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是深夜,暑氣依舊逼人,溫明和董敘陽一起坐在地板上,各自翻開了拿在手中的本子。
溫明手中的相簿裡全部都是一個女孩的照片,是按照年齡排序的。最後一張照片的下方顯示日期是今年三月,照片背面用黑色簽字筆寫著:十三歲的小雨。
從女孩的長相判斷,她應該是周叔的女兒。但她為什麼沒有跟周叔住在一起呢?
「這不過是本女孩子寫的日記嘛,偷看別人日記是不是不太好?」董敘陽邊隨意翻著邊咕噥道,而後他的目光停留在女孩寫的最後一篇日記上。
思考了一下,他重新翻看了前面的日期,繼而拿到溫明眼前,說:「從去年開始,這個叫小雨的女生每天都會記日記,可是在三月末突然斷掉了。」
溫明放下相簿,接過日記,前後翻看,的確如此,日記本後面還有很多空白,不像是換了日記本。
想起周叔曾經對他說,如果之前你沒有好好愛護關心過他們,失去後就會受到懲罰。難道……小雨去世了?
溫明將日記本翻回扉頁,發現上面用不同的筆跡寫了兩句話。
筆跡清秀的那句應該是小雨寫的:長大後,我要開一間名叫「雨花田」的花房。而這句話下面,有人用飄逸瀟灑的字型寫道:小雨,別害怕,爸爸很快就會去找你。即使你媽媽離開了,爸爸也絕對不會放棄你的。
「這個小雨應該是周叔的女兒,但我們從來沒有見過她,她會不會是走失了?」
董敘陽也說出了溫明心中的推斷。
如果真的是這樣,周叔身上所散發出的悲傷氣質全都得到了合理解釋。
「所以,他一直努力工作賺錢,甚至跑去偷蔡恆那幫人的錢或許都是為了尋找自己的女兒?」董敘陽起身,拿起手機,「我覺得,我們現在最好的辦法就是報警。因為就算我們跟蔡恆他們講實話,他們也不可能相信我們,況且,他們要的是錢,誰拿走根本不重要,如數拿回才是他們的最終目的。警察介入的話,即便我們仍舊難以完全脫掉干係,但至少我們不用幫周叔承擔還錢的責任。而且有警察的保護,蔡恆他們也不敢拿我們怎麼樣……」
「夠了!」溫明突然非常煩躁,董敘陽為什麼一點兒都不同情周叔?他甚至毫不在意他的處境,「假設我們的推斷都是正確的,那周叔活下去的希望就是找到小雨,如果你讓他因為偷錢被抓進監獄,那不就等於逼他去死?」然後,他斬釘截鐵下了結論,「無論如何,不能報警。」
「你瘋了?」董敘陽叫嚷道,「不報警的話我們拿什麼還錢給蔡恆?他們都不是好惹的,我們都自身難保了,你竟然還有心思擔心別人?」
「我一人做事一人擔!」溫明扭過頭,直視著董敘陽的眼睛,厲聲說,「我會跟蔡恆他們說,錢是我一個人拿的,和你跟梁筱唯都沒關係。你放心好了。」
說完他拿起日記本和相簿,轉身朝著臥室走去,站在客廳的董敘陽狠狠踢倒了腳邊的凳子,朝著他的背影怒喊:「你說這種話未免太不把我們當朋友了!」
趴在角落睡覺的巧克力被突然驚醒,不滿地抬起頭吠叫了幾聲。
溫明關上房門的瞬間,客廳掛鐘剛好敲響了十二點的鐘聲,這無比漫長的一天終於過去了,可接下來,等待他的究竟會是什麼?抬頭仰望窗外,如藍絲絨般的雨後夜空中綴著點點星光,他微微笑了,按一直以來,上帝對他的「偏愛」,絕對不可能是雨過天晴。
溫明轉頭看了看放在床上的相簿和日記本,內心前所未有地堅定。如果他幫不了自己,無法改變自己的命運,註定要在各種挫折裡掙扎著摸爬滾打。
至少,讓他幫幫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