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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閃閃發光的,一直是別人(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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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的第四十二天。

方嘉嘉坐在心聆茶社角落靠牆的位置,望著玻璃牆外握著大杯咖啡的那個人。

是葉朗。從初三到大三,她曾經暗戀過七年的人。

茶多酚的顆粒在四處瀰漫,那若有似無的澀味似乎穿過了玻璃窗溢了出去。她停下了手中的塗改筆,像初三時那樣,坐在角落裡,安靜地偷看他。

都是二十七八的年紀,他身上卻完全沒有那種長期對著電腦伏案工作的倦怠感。握著咖啡渾身鬆弛地站在那裡,側耳傾聽身邊那個頭頂荒涼的男人說話,偶爾點點頭。黑色的風衣襯得他修長而挺拔。

道旁那棵桂花樹的樹葉在呼啦啦搖曳,像一大捧在寒風裡顫抖的梭子。

方嘉嘉覺得葉朗就像一棵每天都在進行光合作用的杉木,連微笑都透著溫和的生機。

外面是看得見的聒噪,茶社裡格外安靜。

方嘉嘉很喜歡心聆茶社的氛圍。老闆向寧是她老家的鄰居,茶社裡的工作人員也和向寧一樣,都是聾啞人。

這裡不用靠說話來溝通交流,也不必靠嘴上功夫證明自己。

伶牙俐齒,能說會道,妙語連珠,口若懸河……這種夸人擅於表達的詞語,跟方嘉嘉毫無關係。她從小就對在公眾場合發聲表達這件事感到恐懼。

向寧不會逼她說話,也不會對她偶爾倒豆子般傾吐的牢騷感到不耐煩。

她們會用手攙住彼此的臂膀,用手打鬧嬉戲,也用那雙手說出心裡話。即便向寧後來能讀懂一些簡單的唇語,她依然堅持用手和她對話。

這二十多年裡,她感受到的那份絕無僅有的「坦誠相待」,也是向寧給的。

無論在家裡,在學校,在職場,方嘉嘉一直是一個存在感不強的人。

家裡那個出類拔萃的「狀元」哥哥向文楷,理所當然地享用了父母所有的偏愛。不過她寧願將父母的偏心歸因為「重男輕女」,而不是哥哥比自己優秀。

因為這樣,既在道德感上貶低了父母的行為,也可以讓自己活得沒那麼大壓力。

上學時成績一直中不溜,沒有優秀到讓老師重視,也沒有調皮到讓老師頭疼。她是班級裡不受關注的「中間力量」,評獎評優評不到她頭上。

上班了績效也是在中游,沒在老闆面前出過風頭,也沒有遲到早退曠工惹事。她是公司裡安分守己的「透明人物」,升職加薪她總是排最後。

當慣了總被人忽視的隱形人,她從未奢望過那種閃閃發光的人生。

越長大,有時候她甚至會特別享受那種被人遺忘的感覺。做個不起眼的人,就不必承受更多人的目光檢閱或審判。

看到自己的名字出現在「最佳化」名單上時,在公司一向話少的她,對著那個總是把眉尾畫入太陽穴的人事經理調侃了一句。

「我以為公司早忘了有我這號人,還以為能躲得過這一劫。沒想到要裁人了第一個想起我了。」

人事經理的眉毛彷彿一條突然被挑夫擔起重物的扁擔,挑出了讓人生理不適的弧度。

「希望你理解公司的苦衷。」

在鯨棲傳媒工作了五年多,「假期」是匆忙的縫隙間偶爾才會蹦出來的生活碎片。

每天上班就是扛著巨大的疲倦往返於出租屋和寫字樓之間。她甚至沒有太多機會在北京城裡好好逛一逛,看一看。

被公司最佳化後的一個多月裡,方嘉嘉彷彿得了嗜睡症,在那間小小的合租屋裡昏昏沉沉地睡,有一頓沒一頓地吃。經常一睜開眼就發現,又到深夜了。

短暫的清醒裡,恍若白晝的光透過遮光窗簾的縫隙襲入房間,她盯著那低到令人氣悶的天花板,彷彿看到了自己伸手可觸的人生上限。

身心似乎在漫長的沉睡裡得到了整頓,腰腹上那因無數個加班夜餵養出來的贅肉,夜跑幾個月都沒跑掉,居然被睡跑了。

她看著鏡中那張容光煥發的臉,氣色不會騙人,和上班時的自己判若兩人。

「果然,不上班就是最好的保養品。」

前天晚上,她終於離開了那個容不下平庸的地方,回到了上庸。決定年後就在離家更近的潭沙找份工作。

到了這個年紀,一想到接下來的面試要迎接那一輪又一輪關於婚育打算的拷問,她就心裡發慌。

北京就像個巨大的篩子。

她本來也沒有在首都紮根的野心,同事也都認為她只是想在這裡鍍鍍金。在這個精英遍地走的城市,她的努力看起來毫無競爭力。

可是自願離開和被勸退,從處境到心境,總歸是不一樣的。

首都對她來說依然很陌生。沒留下什麼,也沒什麼好帶走。

那種衣錦還鄉的故事,自然也輪不到方嘉嘉做主角。

到了上庸,在機場的出站口,她看到舉著一把綠傘的向寧,像一幅畫一般安靜地立在人潮裡。方嘉嘉故作輕鬆地與她擁抱,內心卻深深地嘆了口氣。

為自己的一事無成。也為將來可能永遠也無法迎來轉機的庸碌人生。

向寧帶她回了自己家,給她做飯,為她鋪床。她們聊了很久,聊到最後手都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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