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太特別了。
深藍色的琺琅彩錶盤,隨便一看,就知做工精細入微。周圍鑲了一圈鑽,表面上卻有一座小橋,背後是房屋山水。橋上有個打傘的女孩,一個男孩,兩人隔牆相望,中間懸著一彎月亮。刻度數字在他們頭頂,像一串散落的星光。
他說:「這塊表我以前在國外看到,就想如果有一天你肯,一定要把它戴在你手上。你看,女人是時針,男人是分針。每天他們會在2點相遇兩次,接吻。你戴著很好看。」
許尋笙盯著錶盤,果然看到兩個人,兩根針,在很慢地靠近著。那幽幽的深藍色錶盤,顯得特別靜謐。她的眼睛忽然有些酸澀,說:「是不是很貴?」
岑野只是笑笑:「還好,總算讓我買到一塊。」
「漂亮嗎?」他問。
許尋笙點頭:「漂亮。」
「喜歡嗎?」
「喜歡。」
她答得乾脆,岑野心頭湧起喜意,拿起她的手,替她戴上。只見纖細白嫩的手腕上,多了深藍色手錶,卻更襯出她的淑女氣質,顯得端莊又清貴。他捉起她的手背,親了一口,許尋笙還沒反應過來,他已輕咳兩聲,單膝跪下。
許尋笙整個人都呆住了。
他抬頭望著她,烏黑的發,白皙乾淨的臉,更顯得眉目熠熠生輝。眼睛裡有很深的笑,臉卻破天荒有些緋紅顏色。
「許尋笙,笙笙啊,我,岑野,希望你能嫁給我。」
許尋笙的心臟無法抑制地加速跳動。哪裡想到他這麼突然,提出這個!前一秒他不是還在感傷兄弟情嗎?怎麼轉頭就跪下求婚了?他的自愈能力倒是好得很!
她還呆呆悶悶著,岑野已自顧自說了下去。顯然早就打好了腹稿,說得特別流利,不帶一絲停頓喘氣的——
「我愛你,愛了很久。從你捨不得我捱餓,使喚我給你打掃屋子,還有陪伴我這個傻瓜實現音樂夢想的那天起。現在我也沒有那麼窮了,應該可以讓你過上還不錯的生活,所以想要請求你嫁給我。
我特別想和你結婚,可以每天和你一起玩音樂,還可以吃你做的飯,可以每天抱著你睡覺,完完全全擁有你。一想到這個,我就很滿足很開心。
這兩年,沒有你的時候,我也去過了很多地方,做過很多事,見過很多人。後來我才發現,他們都不是許尋笙。對於小野來說,許尋笙無可替代,只想要她陪伴。開心的時候陪他,難過的時候也陪他。陪到我們兩個都變老變醜,唱不動了,還可以缺著牙齒漏著風,用顫抖的手抱著吉他,隨便彈彈唱唱,順帶聽我跟那些兒子孫子吹吹牛,說我們倆當年有多牛~逼。這樣的生活,你說有多好?
我真的特別愛你,一個大男人這麼說有點尷尬。但是我一看到你,就會很高興。你一生氣,我全身不舒服。沒錯我就是這麼幼稚地愛一個人。老子也不知道別的男人是什麼反應,反正從我愛上你那天起,就對你上癮了。你也懂的對不對?我也許永遠都不會有你那麼穩重剋制,但是我這輩子所有的熱情,只為兩樣東西——音樂和你。
所以,嫁給我好不好?許尋笙,成為小野的妻子。他想要一輩子照顧你,也想要你一輩子照顧他。沒有你,他真的不行,會過得很糟糕的。
嫁給我,笙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