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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權柄》第六集《哲夫成城》 第三節下(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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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越聽到此言,心中不由一動,他與文彥博之關係,始終是若即若離,不好不壞。縱然是石越傾心結納,文彥博卻始終是愛理不理,對石越並沒有特別的好感,反倒是對唐康這個孫女婿青眼有加。而呂惠卿更是口蜜腹劍之李林甫,更不必言。惟獨吳充,二人很早就在朝堂之上,互相聲援,平時也頗有交往。石越更是聽說,吳充曾經有意將一個孫女許給石起之長子,只不過宋人招婿,首重進士,吳夫人疼愛此孫女,不欲太早許人,非要擇一榜進士不可,方才作罷。此時自己遠離京師,朝中無得力之人,萬事不便,不若將此人情,專賣給吳充,既讓吳充有機會在皇帝面表露一把,又是去一隱憂,豈非公私兩便?他主意既定,便即笑道:「此事本府自有計較。」

當下又與豐稷商議,如何奏功,如何撫卹,如何補給……卻是渾然不知,高遵裕的戰報之中,已是將種誼之功奪為己功。

二人商議完畢後,豐稷無意識的向書案瞥了一眼,看見「鄉兵」二字,不由笑道:「帥臺又在為鄉兵之事操勞?」

石越點點頭,喟然嘆道:「鄉兵一日不罷,陝西一日不能恢復。」

「朝廷諸公不能及此。」豐稷略一欠身,微微笑道:「然則帥臺操之過急也。」

「救民於水火,焉能不急?」

「欲速則不達。帥臺為政,雖然不憚革新,卻向以持重著稱,豈不明是理?本朝之制,雖宰相不能專權。一令之下,政事堂、樞密院、諸部寺臺、給事中,行文移牒,反覆辯議,旬月不決,亦是常事。陝西鄉兵,數以十萬計,一朝罷之,朝廷焉能不疑惑?帥臺策至之日,聖意固難測,而政事堂諸公則已各執己見。諸相真正支援帥臺者,以下官之陋見,實不過司馬君實、馮當世二參政而已。恕下官直言,帥臺便是寫再多的奏摺,只恐亦無濟於事。」

石越苦笑數聲,道:「李潛光先生亦曾為我言之。然義所當為……哎!」

「帥臺何不折衷緩緩圖之?」

「苦無良策!」

豐稷起身,輕踱數步,皺眉沉思,忽然停步,俯身向石越說道:「帥臺欲罷廢鄉兵,何不從役法上著手?」

「從役法著手?!」石越反問一句,霍然眼睛一亮,騰地起身,擊掌笑道:「相之所言甚妙!」他在房中反覆踱了數步,苦苦思索,究竟要從何處尋一個藉口,來改革這個弊政。

豐稷站在那裡,望著石越,突然想起一事,忙說道:「免役法不可以再行。」說罷又覺得自己不免杞人憂天,當下不由自失地一笑。

石越聞聽此言,猛然一驚,只覺眼前豁然開朗,不由哈哈大笑,伸手指著豐稷,笑道:「相之!相之!」

豐稷被石越一陣大笑,頓覺莫名其妙,又覺尷尬,只得隨著石越哈哈乾笑了幾聲。

卻聽石越笑道:「相之知否?古今以來,役未有不擾民者,若欲役不擾民,除非免役!」

「帥臺,萬萬不可!」

「相之莫急。」石越緩緩笑道,「王介甫之免役法,本府必不再效顰!」

豐稷不好意思的一笑,欠身拱手道:「免役法未必不佳,只是若冒然再提,只恐朝廷從此多事。朝中有人慾復此政久矣,惟不得一籍口。畢竟新法諸政,只是‘暫罷’而已。」

石越擺擺手,笑道:「我豈是孟浪之人。相之,可知役法之弊,最烈者為何事?」

「下官以為,本朝役法之弊,最烈者為衙前,次為弓手,次為里正、戶長。至於州縣曹司、壯丁、散從以及揀稻之屬,百姓受害甚微,此為難免之事。」

「正是如此。」石越點點頭,嘆道:「本府巡視地方,詢問鄉老,亦頗得其情。衙前本是藩鎮割據之遺制,‘衙’者,通‘牙’也。其職為守護官物府庫,押綱運。自本朝立國,太祖皇帝罷藩鎮,選諸道精兵為禁軍,州郡所存廂軍,非老即弱,且數額亦銳減。於是地方守牧,點百姓為里正衙前、鄉戶衙前,而以廂軍為長名衙前。其後長名衙前亦漸有百姓充者。逮至今日,長名衙前久習於公門,熟知情弊,上下交通,竟有因此致富者。而國家有酬獎衙前之法,亦為長名衙前所獨佔,里正衙前與鄉戶衙前,難分一杯羹。蓋真困百姓者,里正衙前與鄉戶衙前也!」

