定還是不見楊明瞭。雖然她可以用這件事來接近楊明,但是她不是這種邀功請賞的人。
而且,她覺得,這本來就是楊明應該得到的。他花了錢了,所以他根本不欠自己什麼了。即使林芷韻對楊明有些好感,她也不想因為這件事來讓楊明對自己負什麼責任。她覺得自己是出去賣過的女孩,已經不是什麼正經人了,根本配不上楊明。
「我女朋友?」楊明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自己什麼時候冒出來個女朋友了?就算有女朋友也是陳夢妍啊!難道她是蘇雅?更不可能了,楊明回憶了一下那個女孩子的樣子,雖然當時喝多了記不太清楚,但是絕對不是蘇雅,除非蘇雅整容了!
出了看守所的大門,楊明依然不明所以,看來這個問題只能找機會問問陳隊長了。
楊明沒想到自己在看守所裡待了一天就出來了,走的時候,暴三立有點捨不得,他真正將楊明當成了好兄弟了。楊明只得答應他,等他出來以後,保持聯絡。
像暴三立這樣的人,楊明並不反感,曾幾何時,自己也和他們一樣,敲詐勒索打架鬥毆,就差殺人放火了。
楊明深信,每個人出來混,都有自己的理由,都有一段辛酸。如果有其他的選擇,他們也就不會走這條危險的路了。
有的人為了發洩,有的人為了吃飯。當然,還有些小屁孩覺得出來混很威風那就另當別論了。
來看守所,楊明是坐著警車來的,現在出了看守所,只有自己坐大巴了。但是關鍵問題是楊明身上根本就沒有錢!
沒辦法,楊明只能徒步往市區走,看守所在市郊,連搭便車的可能性都沒有。正當楊明抱怨的時候,一輛警車停在了楊明的身旁。
警車的玻璃搖了下來,陳飛從裡面伸出頭來:「上來吧楊明!我送你回去!」
「陳隊長?」楊明驚訝之餘,不禁深深地感動,自己和陳隊長無親無故的,陳隊長居然這麼器重自己!
「趕快上來吧,送你回去之後我還得回局裡!知道沒人來接你,我特意趕過來的!」陳飛笑道。
「謝謝你,陳隊長!」楊明點了點頭,跨上了警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