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昆和黎兆平年齡相仿,文革後的首批大學畢業生,當年和黎兆平並稱江南省傳媒界的兩顆新星,兩人都是知名記者,在省市領導那裡是掛了號的,若以職業名聲來,邱昆還略勝於黎兆平,這是因為當年電視臺屬於第三媒體,普通老百姓的電視機擁有量太少,人們瞭解新聞,主要是靠報紙。在相當一個時期裡,兩人的關係相當不錯,彼此將對方當成最好的朋友。
不過,這種良好的私誼並沒有一直維持,因為一個女人鬧翻了。
邱昆當記者部主任的時候,部裡分來一位漂亮女大學生。第一次見面,邱昆對人家動了心思,便不斷努力,半年以後,終於有點眉目了。他經過一番籌劃,準備將女記者帶到一個青山綠水的地方,將這事給辦了。但如果僅僅兩人去,他擔心女記者產生戒心或者生出其他想法而拒絕,便想到多約幾個人。他第一個想到的,便是黎兆平。黎兆平那段時間正和陸敏鬧得不痛快,也想去什麼地方散散心,聽邱昆一,提出駕車去井岡山,並且要多約幾個人去。這麼一張羅,就張羅了個人,四男四女,黎兆平帶的,正是巫丹。
也是邱昆心中有鬼,擔心出發時再見面,大家會有些想法,便提出先熱悉一下。如此一來,黎兆平便在出發前三天認識了那位女記者,並且很快和她打得火熱。出發的前一天,邱昆和黎兆平單獨見過一次面。閒談中,談起這位女記者,黎兆平半真半假地問邱昆,是不是他的情人。邱昆肯定地不是,黎兆平於是開玩笑,你如果不用,那我就用了。邱昆在這方面顯然有些害羞,,女人嘛,生來就是給男人用的。
出發的時候黎兆平駕駛的是三菱越野車,跑長途比其他車都舒服,加那位女記者並不喜歡巫丹,有點和她吃醋,一定要坐黎兆平那輛車。一路,她和巫丹鬥嘴,兩人憋起了氣,恰好給了黎兆平機會。第一個晚宿營,黎兆平將女記者叫出去,是要開導她,緩解她和巫丹之間的牴觸。豈知這女孩早已經被邱昆撩撥得春心蕩漾,加當晚的月色非常迷人,黎兆平就收了漁人之利。
從此以後,邱昆恨了黎兆平,傳來黎兆平被雙規的訊息時,他還邀了幾個好友大喝了一頓。儘管他沒有明自己為什麼請這餐酒,可他的言行讓人覺得,他其實是為此而痛快。現在,有人要求他投票選黎兆平為黨代表,他自然知道,一旦黎兆平當選將意味著什麼。有人開了頭,他自然就將話接了過去。他,兆平還被雙規呢,我們這裡卻要選他當代表。這事如果傳出去,會不會產生不好的影響?我們是不是再探一探面的意思?
丁應平,面的意思?誰在你面?
聲音雖然不高,在場幾個人,心中暗自抖了幾抖,再沒有人敢出聲。
林志國開啟家門,屋子裡有一股很濃的怪味。這都是裝修的時候未能消散的氣味,已經幾年了,只要是一段時間沒有開啟門窗,味道仍然很濃。
次的事後,巫丹去了香港,到底是環球旅遊,還是一直呆在那個半島,林志國並不清楚。他能想象,巫丹出境這件事,肯定不是巫丹自己的主意,而是趙德良的授意。就算巫丹留在境內,紀檢部門也不可能拿她做什麼文章。如今這個時代,作風問題與貪腐無關,僅僅只是個人生活作風以及觀念問題。兩性關係,早已經成為一種資源,成為一種置換手段。幾年來,全國出了幾個著名的女貪官,一個比一個漂亮優稚,經歷也出奇的一致,最初都是很底層,別是幹部身份,就連國營身份都不是,可在很短時間內,不僅轉了幹,而且平步青雲。有一層始終未曾公開報道,她們的權力從何而來?很簡單,拿身體置換得來的。至於在其他領域,比如演藝圈,比如商界,這種資源置換,就更加普通平常。正因為如此,潛規則,成為一個最為流行的詞。另一方面,潛規則實際早已經成為顯規則,誰都知道是這麼回事,誰都不會拿這類事去做文章。
