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的歡與憂,其實就是一瞬間的事。事情波譎雲詭,女人的心情變化變幻莫測,這就是所謂的現實世界。
陳簡過了幾天,還是揪著陳奮生看美女這件事情不放,這隻能怪奮生選錯了美女觀看,倘若是美女路人甲抑或是美女路人乙,陳簡肯定不會揪著一個問題喋喋不休,偏偏奮生看的美女還是個比陳簡姿色更佳更嫵媚的熟人美女,那這個問題的實質就改變了。對於「可愛」、「善良」等這類詞語,陳簡可以毫不謙遜地接受這類評價,當然女人也愛聽好話,聽著人喊自己「靚女」、「美女」,聽著舒暢,心情也愉悅。但陳簡是屬於比較專注的那類女人,她知道自己並不漂亮,不是苗條淑女,偶爾肚子上的肉還會不聽話地多長一點出來,略胖,沒有纖細的美腿,但有時候對自己卻有足夠的自信,確信自己還是屬於耐看型的。她知道陳奮生當初喜歡他,或者是她喜歡他,都不是被對方相貌所吸引。
在陳簡眼裡看來,陳奮生個子不高,稍微有點才氣,文筆不錯,據說大一的時候還奇醜無比,梳著中分頭,滿臉胡茬,後來兩個人戀愛了,他的臉才乾淨些,並且以前瘦不拉幾的臉漸漸變得圓潤起來,她也慢慢相信有夫妻臉這回事,據說兩個人呆在一起時間久了,就會互補,兩人的臉蛋逐漸相似。奮生常常會問她一個很白痴的問題,「給我說說看,你當初喜歡我什麼來著?」陳簡這個時候就會眨眨眼睛,說,「讓我想想」,結果想著想著,也沒有下文。戀愛就是那麼一回事,當你處在熱戀的時候,你永遠也說不出戀愛的感覺,要是有一天,感情出現分解破裂了,你再去回味那段戀情的時候,不定你就可以滔滔不絕說出一大堆感覺。她確實不知道當初為什麼會選擇他,也許是他看起來老實本分,也許他身上還有單純的味道,也許是被他的才氣所吸引,也許還是一見鍾情。但她確實不知道具體的原因。
想起「王貝妮」這個名字,陳簡就喜歡胡思亂想,令她納悶的是,陳奮生一路桃花運不斷,總有那麼些比自己好看的女人扎堆想他拋媚眼,他又不帥氣,甚至現在還有點發福的跡象,莫非他身上還有自己沒有發現的閃光點?
男人與女人的爭吵,往往是女人胡思亂想之後的結果,或者也是滿腹猜疑的後果。陳簡每每胡想之後,就會問陳奮生,「哥,你說是那王貝妮好看,還是我好看」,「你說她就在一次公交車上見過你一次,就對你如此死心塌地」……陳奮生偶然會一根筋,他覺得自己有理,那是陳簡的胡鬧,他就會頂撞反駁幾句,待到陳簡生氣的時候還不會去哄哄,於是兩人感情出現裂痕,冷戰好幾天。
那段時間兩個人的心情不太好,自從到縣城找人贊助或者貸款建個學習吧碰壁之後,本來是可以拿出兩人的積蓄一起籌建學習吧的,可去銀行取錢的時候,才發現賬上只有五千塊錢了,相互猜疑對方是否亂用了,待到兩人靜下心來的時候,才想起前段時間給大學一同學打去了一萬塊錢救急,兩人還一起商量過這事。
學習吧建不成,陳簡就跟奮生賭氣,即使週末,兩個人不上班也很少聚在一塊,陳簡帶著村裡的陳芬到村部看農家書屋的書,而奮生則騎車到村部,繼續醞釀他的秘密計劃。
剛出政府門口,陳奮生的腳踏車就被村民唐宗寶攔下。他吧嗒著捲菸在嘴裡,朝奮生吐了一口煙霧,說,「陳書記,到哪裡去啊?」
陳奮生說,「到村部去,要不要捎你一段?」
「不用了,週末還到村部加班啊,真不愧是大學生村官啊,素質就是比某些人高。那你去吧。」在陳奮生看來,唐宗寶具有很高的演員天賦,他這個時候嘴巴說讓你走,但手還放在你車把手上,實際上是有話還要跟你說。
唐宗寶說,「書記,我有個事不知道要不要跟你說,我昨夜是徹夜難眠啊,今天到街上趕集,正好看見你,那就是天要我說,天意不可違啊。」
每次唐宗寶要跟奮生反映問題,他總會扯上「天意不可違」這句話,他接著說,「聽說你要娶王七朵的女兒,還要做上門女婿?」
聽到這句話,奮生差點噴血身亡,這又是哪個人的傑作,誰散播的謠言?奮生這個時候不能不說話,不能預設,他激動地辯解說,「這壓根沒的事。」
唐宗寶雙手在半空中拍舞的動作,意思是讓奮生不要激動。
「沒有就好,我就那麼一問,不過,書記,我跟你說,那個騷貨,哦,我用詞不恰當,那個王貝妮,你可不要去招惹她,那狐狸精不知道跟多少男人睡過了。」
聽唐宗寶這樣一說,奮生就知道他又是在挑事了。人家雖然打扮嫵媚些,那也不能罵人家「賣叉」、「是雞」,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即使大冬天,女人們穿個性感絲襪、穿個超短裙又有什麼不妥,哪個女人不想走在大街上有過高的回頭率呢?
