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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阿強(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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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強混過社會,坐過牢,自詡為具有流氓氣質的藝術家,群裡人都知道這些情況,落落當然也知道。

而且他和落落的年紀相差也很大,他二十六,落落二十二。所以阿強不敢向落落表白自己的心思,怕落落不能接受他,否則以後在一個群裡天天見面難堪。

開始的時候,阿強為了耍酷和群裡的人說自己曾經在道上混過,坐過牢,也和嘉文說過。

但是誰也不知道他為什麼坐牢,後來阿強才向嘉文說了自己坐牢的詳細經歷。

阿強有一個遠房叔叔與人合股開夜總會,他的一個堂哥在裡面做領班,實際上就是看場子的。

所有的夜總會都少不了黃、賭、毒這三樣東西。阿強的堂哥主要負責毒品的購進和營銷,除了夜總會自己銷售外,還要向其他一些小點的迪吧、舞廳、網咖供應。

阿強十八歲那年,上高中的時候,堂哥經常給他一些k粉搖頭丸讓他在學校賣,都是包裝好的,每包十塊錢,一包大概一克多一點,所得的錢堂哥和他分。

阿強很快和那些有錢的孩子痞子們混在一起,只有他們才買k粉搖頭丸,慢慢的對上學再無半點興趣,開始逃課,一個星期很難在學校呆一半。

天天和一些混子泡在網咖、迪吧、彈子房。沒有上到高二,在學校裡再也呆不下去了。

出來後,自然而然地由堂哥的引見進了他遠房叔叔的夜總會,給他堂哥打下手,成了一個真正的馬仔。

天天和堂哥一幫人處理那些來夜總會搗蛋的小混混和一些喝醉酒撒風的客人。還有幫堂哥去海關接貨,給那些小迪吧、舞廳、網咖送貨。

開始的時候,阿強每天面對這紙醉金迷光怪陸離的生活感到很新鮮很刺激,時間久了,便習以為常了,教訓起那些來鬧事的小混混,一酒瓶子下去,對方腦袋開花,然後轉身就走。

有時候有一些醉得不省人事的女客人,阿強和別人抬出去就扔在馬路上,如果遇到不老實的馬仔會邊抬邊摸。反正混的人沒有幾個老實的。

夜總會真正扛把子的是另外兩個股東,他們一個是副市長的兒子,一個是市委辦公室秘書長的兒子。

阿強的遠房叔叔作為合夥人,只是資金出的多一點。其實他們是一個集體,除了夜總會,還有兩個超市。

他們的毒品就是以這兩家超市從香港進購巧克力為名,把毒品放在巧克力裡一同弄進來的。當然這其中的操作流程是非常隱秘的細緻的,他們一共從香港四家巧克力廠商進貨,為了迷惑公安局和海關,其中三家巧克力廠商都是真實的,只有一家是假的。

每當香港那邊發貨的時候,他們就把毒品包裝成巧克力的樣子,混在一起。

後來,副市長下臺了,公安局開始清查他們的夜總會。其實公安局注意他們很久了,只是因為他老子在位上不好動他們,很快將夜總會查了個底朝天。

凡是參與毒品交易和銷售的,從上層主管到下面的小嘍囉一網打盡。

阿強的堂哥被判無期徒刑,阿強因為不是主犯,判了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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