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什麼時候走?」我問。
「明天。」她說。
「你會去哪裡?」
「回去印度。」
然後,她從布包裡掏出一張支票給我,說:「這些錢,你收下吧。」
我看看支票,那是一筆很大的數目。
「為什麼給我錢?」
「我領了林方文的遺產,這是其中一部分。」
「他寫了遺囑嗎?」
「沒有。」
「那你為什麼給我?」
「這是林方文的心意。」她說。
我詫異地望著她:「既然他沒有寫遺囑,你怎知道這是他的心意?」
她停了一下,說:「我猜想這是他的心意。」
「他出事的時候,我們已經分手了,我不能要這些錢。」我說。
她聽到我們已經分手的事,好像並不感到驚訝,也許,她太瞭解她弟弟了。
「這些錢,你留著吧。」她說。
我把支票退回給她:「這是你的錢,我不能要。」
「那好吧。」她無奈地收回那張支票。
臨走的時候,她緊緊地抱了抱我,說:
「什麼時候,你想改變自己的生活,可以來印度找我。」
我微笑:「我的生活已經改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