奮生這個時候有點憤怒,覺得唐宗寶這個時候是在搞人身攻擊,便說,「有些東西是不好那樣說的。」
唐宗寶有點焦急地說,「書記,你是覺得我在瞎說是吧,其實我對王七朵是沒有什麼怨恨的,他老是覺得我想做他那個位置,書記,你不要用這個懷疑的眼神看我,好吧,我承認,我是想做個村幹部,但這個書記的位置,我是做不了,他王七朵也不適合做,只有你陳書記適合做,有文化,有膽識,還親近群眾……」
奮生有點受不了他的馬屁,趕緊騎上腳踏車,推辭說,「我還有事,要趕著到村部,有空到我村部聊。」
陳奮生終於知道為什麼每次王七朵說著唐宗寶這個名字的時候總是咬牙切齒的,原來唐宗寶還真想做村幹部,看來政府裡的關於檢舉王七朵的匿名信也是他寫的。
騎車騎出鎮裡的那條500米的水泥路,他回頭發現有一條狗尾隨跟著他很久了。他把腳踏車停在路邊,那條狗就在原地停住腳步,他騎車往前,那狗也跟著往前。他覺得那不像只流浪狗,那狗毛黃色帶卷,身上沒有髒兮兮,仔細回頭去看,還覺得有幾分眼熟。搞不好還是他到村裡下鄉的時候碰見過的一條狗。是不是從楊橋村跟著走到山下來,結果走迷路了?
這樣想著,奮生也便沒有再留意那條狗,正準備把車子騎到半坡中才停下來,突然間,冷不丁覺得身後有什麼東西向他撲過來,他從腳踏車座位上掉了下去,屁股朝上倒在地上,緊接著,就感覺到有什麼東西在屁股上狠狠地咬了一口,「嚓」的一聲,屁股上的褲子被牙齒扯走一塊布。
他「哎呦」喊了一聲,從地上爬起來,看見剛剛那條大黃狗正從自己面前得意地慢悠悠地溜走。站起來那一刻,他明顯感覺到屁股一陣疼痛,用手往身後一摸,立馬有一塊血跡在手掌上。
此時他確信無疑,他被狗咬了。
他從小其實是愛狗的,小時候家裡也有養狗,常常跟狗玩耍,可是他爸爸卻喜歡吃狗肉,每當狗長到一定程度的時候,他爸爸就會當著他的面,殘忍地把狗宰了吃,以至於他後來都不喜歡養狗了,從喜歡狗轉而變成害怕狗。奮生每次到村裡下鄉的時候,總不敢一個人前往,要麼叫唐宗寶,要麼叫馬八英,偶爾也會叫賀建發,就是因為家家戶戶裡養著狗,雖然他們常常教他,進到村中,看見成群成群的狗對你猛叫,你不要去跑或者不要去招惹它,就不會有什麼事,可是他還是後怕。
陳奮生看著那條離自己漸遠的黃狗,覺得他就是在王七朵家中看見過的那隻,王七朵的房子不建在楊橋村上,而是建在鎮上,此時狗溜走的方向,正是街上。奮生心想,不會是王七朵因為自己沒答應做他們家的上門女婿就放狗來咬他吧?可是,即使是,那狗也走遠,自己無憑無證,即使有證據,還上門自取其辱讓人笑話?
這樣想著,反倒心裡舒暢許多,覺得陳簡的多慮也是合乎情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