「誠如府臺所言。」豐稷憤慨的說道,「朝廷之法,家產值二百貫可充衙前。於是州縣差人,若百姓家中,雞、犬、箕、帚、鋤,只須值得一文錢,便要計算入內,又虛報浮增,只待算滿家產達到二百貫,便定差為衙前。入衙門後,上下欺壓,各種費用,便花去百貫。最苦者是押送綱運至京或者其他州縣,僱傭腳力、關津捐納所動用之錢物,一次至少三五百貫,大都要衙前自己掏錢墊付。萬一失落,更要賠償。又或者一人為衙前,本已充作場務,官府又要他去押綱運,只得讓家人來權管場務,自己去押送,而官府或又有差遣,於是一人為衙前,全家要服役。本家之農務,反倒荒廢。而若以家人管場務,未免生疏,若有失落官物,又須賠償……如此全家破敗,棄賣田業,父子離散,淪為乞丐者,比比皆是。現今京兆府內的乞丐,十之八九,誰不曾做過衙前?!」

石越倒料不到豐稷頗知民間疾苦,他卻不知道,百姓這般慘狀,此前宋之大臣,多有奏摺論及,大宋朝凡是關心時務之官員,大多讀過。反倒是石越自己沒有時間去讀宋朝歷代大臣的奏章。

豐稷越說越是憤懣,又道:「帥臺可知弓手之苦乎?」他不待石越回答,便即說道:「弓手之苦,在於役期過久,甚至是漫無時限。一朝為弓手,終身為弓手,竟有四五十年為弓手者!此害亦不遜於衙前。衙前、弓手、里正,惟里正為催賦稅,略有微利,然若地方有豪強拒不納租,則不免又有賠墊之苦!本朝百姓受困於役法者,或者寄田於豪門虛報逃亡,以避役法;或者故意浪費不敢勤勞增產;或者為減低戶等,親族分居;更為甚者,有為成為單丁,而寧可孀母改嫁,或者父親自縊以救兒子者!」

石越默然無語,為了逃避役法之害,父親自殺而救兒子,這件事他卻聽說過,這是韓絳的奏摺上所舉的事例,本是新黨為推行免役法而攻擊差役法的口實。宋朝之富裕,石越固然是親眼所見,親身體會;然而宋朝之貧窮,也是不可否認之事實。宋朝固然有前所未有的富裕的市民階層和縉紳階層,但是宋朝一樣有生活困苦不堪的農民!

既便不談論一個人類本身應有的良知,僅僅從純粹的功利主義出發,石越也不認為以中國如此龐大的國度,農民不富裕而國家可以真正的強盛。

無論表面上有多好看,那都只是用沙子堆成的城堡!

「裡中一老婦,行行啼路隅。自悼未亡人,暮年從二夫。寡時十八九,嫁時六十餘。昔日遺腹兒,今茲垂白鬚。子豈不欲養?母定不懷居?徭役及下戶,財產無所輸。異籍幸可免,嫁母乃良圖。牽連送出門,急若盜賊驅。兒孫孫有婦,大小攀且呼。回頭與永訣,欲死無刑誅!」

豐稷背手誦讀此詩,言辭悽惻,石越在一旁聽來,只覺句句血淚,不忍卒聽。侍立一旁的侍劍,早已是淚流滿面。

「這是?」

豐稷略覺奇怪的望了石越一眼,嘆道:「這是盱江先生李覯的《哀老婦詩》。」

「原來是李泰伯。」

原來這李覯是建昌軍南城盱江書院的創始人,也是慶曆新政的著名學者,曾為太學直講。李覯去逝已久,不過他的學術觀點最近卻經常被各大學院、《學刊》所引用、闡發。他的《原文》、《富國策》諸文被一再重印。蓋是因為李覯早在十幾年前,就明確提出「人非利不生」、「治國之實,必本於財用」,不僅受到王安石的讚譽,也被「石學」一派的讀書人所重視。石越本來不曾聽說此人,因此自是沒有聽過這首在當時非常著名的《哀老婦詩》,但是卻從《西湖學刊》上,看到過此人的生平。

豐稷雖然略覺奇怪石越不曾聽過此詩,但是他也聽說過石越的生平,便也不以為異,只是向石越拱手為禮,道:「帥臺若果能解民之倒懸,則天下幸甚,百姓幸甚!」

石越沉吟半晌,忽然抓起案上寫到一半的奏章,揉成一團,一把丟進紙簍當中,慨然道:「罷鄉兵、改役法,本府必不敢辭!天下之事,當自陝西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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