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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別惹農民工(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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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爭雖然縱身衝進了人群之中,不過這一次他有顧忌,那就是不能肆無忌憚的出手傷人。

畢竟與上一次船廠救周之荔時不可同日而語,那次是救人的心切,也顧不得殺不殺人了,同時也是形勢所逼,不得不在第一時間出狠手以搶佔先機。

陳爭從小學醫,重視生命,能不殺人就不會去殺人。況且那次是對方綁架在先,還不知道他們有沒有槍械,陳爭出手殺人也還說得過去,算是見義勇為。

而這一次這群人提著砍刀前來,光天化日來砍人,應該不會有槍。

之前艾麗也曾經說過,黑社會雖然也可能有槍,但不到萬不得已不會輕易使用,更何況是大白天一群人明目張膽來砍人,如果再動用槍械,造成較大的影響,事情就連向局長也罩不住。

更何況這一次性質不同,要知道如果這群人沒有砍死陳爭,最後被警察定性,往多說只不過算械鬥而已。

械鬥中殺了人,就算陳爭有理,最後也難免一番麻煩,更何況向局長是他們的人,正想找機會除掉陳爭呢,可不能落下這個把柄在他手中。

因此陳爭也不敢用出殺傷力最大的手段,只能利用化勁來達到借力打力的目的,或者再順勢施展小擒拿,進行分筋錯骨,讓對方的人儘量在最短的時間內喪失戰鬥能力也就行了。

打定了主意,陳爭便以此為方針,對這群人進行打擊。

剛衝進人群,就有一大個子揮舞著砍刀迎面朝陳爭劈來。

陳爭只是微一錯步,便避過了刀鋒,同時伸右手搭住了對方的小臂,借勢牽引,使對方勁力入空。

同時向前進步,重心猛然下沉,渾身自腰部一抖,轉腰的同時,左拳已經揮出,斜向下打在了大個子腰部下邊一點的髖關節之上。

陳爭的整個動作,就宛如巨龍浮出水面,抖去身上的水珠一般。

其實在陳氏太極拳中就有一招,叫做「青龍出水」,和陳爭此時的動作十分神似,但細節處卻又有很大的不同。

畢竟陳爭所學的這一脈古傳太極本無招式,否則若是死按照招式,恐怕這一拳也不可能在如此適當的時機,打出如此威力巨大的一拳。

雖然沒有用上短勁,但這一拳藉助對方前衝之勢,再加上陳爭對於人體瞭如指掌,竟然打得對方髖關節中心脫位。

人體的髖關節位於大腿與骨盆的連線處,連線穩固,正常情況下,非外力過於強大則根本不可能造成脫位的情況。但陳爭此時的一拳,卻使對方大腿骨向內側一錯,衝破髖臼而進入骨盆中心,至少有八成功勞在於對時機、位置、勁力的把握而進行的借力打力,自己本身其實只用出了兩成勁力而已。

那名大個子一聲慘叫,直接倒在地上再也站不起來。

瞬間擊倒此人之後,陳爭再猛然轉身,剛好對面又有一把雪亮亮的砍刀揮來。

陳爭伸手一架,端肘拿腕,同時腰部彈抖之力勃發,手臂上一推一送。

「啊!」只聽那人大叫的一聲,腕骨已然脫臼。

而陳爭卻並未鬆手,輕輕向前一帶,拿人已經雙腳離地,被陳爭看似十分輕鬆地拿起,隨後驟然發勁,將那人凌空發出。

按照道理,陳爭雖然並未曾如何用勁,但這一下也可以輕鬆地將人發出丈外,但此時卻只飛了兩三步遠,因為這時就已經迎面撞在另外兩個正衝上來的人,「噗通」一聲,三人同時仆倒在地。

隨後陳爭又一轉身,腳下踏著九宮八卦的方位,堪堪避過背後砍來的一刀,猛然抬腿,同樣渾身一蕩,踹在了對方的膝蓋之上。

那人正向前邁步前衝,被陳爭這一腳踹在支撐那一條腿的膝蓋上,甚至還來不及反應,整個人就已經橫了起來,在空中轉了九十度,垂直橫著摔倒在了地上。

這一下,恐怕陳爭已經將他的膝蓋骨踹得骨折。

這就是真正的中國功夫,向來不需要纏鬥很久,尤其是好像在混亂搏殺的戰場上,往往一個照面就已經立見生死。

只是此時陳爭需要刻意留手,多了不少顧忌,生怕傷人太重而惹來大麻煩,很多致命部位不敢打擊,速度反而還要更慢上一籌。

但儘管是這樣,僅僅轉瞬之間也已經被他放倒了五六個人。

以陳爭的功夫,只要不被對方形成合圍之勢,面對這群混混,無異於虎豹入羊群,誰能擋得住他?

但沒想到這群飛鷹幫的打手竟也算得上是訓練有素,見陳爭如此兇悍,可卻絲毫不退,同時有人大喝一聲說道:「媽的,別光顧著砍,先把這小子抱住再說!」

隨後好幾個人竟然棄了砍刀不用,張開雙臂,奮不顧身,直朝陳爭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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