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遠地站在你家的公寓前,躲在大樹後面,看著你,發呆。
我走之後,經常會想象著你這幾年的變化,想象著你的樣子。
你的個子又高了吧,是不是還喜歡穿那麼美的裙子?
我後悔了,因為我的懦弱,因為我沒有用力地爭取,才錯過了你。
如果還有機會遇見你,我想我一定會不顧一切地,把你留在我的身邊。
沒想到,我竟然真的有這樣的機會。
時隔七年之後,楊俊華又被調回了s市出任市長,而我自然而然地也搬了回來。本想盡快地找到你,彌補我這些年的遺憾,不想,不等我去見你,就在車站遇到了你。
我第一時間叫出了你的名字,你雖然戴著墨鏡,可我還是認出了你的身影。
在那之後,又發生一系列事件,讓我覺得幾乎就是老天在故意地給我製造機會,為了把你留在我身邊,我刻意和你、和你的家人交換條件,我願意花費一切的精力去挽救花氏集團,只要你願意陪在我身邊。
你卻看不起我,譏罵我,即便後來委身於我,你也像個木偶一樣,不再哭,不再笑。
我矛盾過,可我已經無法再放開你。
我學不會去主動說些什麼,做些什麼,只能笨拙地討好你,給你吃最貴的慕斯,帶你去最好的舞會,介紹你認識我的交際圈中最有頭有臉的人物。
你卻依然對我麻木不仁。
你喝多了,吐我一身,我一路抱著你回家,你死死拉著我的手,叫著別的男生的名字,你的聲音那麼溫柔,那麼不捨,多麼讓人迷戀。
我生你的氣,不想再理你,你卻又讓我看到了你的眼淚——
我還怎麼忍心離開?
你躺在床上熟睡,我就坐在床邊,靜靜地看著你,好像一切都沒變,我還是那個膽怯的少年,只會偷偷地回過頭,看著你趴在課桌上的淡漠的臉。
我始終無法介入你的世界。
在你的眼裡,我只是一個相隔好幾年又重逢的老同學吧,或許重逢之後,你貼在我身上的標籤又多加了一條:渾蛋。
呵,那是你生氣時,稱呼我的口頭禪。
我在你心裡,就是個渾蛋。
不知不覺就到了你生日那天,我知道,那一天是你的成人禮。我準備了好多巧克力、糖果、煙花,想著你來了之後一定會被我感動吧。
可是你按掉了我的電話。
當時我就猜想,你一定在和那個華之楠,或者喻烯月在一起,哼,你的眼裡就只有他們。
我承認我嫉妒得都要發瘋了!
那晚,我一個人喝著那些原本為你準備的紅酒,我喝到昏昏沉沉,喝到嘔吐不止。最後,我站在衛生間,看著鏡子裡自己陌生的臉,不明白,我為什麼會變成現在這副連我自己看到都討厭自己的樣子。
第二天,我幫你請了假,把你強行帶了過來,我幾乎想要把你綁在我身邊,一分一秒都不想讓你離開我的視線。
我真的請來了保鏢,不准你離開我一步。
為了補償我禁錮你自由的愧疚,我親自下廚,而你卻不願意多吃一口;我又為你綁鞦韆,因為我打聽到,你喜歡盪鞦韆,可你坐在我綁的鞦韆上,神情卻那麼哀傷。
我該怎麼辦呢?
花苗,我該拿你怎麼辦呢?
我知道,你愛著你的阿月。
所以,我恨著你的阿月。
當他打電話來的時候,我故意地刺激他、欺騙他,就是想讓他心裡不好受,可沒想到,那些口不擇言的話,卻成了我一生的過錯。
他竟然死了。
因為相信了我的話,他開車的時候出了事,他死了。
我看著你崩潰的臉,那一刻,我就知道,我完了。
果然,你對我說,放開你,或者殺死你。
這兩種選擇,對我來說,都猶如被打下十八層地獄一樣。
終於不能再擁有你,因為你對我說,你永永遠遠,都不會再原諒我了。
而對我這樣一個度日如年的人來說——
永永遠遠,真的是一個,很漫長,很漫長的日子啊。
花苗,我愛你。
花苗,對不起。
花苗,再見了。
——楊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