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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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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人淩氏,因嫉妒之心謀害當朝公主,於膳食之中下毒,大逆不道,罔顧體統。因為將軍沈墨之妻,著免除死刑,貶為庶民。沈家為連帶之責,著沈墨官降一級,陝北兵符上交,閉門思過半月。」

驚鴻忍不住又氣又笑,繞了這麼大個圈子,原來就是皇帝要削弱沈墨的兵權?這懲罰於叛國之罪來說,的確是輕的,可是問題是,毒不是她下的,若罰她一人便罷,牽連著沈墨,她如何肯認?

現在算是明白沈墨和熹和為什麼都要說她一個人扛不起這罪責了。

「如何?直接認了便省了這拷問的經過,也免受皮肉之苦。」那嬤嬤沒耐心地抖了抖手裡的罪狀,看著驚鴻問。

「認?」驚鴻嗤笑出聲:「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我沒有做過的事情,如何都不能認!」

小小的房間裡,這話顯得格外低沉。那嬤嬤終於正眼看了看她,而後道:「抵死不認的話,那便只有用刑了,可惜你這上好的肌膚。」

驚鴻抖了抖,被她的眼神看得起了雞皮疙瘩。身後的兩個獄卒聽見這嬤嬤的話,轉身就出去搬了刑具過來。

有一瞬間驚鴻覺得自己肯定是要被棍子打鞭子抽,說不定還有鐵鏈什麼的。可是看清他們拿來的是什麼的時候,她的心簡直是涼成了一片。

細細的銀針泛著光,鐵做的梳子顏色深黑,還有木頭做的指夾,閃著寒光的釘板。都是對付女子的陰毒東西。驚鴻下意識想躲,可是身子被牢牢地捆在凳子上,退無可退。

「你要是執意不認,那麼老身只有將這銀針刺進你的指甲裡,再用指夾絞斷你的指骨,用鐵梳子梳下來你的皮肉,再讓你跪在釘板上。」嬤嬤輕聲說著,拿過銀針仔細擦了擦:「放心,不會動著你的臉蛋,傷的地方也保管不會在外面。」

這樣的刑法想想就夠人全身發麻了,但是驚鴻突然就鎮定了下來,看著離自己越來越近的銀針,心裡一片安寧。

怕到了極致,反而也就不怕了。

「最後問一遍,你認不認?」

「不認。」她開口,平靜地答。

熹和坐在百花宮裡,望著遠處的花瓶發呆,消失許久的滄月回來了,走到她身邊,語氣有些冷淡:「草民已經跟皇上辭了官,最後來與公主拜別,願公主平安喜樂,心想事成。」

熹和回神,愣愣地看了滄月好一會兒,突然就落了淚:「連你也怪我嗎?」

沈家發生的事情半日之間就在京城鬧得沸沸揚揚,雖然還沒有定罪,但是沈府一直有御林軍把守,看起來情況不太妙。滄月自然也知道訊息,不過他無能為力。

「草民沒有資格怪公主,公主有自己的選擇。」滄月答,而後跟熹和行了大禮,轉身打算出去。

「我不這樣做,他死得更快。」熹和卻突然開口,眼裡湧上淚,起身過去拉著滄月的衣袖道:「我只有這樣做,滄月,我已經不可能和他在一起了,你就別再離開我了。」

滄月腳步一頓,回頭,笑意裡帶了些譏諷:「滄月雖然是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人,但到底也有疲憊的那一天。沈家遭無妄之災,最為無辜的人現在正在天牢裡。公主如果覺得這樣的理由可以讓您心裡好過,那便這樣想吧。」

熹和一震,心裡難受得像是被誰擰起來了一樣。忍不住眼淚就一直掉。

滄月向來是愛她的,會縱容她的一切,一直守在她身邊。然而眼前的他,看著她哭,只將衣袖收了回去,微微頷首,而後離開了。

沈墨住在皇子所,滄月繞了道去看他,一進去就見他在寫什麼東西。

「你打算怎麼辦?」滄月問。

沈墨臉上沒有絲毫笑意,眼裡壓著東西,手下越加寫得快:「交陝北兵權,聽皇帝發落。」

滄月突然惱了,關上門走到沈墨桌子邊,一把抓住他手裡的筆道:「你七年戎馬,就是要換這麼一個兔死狗烹的下場?沈墨,我早說過聖主心胸狹隘,你一定要為自己留後路。現在你卻要甘願做他砧板上的肉?」

沈墨皺眉,搶回筆繼續寫,頭也不抬地道:「我喜歡打江山,從來不喜歡江山事。皇帝對我耍的心機其實都沒有必要,我對他忠誠,甚至是當父親一樣的尊敬。他要什麼,我給什麼,只求不禍及家人。」

「但是現在……」沈墨心裡緊了緊:「驚鴻還在天牢裡。」

滄月一愣,他們從小一起長大,比起熹和,滄月自然更是瞭解沈墨。他這樣的人,冷淡慣了,即使是成了親,他也覺得他不會放多少感情在那樣一個女人身上。

然而現在眼前的人,眼裡隱隱可以看見火焰,嘴唇抿著,竟是難得地……不安了。

「你愛她?」滄月沒頭沒腦地問了這麼一句。

沈墨筆一頓,皺了皺眉,沒有回答。

只是說了要護她周全,應該也不算得什麼愛吧。

加快速度將東西寫完,沈墨起身,出去將信給了宮人,讓他們轉給皇帝,隨後回頭看著滄月說了一句:「我去天牢了,你要去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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