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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衣錦好久不見(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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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今天,總是一個人……在這裡。」他自然地說出來,突然一驚。

這個女子有一種奇怪的令人蠱惑的魔力,她教了他兒子一句魔法口訣,也許她就是一個魔女。

「想著……一個人。」

七年前。

寧信緊緊拉著衣錦的手,不敢放她走。

她就像一個脆弱而美麗的精靈,他怕一放手,她就會飛走。

他們相識於一條偶然的簡訊,然後他愛上她,不曾謀面。

她堅決不予他照片,不告訴他她家地址,而他亦愛到不敢查那手機號碼來處,怕褻瀆了心裡的彼岸之城。

沒有父親,母親瘋癲,十九歲的她脆弱如萍,敏感如兔,他伸手去捧,亦怕融化。

位高權重的父親知道原委,直斥荒唐,然而愛情來時誰會懷疑真假?

他一遍一遍地說,衣錦,你信我,見我,我會給你一個童話,我會讓你相信童話。

她於一年後來到這座小城,那是他們第一次見面。

他陽光英俊,她柔弱美麗,他的右手牽住她的左手,再也不放。

那是童話中的五天四夜。

他做到了。

七年前的四月,小城裡芙蓉花的香氣,幸福清甜。

「可是,她一定要獨自先回去,她說三個月之後,在她的城市等我到來,那麼倔強的女孩,我竟然拗不過她。」咖啡廳裡的男人寧信嘴角含笑,衣錦彷彿能看見他正慢慢走回他那滿是碎片的記憶山坡,他赤足流血,而她無能為力。

「她走了,開始還好好的,我們保持著聯絡。我每天每天地想念她,一遍一遍地告訴父親我定要娶她。可是一個月後,她就那樣消失了。」

他瘋了一樣趕到她的城市,在每一條街每一個角落尋找。

「可是那座城市沒有我們共同牽手走過的路,我像一隻失敗的獵狗,徹底失去了她的訊息。」

「一段只有五天四夜的愛情。」衣錦輕輕地說,「你或者不再記得她的模樣。」

「那麼用力刻在心上的人,是永遠不會忘記的,那天你看到我的妻子了嗎?她們長得很像。」他輕輕地嘆氣,像刀割一樣劃過她平靜的眼底。

她猛地抬起頭來。

05

這個故事還有一個關於衣錦的版本。

那個女孩子,曾經有一個生活在城市底層的父親,有一個柔弱善良的母親。

她的生活很苦,但這並不妨礙她像花朵一樣生長。

直到有一天,早起去擺攤的父親因為城管的粗暴執法,負傷在家,最後鬱鬱而終,而母親一夜之間竟然半瘋。

十六歲的她從學校消失,白天給服裝店打工,晚上批發一些廉價衣服去擺攤。

有一陣那條街上的城管都有點兒怕這個眼神兇狠看起來彷彿隨時要拼命的擺攤女孩。

直到寧信的那條錯發的簡訊。

他愛她,甚至不曾謀面,就敢許她一個童話。

也許是她還不夠堅決,不夠強大,她拒絕著,卻分明被深深誘惑。

她在十九歲那年,去了他的城市。

那城市美麗得令她害怕,她已經很久沒有抬頭看天,看雲朵,看陽光,看滿樹的花。可是這裡,都有。

還有寧信。

他像個無理的小孩一樣死死地牽著她的手,五天四夜不放。

「衣錦,這世界上是有童話的,我不會鬆開你,我要證明給你。」

無理的小孩,沒有改變世界的力量,卻讓她徹底融化。

就是那幾個日夜,她重新愛上看天,愛上看雲,愛上粉色的花朵,愛上笑的感覺。

那就是愛。

回去的時候,她帶著一個秘密,她曾經對自己說,這是對他的最後一個秘密。

三年來她四處打工擺攤,已經攢了一小筆錢,她想用這筆錢在城裡租一處小店,給她和媽媽安個小家,然後微笑地、快樂地等著寧信來看她。

她要忘記那三年裡充滿恨的她,讓自己變得很空很空,然後等寧信用愛來填滿她。

可是苦之愈苦,甜之愈甜。

她看到了來處,卻看不到歸途。

那一年,衣錦的城市出了一件轟動全國的大事。

因為又一起城管野蠻執法事件,導致一鍋滾油將小攤販夫妻嚴重燙傷,並傷及一旁的可憐路人甲。

這在全國上下掀起了一片聲討的熱浪。

然而只有衣錦知道,她不是可憐路人甲。

她是主動衝上去的,就在那滾油被那惡人一腳踹翻飛向那攤主夫妻的一刻,她衝上去,試圖擋開他們。

她怎能忘記,她那老實憨厚一輩子卻在床上鬱鬱而終的父親?

在劇痛來臨的那一刻,她腦海裡模糊地閃過一個念頭,也許從父親閉眼的一刻起,這就是宿命,降臨於她身上,不可逃避,終有這麼一天。

社會各界給予了她極大的同情與救助,母親由福利機構暫代照顧,而她從此輾轉於各大醫院,對大面積潰爛的皮膚和容貌進行一次又一次修復。

這就是衣錦消失的秘密,因為那次事件後,所有媒體都是報道的她的本名,田小桃。

三年後她看著鏡子裡自己的臉,她想,那是自己嗎?那是三年前見到寧信時的衣錦嗎?

她不知道。

因為自從母親瘋後,某天就一把火燒掉了她從小到大所有的照片,而她和寧信,在那抵死痴纏的五天四夜裡,竟然連手機照都不曾拍過一張。

他曾經那麼篤定,只要他堅持,就會擁有永遠。

一張臉就這樣消失了,而容貌如果不在,還有沒有人能夠認出曾經的靈魂?

她不知道。

她和他,都不是那麼堅決的人,也許很愛很愛,但也只是很愛很愛。

如果這是宿命,他們自會在時間的暗河裡慢慢沉默,漸漸接受。

06

離開的那一天,天終於完全放晴。

已經是滿滿的春天的景象,小街口亦有芙蓉花盛開,華美如裙,是城市的新衣。

今年的春天來得稍晚,也許是在家精心裝扮。

可是,它總會來的。

無論是含著淚,還是舞步姍姍。

衣錦拉著行李箱,慢慢走出盛世芙蓉酒店。

頂層的咖啡廳某桌上,放著一張照片,照片裡的女人背影,似乎浮在雲中,不能醒來。

遠處的男人將他那好看的兒子抱進銀色小車裡,順手關門,從另一邊上車。

半分鐘後車子絕塵而去。

寧信最終沒有認出衣錦,也許無數次的整容修復,衣錦的臉確已不是多年前的臉。

也許,那五天四夜,寧信曾經痴痴相望,意欲刻入腦海一生一世的臉,已經在這無情的時間裡,一點點磨去,他卻渾然不覺。

他的妻子,那個他認為酷似記憶裡的衣錦的小女人,在真正的衣錦眼裡,卻找不出半點相似之處。

她不知道是她的記憶模糊,還是寧信的記憶模糊。

又或許,他們記住的,都不是十九歲的衣錦。

時間不可重來。

她想起寧信的兒子跟著她稚氣地念:貓吃魚,狗吃肉,奧特曼打小怪獸。

他有一天會知道,這句魔法口訣,就是她的祝福嗎?

平淡的幸福,幸福的童話。

有時候很容易,有時候卻那麼難,那麼難。

「寧信,謝謝你,讓我相信了童話的存在。可是一個童話結束了,後面是什麼?是另一個童話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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