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涯,我們回地獄森林。」冥天低沉地道。
「難道已經解除了契約?」
「……」冥天沒有回答,只是安靜的站在那……
涯自然知道,不回答代表什麼,頓時驚訝地反問:「既然沒解除,回去有什麼用?」
「吾想靜靜!」冥天的話讓涯更是吃驚。
涯化身成人,皺起眉頭,道:「大哥,你放心回去吧!小丫頭的安全就交給我,生死契約的事可不是開玩笑,如果那小丫頭出現點事,大哥也會遭殃……既然大哥決定要回去,那就由我去保護她吧!更何況,小丫頭身邊有不少出色的男人,我不僅要守護好她的安全,還必須守護好她的身體……不然,以後的事情更麻煩……」
冥天怒氣消失一半,深呼吸一口,搖身一變,帥氣依舊的他,冷視著涯,最後還是下決定道:「好吧!一切交給你啦!」
——神移,冥天消失在原地。
涯終於鬆了口氣,剛才無數的幻獸被冥天招手間消滅,涯已經很久很久沒見過如此狂暴的大哥,他的心裡自然提起畏懼,在獸的記憶中,過度的憤怒,會蔑視理智還複本性。
如果冥天正在發洩的虐殺時,涯突然出現,那麼涯恐怕都會遭殃,所以……聰明的他,等到冥天發狠結束才出現,別的幻獸死,總比自己遭殃好!!!
哆嗦了幾下,涯總算安定下來,因為冥天的氣息已經走遠,這回是真的走了!朝著地獄森林方向走去!
等到確認冥天真走以後,涯才緩慢開口:「你看那麼久,站那麼久,不閒累嗎?」
「果然是神獸,冥天走的時候居然沒和我打招呼,還枉費我將他當成朋友,太不應該了!」無塵落下,與涯並肩而站,望著冥天離去的方向。
涯側過頭,奇怪的看了無塵一眼,就像故意無視無塵般,沒說一句話,悄悄的離開。
第二天一大早,經過一夜的調整楚雲總算恢復精神了,她也不懂冥天到底給她下了什麼藥,後勁怎麼那麼大,特別是下半夜,全身跟火燒一樣,如果不是她實力好,恐怕早就了;這不,早上剛一醒,就衝到廚房拿起把菜刀朝冥天的房間衝去,嘴裡還憤憤不平地喊著:
「今天就滅了你!王八蛋——養了一隻白眼狼。」
怒氣衝衝來到冥天房間,狂踢一腳,門板被揣的粉碎,滿臉憤怒的她,拿這菜刀朝裡衝,左右張望之下,確無任何所獲,房間內沒有任何生氣,床上一點溫度都沒有,特別是桌上的茶水,冷冰冰,化身成人的冥天有事沒是就泡茶喝,應該說,喝茶成為了他的興趣,可是,現如今,茶杯、茶水都是冷的,這個足夠證明冥天最少三個小時沒回房間。
氣憤只餘的楚雲找不到發洩之處,直接將那刀菜刀砍在桌上,刀深陷桌面裡面,可見她的憤怒已經達到極點。
沒找到尋仇的物件,楚雲回到自己房間,只見到小烏擔驚受怕的躲在牆角,身怕遭受魚池之秧。
「小烏,你怕什麼,我又不是找你麻煩!」楚雲還算是疼愛小烏,雖然小烏長的黑溜溜,但是……她無法抵抗可愛的小動物。
就像她六歲那年,她在山上第一次遇見冥天,若不是因為她身處的處境很糟糕,不然,她早就高興抱起冥天回家了。這就是現實的殘酷,而如今,她沒有任何顧及,自然毫無疑問的接受一切。
小烏搖晃著朝楚雲跳去,小腦袋如同安慰楚雲般朝她臉上貼去,嘴巴上吶吶道:「滋滋……」
「小烏,我現在很生氣,不準賣乖!!!」楚雲將小烏擰起來,放在床頭:「乖乖待著,不準發出聲音,不準賣乖,不準動——」
小烏委屈地趴在床頭,一聲不吭,如果被芝娘發現楚雲如此虐待她的女兒,她恐怕會找楚雲算賬吧!
說起來更奇怪,楚雲明明與小烏建立的平等契約,可……小烏對楚雲的話卻是百依百順;其實原因在於,那次在異度空間,小烏亂碰結界,結果差點喪命,好在楚雲用肉身完全承受了反噬,不然,小烏現在已經死翹翹了;從那時候起,小烏就決定將楚雲當成老大,生生世世伺候楚雲。由此,表面是平等契約,可在小烏的心眼裡,已經將契約改成主僕契約,楚雲的命令就是絕對。
楚雲的情況一直維持到中午,歐陽寒來找她,她才從房間裡出去,小烏才能鬆口氣。
來到大廳,歐陽寒興高采烈,楚雲就烏雲蓋頂,一半是晴天,一半是陰天;楚雲頓時火冒五六七八仗,直接將火撒在濮陽寒的身上。
「你是今天娶新娘,還是撿到金子,很好笑嗎?很高興嗎?」楚雲楞是板起臉來質問。
歐陽寒聰明啊!立刻發現不對,馬上收起笑容,嚴肅起來:「沒有——小云,你交給我的事,我已經全部辦完,如果沒有其他事,我就先走了。」
當然是想溜啊!本來是來領功,現在卻領來一頓冷言冷語。
想跑也沒機會,楚雲立刻將花拉回來,道:「先別急著走,今天陪我練習練習,不準使用玄氣,不然我抽你!」
天啊!這根本就是想虐歐陽寒,就算歐陽寒再自命不凡,可他的招式,全是楚雲所教,就算用上玄氣也不一定會贏,更何況是不使用玄氣,歐陽寒心裡委屈啊!想反抗又不敢,只好硬這頭皮往上衝。
剛到院子,楚雲就不聞不問,直接一招無影長圈招呼過去,要知道,在不使用玄氣的情況下,這根本就是現代比武,誰的基本功厲害,誰就可以完全佔上風。
不到一刻,歐陽寒已經支撐不下去了,太變態了,今天的楚雲一點沒放水;邊喊委屈,邊暗罵:是那個混蛋惹到這個姑奶奶,你惹了禍拍拍屁股閃人,吃虧的可是俺啊!!
這個人自然是冥天,以楚雲的性格,有仇不報是不可能的。但是楚雲那他來撒氣,這足以證明,罪魁禍首已經逃之夭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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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為了寫文,又買了一臺家用機,我真是走火入魔了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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