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媛說:「我在網上查了,專家說,走一走動一動就會掉的孩子本身就不健康,沒有保胎的必要。」
「你跟別人一樣嗎?你跟別人不一樣,你不是天生就如此的!」賀蘭芝說。
又來了,又來了,這可是自己的親媽,專撿最讓人難堪的話說,還讓不讓人活了!可事情畢竟是方媛做下的,她得承擔後果,包括親媽的反覆提醒,和孟哲的冷言冷語。
做錯了要認,捱打的時候要站直,這是沒辦法的事。可方媛心裡還是有怨氣,對賀蘭芝的怨氣,她說:「你是我媽,你怎麼從來沒有跟我說過這些事情呢?你沒告訴過我,女人每個月都會流血,第一次來月經的時候,我以為我會死,哭了很長時間,你還把我嘲笑了一頓。上大學之前,你不讓我談戀愛,我聽你的了。可你從來沒有告訴過我,談戀愛是會懷孕的,懷孕很可怕,一切後果都要女人承擔,可能會影響生育,也可能會影響將來的夫妻感情。你是我媽,你怎麼什麼都不告訴我呢?」
「你還有臉說,你還有臉說!」賀蘭芝氣壞了,「自己不檢點,還怪起我來了?我把你養大容易嗎?你給我鬧出這樣的事來!也就是孟哲好脾氣,換個男人早把你給打死了!」
賀蘭芝這種說法,好像女人只要做錯了事,男人打女人就天經地義一樣。方媛當場眼淚就下來了,丟下賀蘭芝就走了。
儘管頭一天不歡而散,但畢竟是母女,第二天一大早,剛過六點賀蘭芝就來了,燉了雞湯帶過來,給方媛和孟哲喝。母女倆相處這三十多年,不歡而散的時候多了去了,最後都和好了。賀蘭芝主動示好,方媛也就算了,心裡雖然還有氣,但強忍著原諒了賀蘭芝的口無遮攔。——不原諒又能怎麼樣呢?她是媽,斬不斷的關係,總要相處的。
孟哲上班先走,剛出門,賀蘭芝就跟方媛說:「我仔細想了一夜,你還是辭職算了,孩子重要,順順當當把小孩生下來,再找工作不遲。」
「辭了工作怎麼辦呀?孟哲的工資全部還房貸了,每個月的生活費靠我的工資,還有人情來往,我們撐不住的。」方媛說。
賀蘭芝說:「你搬去跟我住,我伺候你,我有工資,管你吃喝不成問題。孟哲在廠裡吃飯花不了什麼錢,週末讓他也去我那兒,我給你倆做飯吃。」
「生孩子要很多錢的,孩子生出來之後還要吃奶粉,我至少兩三年沒辦法上班,總不能全靠你吧!」方媛說。
「全靠我又怎麼了?你是我女兒,我養你是應該的。」賀蘭之說。
賀蘭芝說的理直氣壯,方媛卻並不放心。她在賀蘭芝手下討了很多年生活。她知道,在賀蘭芝手下討生活是什麼樣子。母女倆現在關係還過得去,卻也是她工作之後,用了好幾年時間,才「培養」出來的新的平衡。所倚仗不過是自己有工資,雖然不多,起碼不用手心朝上找她要。方媛可不敢輕易打破這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