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過後,東霖去了書房籌劃他的標書,我不聲不響的開始在他的地盤消滅我存在過的痕跡。
有時候,我也覺得自己很傻,莎莎還沒回來,東霖甚至沒有見到她,我卻已經在做著離開東霖的準備工作了。
是不是不愛,所以可以這樣不留戀的離去?
不是,只是因為理智,所以不想成為所愛之人的包袱。我是這樣定義自己的。
東霖不是那種無情無義的人,如果莎莎要回他身邊,他肯定會因為我而彷徨,他大約也絕對無法對我說出「分手」這兩個字。
而我,又怎麼忍心拖著他的後腿?最好的朋友,最愛的男人,與其到時三個人痛苦,不如我默默的自動退出,我一直有著這份覺悟。
很久以前,從他把我當莎莎擁抱在懷裡的那一天起,我就已經決定,就這樣留在他身邊,哪怕他不愛我,哪怕莎莎有一天要回來,我都會無怨無悔。
也許很矯情,但卻是真的,我從沒奢望過擁有他的一生。如果可以,我就留著,如果不可以,我就離開,僅此而已。
號稱精英的現代都市男女,不都應該這樣拿得起放的下嗎?
況且,失去了東霖,除了眼前變得有點灰暗,花朵失了些顏色,地球一樣在自轉,太陽照常在升起,我的心臟跳動依然,沒有誰會離了誰活不下去。
早就有哲人這樣說過。
我也一直教導自己要活得這樣透明而瀟灑。
他的公寓裡,我的痕跡並不多,也就在衛生間和臥室這兩個地方。
我們一直有份距離,所以我始終不讓自己侵入他的地盤太多。
衛生間就幾瓶簡單的化妝品,爽膚水,乳液,滋潤霜,我都收走了,唯獨留下了一瓶水果味的洗面奶,它剩的不多了,東霖偶爾也會用一下。
牙刷我也收走了,毛巾就算了吧,多一兩條大約也不奇怪。
然後我去到臥室。
我的衣物就佔了一個抽屜,幾件換洗內衣和睡衣,還有一兩件毛衫。不會有外衣,因為我每次來最多兩天,外衣都是穿著來又穿著走的。每到換季,不穿的衣服我也都收走。
我一件件裝,裝完之後,才發覺東西真的很少,一箇中號的帆布背包都沒有塞滿。
一直蹲在抽屜旁,許是時間稍稍久了點,我感覺小腿微微的有點發麻。
突然就很無力,腿一軟,不由自主一屁股就坐在了地板上。
地板很硬,又很涼,我看著眼前空空的抽屜和敞開著的帆布背包。
雙手緊握著自己的胳膊,也許坐了一分鐘,也許坐了五分鐘,我的時間概念一向模糊,只是感覺,彷彿真的有什麼抓不住的東西從我的指間在流走。它一直不屬於我,我一直在無聲的追逐它,可是終究還是握不牢。
「你。在收拾什麼?」身後忽然傳來東霖疑惑的聲音。
我急忙關上抽屜,站起身,扭頭看他,他正低頭望著那個還沒有合上拉鏈的帆布包。
「我的幾件衣服,這裡用不著,我帶回去穿。」我隨意的說著。
東霖看著我,濃濃的劍眉下一雙明目湖水般澄澈,卻又像湖水般幽深不見底,我從來在裡面看不見我要的東西,現在,裡面也只是些探尋,還有疑問。
我微笑了一下,對著他咧了下嘴,只是嘴角張不太開,彷彿被什麼東西牽住了,有那麼一些些的僵硬。
轉身,彎腰拉上帆布包的拉鏈,順手把它提在手裡,我側身從他身邊走過。
他很高,擦身而過的時候,我的頭髮無意間掠上他的肩。那一瞬間,我竟然敏銳的察覺到了那種碰觸的感覺。頭髮沒有神經,他也穿著厚厚的毛衣,但我卻真實的感到了悸動。他身上有淡淡的菸草氣味,還有一絲只屬於他的若有若無的男性體香,我輕輕的深吸一口。這樣的味道,直達肺底,沁入心田,儲存在記憶裡好了。
我要走了,不再多做留戀,我要做那種灑脫爽快主動離開的女子,這樣日後,他才能記住我的好。
來到客廳,我徑直去向門,東霖跟著我走了出來。
「現在就要走嗎?」他顯然有點吃驚。
一般我會呆到晚上,有時候還會再過一夜。
「嗯,今天商場在搞促銷活動,下午我必須去巡場。」
四年以前,我就離開了出版社。現在的我是a市一家大型商場的女裝部樓面主管。其實商場沒有一天不在促銷,今天我也不用去,輪到我休息。
「要不要我送你?」他看著我手裡的帆布包。
「不用了,一堵車,來回又要耽擱兩三個小時,你還是忙你的標書吧。我打個車,是一樣的。」說話的時間,我在門口已經穿好了鞋。
手按在門上,我回頭看了一眼東霖,他站在客廳中央,也在望著我,眸光幽深邃遠。我的異樣,他一定有所察覺,但我不說,他也就不會追問,我們一直這樣禮貌的相處著。
目光撞上,我們對視了三秒,兩雙理智剋制的眼,兩顆不會越界的心,絕對不會摩擦出任何走火的煙花。
轉身,出門,輕輕一帶,一串流水般的動作,「嘎達」一聲,門在我身後輕輕的攏上。
就這樣隔開了,東霖和我,他在裡面,我在外面,中間是扇難以穿越的厚重的鐵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