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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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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日,寧顏倩茹陪著之芸回家時,迎面碰見了袁勝寒。

袁勝寒坐在一輛停在路邊的三輪車上,看見她們後迎了上來。

倩茹與寧顏對看一眼,靜靜地離開了。

是之芸先開的口:「聽說你要調走了?」

袁勝寒等了魏之芸好幾天,沒有碰上。此刻卻覺萬語千言全堆在心裡,就象夏日裡悶熱的天氣,轟轟的響雷,那雨就只落不下來。

好半天,袁勝寒說:「我媽,年青的時候,有過一個戀人,是一個警察。他們一起長大,結婚的前夕,那個人犧牲了。他有一個妹妹,是我媽的好姊妹,她們說好了,將來做兒女親家,成真正的一家人。那個阿姨的女兒,就是我的未婚妻。我們念同一所高中,大學畢業以後她去了一個小機關,我進了進修學校。從高中起我們就明白將來是要在一起的。」「那些似乎是理所應當的事情,會讓人忘記去細想一想,這件事情,在生命裡到底是一個怎麼樣的存在。一直到我遇上你。你還記得,有些日子,我疏遠你。我就是想,我不能以別人未婚夫的身份糊里糊塗地就這麼跟你在一起。我得,把事情弄明白,搞清楚,做一個決定,然後,再好好地跟你在一起。」勝寒笑了一下:「我現在才明白,要得一個糾正的機會,這麼難。」

之芸說:「難就不必糾正了吧。」

勝寒望過之芸的頭頂,之芸的身後是大片蓬勃的爬山虎,那種濃綠得嚇人的植物偏有著燃燒一般的倔強,在牆壁上一爬就是漫天漫地的一片。

勝寒說:「現在想著要糾正,總比結婚以後才打這種主意來得好。之芸,我不是故意騙你。」

魏之芸忽覺無比心酸,在這一刻比任何時候都讓她體味到自己是愛著這個人的。可是,就象有一首老歌裡唱的,有一個人,她比她先到。

相遇是緣,時機是份,缺一個,都不可能成就愛情。

分分合合,原本是戀愛裡最輕易的事情,只是,有些東西,是無形的,但但凡你要嚮往前走一步,卻是繞不過它去的。

勝寒與之芸始終隔著一臂的距離在說話,身邊還有來來往往的人。

勝寒說:「之芸,我不放棄。我還想爭取,想糾正。不過,不真正把事情理清楚了,我絕不來找你。」

之芸說:「等你把事情理清楚了,我要是有物件了呢?」

袁勝寒忽然咧開嘴笑起來:「那有什麼?搶唄!」

袁勝寒對魏之芸說,他不會再來找她,不跟她通電話,不過他不放棄。等到他有資格來找她的時候,他就來。

魏之芸想一想,說,好。

不聯絡,不通電話,也不等。

有時候等是一種負擔,對於等人的人,和被等的人都是。

所以魏之芸說她不等。

袁勝寒說,你不用等。

我等。

魏之芸總是記得袁勝寒在走時的背影,風裡被掀起的衣角。

再綺麗的風流韻事,說爛了也就自然無味了。

生活與工作似乎都重回了軌道。

魏之芸還是那樣能幹,只是話少了許多。

方寧顏還是那樣心事重重。

媽媽在發現女兒的日記不在老地方之後,立刻意識到女兒查覺到了。那淺淺地不滿與一念的暴怒,不知為什麼,卻在心裡膨脹開來。

在寧顏拿走日記的第二天,她就又與她大吵了一架。

她指責寧顏弄丟了她的一本本子,那上面有她記的一些織毛活兒的花樣。

她拍拍著書房裡書櫃的玻璃,氣沖沖地問到寧顏臉上去:「你為什麼要動我的東西,我擺那麼小的一個本子礙著你什麼啦?」

寧顏簡直地想笑出來,這種事,太荒唐太荒唐太荒唐!

被侮辱的是她,可是有資格憤怒的卻是別人!

母親在生氣發火的時候,臉然越發地臘黃,消瘦而蒼老。還有一點醜陋。

寧顏在睜眼到半夜的時候突然在被窩裡止不住地咯咯咯地笑起來,越笑越厲害,笑聲在黑暗裡突兀而哀傷。

寧顏想,我可不能瘋了。我將來還有大把的好日子呢,我可不瘋!

何倩茹結婚了。

他們還住在周家那套房子裡,與母親同住。

房子裝修了一下,是倩茹母親拿出的錢。

蘇豫是沒有什麼積蓄的,蘇豫媽媽交給兒子一個存摺,裡面有兩萬塊。這是她能拿出的全部了。

蘇豫起先不肯要,媽媽說:「周家娶媳婦叫媳婦家出錢出力,這個臉我們丟不起。多少是一筆錢,別叫人看輕了我們。」

他們只請了親近的親朋,這是蘇豫與倩茹共同的意思,統共定了三桌酒席,並沒有坐滿。

倩茹也沒有穿上婚紗站在飯店門口迎賓,寧顏與之芸算是伴娘,幫倩茹化妝,換了兩套衣服。純羊毛的裙子,顏色也不是張揚的鮮紅,是香檳色與海藍色,倩茹說,以後也還可以穿。

蘇豫穿的是倩茹買的新西裝,那個牌子的西服很適合蘇豫這種清瘦的身材,做了頭髮,看上去成熟一點。磁白的臉,清俊得迫人。

那個時候,有一首歌曾流行一時,女歌手唱:一九九七快點兒到吧。

這首歌傳唱了好些年。

在歡喜與悲傷裡,起起落落間,水深火熱中,一晃,一九九七年居然已經過去了。

到了一九九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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