數學中有一個概念,叫公約數。如果分子和分母具有共同的約數,這個數便可以從分子和分母中同時約去,分數值不變。比如四分之二,它們有一個共同的約數二,分子和分母同時除以二,變成了二分之一,數值完全一樣,都是零點五。也有些時候,約數遠遠不止一個。
官場生態中,其實也存在一個生態公約數或者貪腐公約數。
個世紀七年代,某位官員如果有兩性關係,那是一件大事,他的官職可能因此而罷免。因為那時有這類關係的官員很少,屬於極個別現象,找不到公約數。到了二一世紀的今天,官員找情人包二奶,已經成了官場普遍現象,也因此成了公約數。
官場公約數遠不止於此。比如反貪標準的制定,香港是零起點,所謂零起點,意指只要你貪汙受賄一分錢一根針,那也是有罪的。因此,他們的反貪公約數是零。中國在這件事的標準並非剛性,而是彈性的。曾經的標準是五百元,後來漲到了五千元,最近據漲到了一萬元。也就是,一萬元以內,雖然也是**行為,但不夠刑罰,一萬零一元,就夠刑罰了。這個一萬元,就是反貪公約數。
正因為有了這個公約數,便派生出了更多的公約數。比如,這個一萬元,到底是指現金還是等價物質也算?最初,人們的理解,肯定是包括等價物質的,後來,便將等價物質排除在外了,因為除了送汽車送房子之類,其他的物質,要較真起來,還真是一件麻煩事。你是按累計額度計算,還是一次性收受總額計算?如果累計的話,別人送你一包煙,算不算?如果送一包煙也算,那送一根菸算不算?假如送一根菸也算,怎麼算,就會成為一個大問題。再反過來推,如果送一根菸不算,那麼,送一盒煙算不算?如果送一根菸一盒煙都不算,那麼,到底送多少煙才算?送一條?有的煙,你送一條,或許只有幾塊錢,但有些煙,你即使送一盒,也幾甚至幾百元。酒的標準計算就更加麻煩,一般的白酒,一斤可能只幾元,一箱也只不過幾元。但如果是一瓶五年的茅臺,就是一千多元。
漸漸地,出現了一種彈性,那就是一次性送物或者受物,沒有達到一萬元,全都成了公約數。這種公約數一旦形成,普遍出現了送兩條煙兩瓶酒的禮尚往來。市場常銷煙中,最貴的五六元一包,兩條也才不到一千五。高檔酒中,茅臺已經屬於天價,也只不過六七百元,兩瓶,一千五左右。兩條煙兩瓶酒,值三千元,自然沒有踩線。時間長了,這個標準開始鬆下來,送煙送酒等,均成了公約數。於是,有人開始整箱地送,而有些企業,恰好到了這一市場,開始生產高階煙高階酒,一瓶酒,三千五千,一包煙,一百兩百。此時,再送兩條煙兩瓶酒,就萬元。可這也是公約數。不僅送兩條煙兩瓶酒是公約數。就算你送一箱煙一箱酒,也成了公約數,一種變通的公約數。
公約數送出去,在許多官員的手裡,卻可以變成非公約數。一些政府的門前,有數不清的各種店鋪,這些店鋪都做一種生意,回收菸酒。一條煙,出廠價一千,市場價二千三四,商家按出廠價或者略高於出廠價回收,再按市場價售出,還能開發票。有些送禮的人,直接找這些店買菸買酒,真假不論,他們知道,這些菸酒是不會抽不會喝的,只是作為變現工具在這個渠道流轉。店家賊精,知道這些煙會不斷沿著這樣的途徑流通,便在面標暗記。一條煙便可得到一千百元現金,一箱煙就是九萬。
當然,這些賬是不能算了,一算就算出一個驚天大數來。換個角度,假若你不伸手,僅僅只是收點菸收點酒或者玩幾個女人,公約數永遠都是安全數。只有當你貪慾越來越大,伸手越來越頻繁並且東窗事發之後,這些公約數,便成了法律文書的來源不明財產。你一個月賣幾箱煙幾箱酒.財產突然增加了許多萬,一年下來,這類來源不明財產增加幾百把萬,對於很多官員來,完全是稀鬆平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