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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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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民謹案:我們開始排這篇稿子,一看卻沒有題目,只有一個括弧,裡面括了「小說」二字,大概是小說,所以我們就加上那三個字做題目,想來編輯先生不責我們大膽。

司法官對於這個犯人簡直沒有辦法,無聊,做這樣的法官有什麼意思呢?案情是這麼重大,說不定今天或明天,腦殼就得割掉,而他,腦殼所有者,簡直是開玩笑。譬如睹〔賭〕錢,我雖可以操必勝之權,但到底要睹〔賭〕一睹〔賭〕呵,你則辦定了那麼大的數目,一點也不在乎,一五一十的輸給我,不是輸,是數給我,我倒不如同一個慳吝者睹〔賭〕一個銅錢來得起勁。

「什麼名字?」

「名字就是紀幟。」

「幹什麼事的?」

「倘幹了別的好事,我就不站在你法官的面前呵。乾的事就是革命。」

「革命是你犯罪——」

「我革命就是為來犯罪。」

「你於士農工商之中——」

「一個禮拜以前,我坐洋車到學校去上課——」

「是當教員還是做學生?」

「從洋車上跌下來了,腦殼裂了一個大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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