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廖忠……」
高闖沉吟著繼續道,「到底只是他私德有虧而已,於燕北,於本王,並無不忠之處,也沒有觸犯燕北的刑律。那就發回由廖老大人處置,本王就不做主了。」
肖絳小雞啄米似的點頭,同時直愣著耳朵,因為知道重磅決定要來了。
「劉女於眾目睽睽之下施毒行刺,其罪當誅,若不誅,有違了燕北禮法,人心不服。」
眾目睽睽。
肖絳注意到了這四個字。
這說明高闖是有心寬宥劉女的,但是劉女當著這麼多人的面行刺,如果沒個說法,於國於民就沒有交代。而且,對往後再發生這種事情也沒有一個警示和懲戒的作用。
身為一個王者,如果沒有雷霆手段,一味的仁慈寬厚,心地善良,往後還有什麼威信可言呢?何況燕北是個尚武之國。
所以身為帝王也挺難的,除非那種任性胡為的,否則一言一行都牽連到方方面面,其實有很多時候身不由己。
就像此時的高闖,就算心有寬恕之念,但於治國的獎懲分明處,也絲毫不能含糊。
但,任何法律條文中都羅列了犯罪的行為和受到懲罰的名目,可也有相應的減刑和從寬條件。
從法律的目的上來說,這是為了讓罪犯在從事犯罪活動的過程之中,還保有著一絲善念,以此來防止出現極端傷害的情況。
說到底,法律的初衷也是為了保護弱者的。
果然,高闖停頓了一下又說,「但是,劉女有三子為國捐軀。特別她的第三子,本來已經撤離戰場,卻為了營救滯留於後的同袍而死,最後屍骨無存。他們與國,與社稷,有大功。本王已經派人查證,那三人的撫卹,劉女沒有收下,反而盡數捐給了保善堂,資助孤寡老弱,與民為善,也是功。」
說到這裡的時候他不禁嘆了口氣,「而且身為一個當孃的,三個兒子都血灑疆場,又為不懷好意的他人蠱惑,其情,可憫。」
「是呀,三個兒子都死了,她備受打擊之下腦筋一定出了問題,恐怕有點瘋癲。」肖絳也找補道,「說到底,她也是被人利用了。其實最可恨的是那個利用一個悲傷又瘋癲的孃親的惡人,抓到之後才是當誅!而且誅了又誅!」
高闖知道肖絳明白了他的意思,所以給他提供了更多更好的減刑藉口。
但是什麼叫誅了又誅?
算了,反正瞭解了之後就發現,她本來就是這樣一個怪趣的人啊。
「我說了幾個折刑的條件?」被這個莫名其妙的女人一攪和,他有點亂了。
肖絳扳著手指給他算,「三子為國捐軀,有軍功;她盡數獻了撫卹金,有善德;被人利用算是從犯;而且她因為兒子死絕受了刺激,腦筋有問題。這還不算她自己當年為燕北征戰無數,只不過隱居而去,都沒有領過功……」
「還有一個最重要的。」
「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