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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聲 春草明年綠,王孫歸不歸。(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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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小就知道「孟聆笙」這個名字。

我知道,她是知名的大律師和法學家,中國近代法律的奠基人,她桃李滿天下,門下有法官、律師、檢察官、法學家……被人尊稱為孟聆笙先生,也有人喊她孟老。

我還知道,她是中國女權運動的先驅,半個多世紀前,她為女性委託人爭取繼承權,開男女遺產繼承平權之先河。半個世紀以來,她為推動中國女權運動的進步做出了卓越貢獻。

我第一次知道她的私生活,是在初中那年,電視臺去她家裡採訪她,八卦的主持人問:「孟老,可否問您一個問題,為什麼您一生未婚?是因為致力於女權運動所以排斥男性嗎?」

嘖,好惡意滿滿的誘導性問題。

然而孟聆笙回答:「我結過婚的。」

她指一指背後的牆上掛著的相框:「這就是我的結婚證。」

那相框裡,是一張發黃的舊剪報,鏡頭推近後,可以看見是三則拼在一起的啟事——

雲觀瀾、孟聆笙訂婚啟事:

我倆今以電影為媒、《六法》為妁,山河為證,蒼天作鑑,遵嚴慈之命締結三生。謹定於民國二十六年八月八日在聯懋電影閘北片廠舉行訂婚典禮,特此敬告諸親友。

諸親友臺鑑:

數月前聆笙與雲君觀瀾之訂婚儀式,蒙諸親友大駕光臨,聆笙感恩於心。然亂世男女離合本屬尋常,今登報申明,聆笙與雲先生即日起脫離關係,此後婚姻嫁娶各聽自由互不干涉,諸親友處恕不一一函告,謹此啟事。

告滬上諸公書:

本人孟聆笙,原為滬上律師,自今日起自願脫離律師行業,終生不復履。聆笙覥為律師五年有餘,曾自以為仗義執言替天行道,自我標榜女性先鋒。回首往事,目今看來,無非毀人婚姻亂人綱常,皆是跳樑小醜所為。好在為時未晚,特此懸崖勒馬。聆笙退出律師界後,將嫁與已故鄭氏君信為妾婦。數年前聆笙曾與鄭信君有婚姻之約,今蒙鄭家不棄,願重新接納,聆笙銘感五內。

主持人試探著問:「那您的丈夫是鄭信?」

他的聲音裡難掩興奮,多大的八卦啊,一個女權運動先驅,不僅結過婚,還是冥婚!

孟聆笙聲音平靜:「是雲觀瀾。」

老式的背投電視機畫素不好,聲音也刺刺啦啦的,她的話從電視裡傳出來,我卻一記好多年,記得分外清晰。

她說:「我和先生兩情相悅志同道合,後來被漢奸拆散,無奈登報與他解除婚約。我雖未與他登記註冊,但在我心中,早已與他攜手一生,這三則啟事,就是我和他的結婚證書。」

後來真正見到孟聆笙,是在二〇〇八年。

那一年我高中畢業,高考後的暑假,去上海旅行時,正巧遇到一場展覽,展覽的全名是:上海聯懋電影製片廠成立八十週年暨雲稼軒導演作品展。

雲稼軒導演我是知道的,二〇〇七年,他的處女作民國電影《春蔭夢》公映,我看過這部電影,我還知道,他的祖父叫雲觀瀾。

雲觀瀾,就是我記憶裡,孟聆笙當作結婚證書的那三則啟事裡提到的她先生的名字。

可是我不知道聯懋電影製片廠。

那時我還不是個電影發燒友,如果我是,就會在相關的文獻資料裡看到記述:上海聯懋電影製片廠,始創於一九二八年,由美國華僑雲觀瀾在上海創立,存在於一九二八年至一九三七年,九年間,聯懋電影佳作迭出,代表作有《殺夫》《正春風》等,然而在一九三七年的淞滬會戰中,聯懋閘北片場毀於戰火,所有電影複製也於抗戰中流失殆盡,因此無影像存世。

聯懋電影代表了國片起步之初的較高水準,雲觀瀾是國片草創期最為優秀的電影人之一,且有著高尚的民族氣節。上海淪陷期間,日本人曾威逼利誘雲觀瀾出任中日合資電影公司東亞劇社的老闆,雲觀瀾始終沒有答應,一九三八年三月二十八日,法租界雲觀瀾的家雲公館發生爆炸,當時在裡面的除了雲觀瀾本人,還有日偽大道政府的宣傳局顧問小林文世以及漢奸鄭無忌、陳光禮……

我不是電影發燒友,所以我看到這段記述時,是在展覽的入口處。

關於那場爆炸,民國電影女明星餘玫瑰在她的回憶錄《玫瑰玫瑰我愛你》裡篤定地說,爆炸是由雲觀瀾一手策劃的,他以家宴為藉口,將小林文世、鄭無忌和陳光禮請到家中,實際上他早已做好準備,要和這些人同歸於盡。

在《玫瑰玫瑰我愛你》裡,餘玫瑰詳細記錄了她最後一次見到雲觀瀾時的情景——

時隔一個月,我終於再次見到雲先生。

日本兵就把守在門外,我們只敢小聲說話,他的聲音雖然小,但一如既往地堅定,不容置喙。

他請求我幫他做四件事。

第一,聯絡傅思嘉,請傅思嘉遊說法租界公議局的埃德蒙先生,讓他幫忙搞到一艘三月二十八日起航,絕對安全的,可以離開上海的船。

第二,三月二十八日那天,鄭無忌會來雲公館赴宴,他必然不會帶孟聆笙。雲先生要我想方設法偷運孟聆笙出鄭公館,送她去十六鋪碼頭上船,並且告訴她一句話:老碼頭,死約會,不見不散。

第三,倘若到開船時他還沒有來,讓我務必保證孟聆笙會隨船離開上海。

第四,幫他向聆笙轉交一封信。

我問他:「你怎麼知道鄭無忌一定不會帶聆笙赴宴?」

他告訴我,因為他在請柬裡邀請了聆笙,他了解鄭無忌,鄭無忌是絕對不會讓聆笙來的。但他也告訴我,假如聆笙來,他也有應對措施,中午十二點,倘若雲公館二樓掛金色絲帶,那就說明聆笙來了,讓我如果見到金絲帶,就進雲公館,找藉口帶聆笙出門。

聽到這裡,我就已經明白,他要做的,是玉石俱焚的事情。

我問他:「哪裡就到這個地步了?」

他的眼睛裡突然泛起淚光,臉上卻帶著笑,他從襯衫口袋裡掏出一張紙遞給我,看到那張紙的瞬間,我明白了。

那是一張確認懷孕的孕檢報告單,上面寫著聆笙的名字。

「這是她送給我的三十歲禮物,玫瑰,我要做爸爸了。

「鄭無忌是個瘋子,他現在決計不知道聆笙懷孕的事,可是聆笙在他手裡,遲早會露餡,到那時,我不敢想象他會對聆笙對孩子做什麼,我必須要救他們。

「救他們,也為聯懋那十幾個枉死的員工,為老孫一家報仇。」

我知道,他一直是個說一不二的人。

他給我看了那封給聆笙的信,怕我會被日本人搜身,不能轉交信,只好由我記下內容,轉述給聆笙,他知道,我有過目不忘的本領。

最後,離開時,他從脖子上摘下一枚花錢兒,叫我戴上,上船後轉交給聆笙。

他告訴我,那是他留給孩子的禮物。

一枚金玉滿堂的花錢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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