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是這樣,珞珈就真不好意思繼續住下去了,有妨礙沈家團圓之嫌。想到這裡,她掏出手機開始在租房網上找房子,找了半天也沒有找到一家合意的,鐵門咣噹一響,沈伊湄回來了。
珞珈連忙走到客廳,告訴她沈超來過了。
「他?」伊湄整張臉都皺了起來,「他來幹嘛?」
「說是……想搬回來住。」
「奇怪。」伊湄懵了懵,「他不是在深圳嗎?不是有老婆孩子嗎?還回來幹嘛?」
「我怎麼知道?」
「我媽是不會讓他住進來的。」伊湄若有所失地說。
「你爸對你應該還好吧?」
「嗯。小時候他蠻喜歡我的。」伊湄嘆道,「他們離婚那陣,我媽不願意告訴我為什麼,只說是合不來。當時我可恨我媽了,覺得是她趕走了我爸。我爸搬走後,足足兩個月我都沒跟我媽說話。現在我長大了,也談過戀愛了,唉,怎麼說呢,女人瞭解女人——我爸媽這事兒,我站我媽這邊。」
「沈叔叔就住在如家酒店,你要不要去看看他?畢竟他是你爸?」珞珈小聲問道。她自己父母早逝,特別渴望親情。每次看到佳惠幫剛剛洗完澡的伊湄吹頭髮,她都羨慕到不行,幻想自己也有一個這樣的媽媽就好了,溫柔的手指在頭頂上摸來摸去,一定是件特別舒服的事吧?
「算了,我跟我媽統一戰線。我媽讓我去我才去。」說罷又搖搖頭,「當然,我媽是肯定不會讓我去的。」
「他下次再來,我怎麼辦?」
「別讓他進來,就說我媽不歡迎他。」
伊湄的性情比較直白,珞珈不知道佳惠阿姨是不是也這麼想。如果再次見到沈超,「不歡迎」之類的話珞珈是說不出口的,畢竟她不是那個受傷害的人。一想到要面對這樣尷尬的場面,而沈超看上去也不像個輕易就能打發掉的,珞珈咬了咬嘴唇,決定三十六計走為上,於是輕輕說道:「伊湄,我……打算搬出去住。」
伊湄怔了一下,吃驚地看著她:「為什麼?」
「因為……火災這件事,我吧……覺得珞薇現在是個安全隱患。」
「你要真這麼想,她住哪兒都是安全隱患呀。住咱們家至少有三個人可以看著她。」伊湄說,「而且我們住在一起都三年了,珞薇不是好好的嗎?什麼事都沒有發生過……」
「可是——」珞珈哭笑不得地看著她,什麼事都沒發生過?你忘了嗎?你家不久前剛換過一個四千塊的防盜門?
「除非——」伊湄抱著胳膊,挑釁地說,「你討厭我們?」
「不是不是,喜歡你還來不及呢。」
「那幹嘛突然要提搬走?是不是因為我爸說了什麼?」
「沒,沒有。」
伊湄擰了擰珞珈的臉蛋,將她往懷裡一摟:「我不許你搬走!我不捨得,我不答應!」
珞珈被熱情的伊湄弄了個大紅臉。
「對了,」伊湄從包裡拿出一個信封,「你有快遞,送到樓下我正好碰上,就替你簽收了。」
珞珈想起自己最近在淘寶上買了一些東西,其中有個手機殼應該就是今天到,當下將信封一拆,從裡面掏出一張紙和一個五公分大小的絨布首飾袋。她將小袋上的繩結解開,往手心裡一倒,出來了一條細細的金屬手鍊,當中吊著一個白色的東西,只有小指甲蓋的一半大小,一端潔白如珍珠,發著釉質的光澤,另一端用黃金包裹著。仔細一看,竟是一枚人的牙齒。
伊湄、珞珈都喜歡手鍊,經常會在淘寶上買一堆五顏六色的繩子、珠子一起做手工。做好後五、六串同時戴在腕上,一揮手叮噹作響。這「牙齒手鍊」應該是伊湄的趣味,她一向喜歡龐克風。
「奇怪,我沒買過這種手鍊呀,」珞珈說:「是你的嗎?」
「不是。」伊湄接過一看,好奇地搖頭,「我都不知道有這樣的手鍊賣。誰會把人家的牙齒戴在手上?邪教嗎?」
那張紙珞珈以為是發票,展開一看,竟然是一封信,上面寫道:
「尊敬的何珞珈女士:
我們懷著萬分沉痛的心情通知您:我司的一位尊貴客戶方先生近日因病不幸去世。作為方先生的遺囑執行人,我受託向您通報他的臨終遺願:方先生曾經是您的男朋友,一直對您深愛於心、念念不忘。他願意將自己名下所有的財產包括企業、股權、房產、股票、存款、保險金以及藝術收藏品等全部贈送給您,希望您未來的生活有所保障。
請您在方便的時間,持有效證件和附送的信物,前往清東街11號方宅洽談具體接收事宜。我們隨時恭候大駕。
另:因此事涉及財產數額較高,以及方先生一貫奉行的低調原則,請勿向他人提及,以免影響到您的人身安全。
特此布達,並祝春安。
君誠天盛律師事務所
蔣松林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