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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紅榴石 她曾在這裡嘗過幸福滋味(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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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那張紅榴石魔牌小心翼翼地放在她那個紅色的娃娃屋鐵皮箱裡。這個孩子氣的鐵皮箱是她七歲那年外婆送的,配有一把金色的鎖。經過這麼多年,箱子已經有些鏽蝕,她依然捨不得把它丟掉。

就在這時,她的電話響起。

「小玫瑰,我是巫清清。」電話那一頭一個銳利的聲音說。

巫清清是出了名的不擇手段的娛樂記者,外號「巫婆」。小玫瑰剛剛失聲的時候,巫清清對她窮追不捨,報道她落魄的生活。有一次,她喝醉酒,在酒吧外面摔了一跤,巫清清把那張偷拍得來的照片放在雜誌封面上,諷刺她是末路歌后。

她從沒這麼討厭過一個人,她真想把巫清清的頭髮全都拔光,那時候,她才真是名副其實的「毛清清」。而今,她收復失地,巫清清竟像什麼事都沒發生一樣,再來找她,證明她重新有了利用價值。

「清清,找我有事嗎?」她討厭自己那種假惺惺的口吻,但是,對付巫清清,也只能用這種態度了。

「你這次復出,會不會再找嚴星歌幫你?你們還是朋友嗎?」巫清清單刀直入地問。

「我還沒時間去想。」她隨便抓了幾個字回答。

該來找她的人都來了,那些以前奉承過她的人、唱片公司、合作伙伴、記者,又重新簇擁著她,唯獨嚴星歌沒有出現,他就像從地平線上消失了似的。

她失聲之後,嚴星歌離開了她。在她最需要他的時候,他撇下她走了。她多麼恨他,卻又想念他。那份想念與其說是愛,倒不如說是復仇的心。她想看到他吃驚和懊悔的神色,想告訴他說:「你這個人,我當初看錯你了。」

然而,嚴星歌躲到哪裡去了?在她失聲的那段日子,他並沒有替其他人寫歌,也似乎沒人見過他,有人說他已經離開了這個城市。

「聽說嚴星歌回來了,你知道嗎?」巫清清在電話那頭探聽地問。

她真的想再見嚴星歌嗎?要是隻想復仇,也許不用見面。他會在報紙上看到她的訊息,不久之後,他更會聽到她的新唱片。這張新唱片的歌是由另一個當紅的作曲家寫的,她聽過了,總覺得欠缺了一點什麼,不像嚴星歌的作品那樣適合她。

從前就有樂評家說:「嚴星歌的歌只能由小玫瑰去唱。」

她和嚴星歌相識的時候才十六歲,他比她大一歲。他跟兩個男孩子和一個女孩子組了一支樂隊,她是後來加入的,成了樂隊的主音歌手。

他們常常在社群會堂、學校和酒吧表演。在她加入之前,這支樂隊幾乎沒有什麼人認識。她來了之後,捧場的歌迷多了。嚴星歌的歌和詞好像為她度身打造似的。他也好像一直在等一個這樣的聲音來唱他的歌。

初相識時,他是個羞怯的男孩子,才華橫溢,卻愛躲在一角,不管什麼天氣,頭上老愛戴著一頂羊毛帽子。起初,她以為嚴星歌喜歡的是樂隊裡另一個女孩子蘇蘇。蘇蘇長得漂亮,身材又好。小玫瑰每次看到蘇蘇,心裡總是酸酸的,只有當她拿起麥克風唱歌的時候,自信心才又回來了。

直到一天晚上,他們在一家酒吧表演,蘇蘇病了,沒來。表演結束,那兩個男孩子先走,剩下她和嚴星歌。

「蘇蘇會不會病得很厲害?」羞澀的他突然問。

她的一顆心下沉了,原來他心裡只有蘇蘇。

「聽說是重感冒。」她沒精打采地回答。

「我們要不要去看看她?」他結結巴巴地說。

「這麼晚?」她頗酸地問。

他看看手錶,帶著失望的神情說:「是的,太晚了,她也許睡了。」

「還是去看看吧,說不定她還沒睡。」她提議說。

他們一直走一直走。想到要把自己喜歡的男孩送到另一個女孩的窗前,她心裡難過得說不出話來。離蘇蘇的家愈近,她的腳步愈沉重。她一邊走,一邊哼著他新寫給她的歌。

她好喜歡這首《那些為我哭過的男孩》,每一次唱都會哭。今天晚上,她咬著嘴唇,不讓自己哭。

終於,她看到長街盡頭的一排粉綠色的房子,那是蘇蘇的家。

「到了。」她朝嚴星歌說。

他默然止步,兩隻大手緊張地扭絞在一起。

「她睡房的燈還亮著。」她酸溜溜地說,別過頭不去看他。

良久之後,他大口吸著氣說:「我並不是想去看她,我只是想和你一起散步。」

她始終沒把頭轉回來,偷偷用眼角的餘光看他,看到他傻傻地杵在那兒等著她回答。他們走了那麼多的路,原來他喜歡的是她。她笑開了。

一年後,她在酒吧表演的時候給唱片公司發掘。他們只要她一個人,不要樂隊,她不肯,堅持要唱嚴星歌寫的曲。唱片公司屈服了。第一張唱片空前成功,證明了她和嚴星歌是不能分開的。他們成了歌壇上響噹噹的兩個名字。當那些記者問他們是不是一對的時候,她既不承認也不否認。她笑著對那些記者說:「我喜歡生活中有點神秘感。」

他們擁有了名和利,一切看來那麼順利。然而,她做夢也沒想到,她失聲之後的六個禮拜,嚴星歌連一句話也沒留下就走了。

他一定沒想到她會復原吧?

這天晚上,她獨個兒開著她的紅色小轎車來到郊區的一排倉庫外面。有人告訴她,嚴星歌在這裡。她停了車走下來,朝那個黃色的倉庫走去。她緩緩推開倉庫的一道鐵門跨進去。穿過一條幽暗的走廊,她聽到人聲和音樂聲,看到一個短髮女孩在打鼓,一個高瘦的男孩彈著電子琴,還有另外幾個人忙著自己的事,竟沒有人注意到臉上架著墨鏡的她。

就在這時,一頂灰色的羊毛帽子在她眼前輝映著,她逐漸放慢步子。

戴著帽子的嚴星歌坐在一張沒有靠背的高腳椅子上,低頭調撥著手上吉他的絃線。

她緩緩來到他跟前,咬著嘴唇盯住他。他抬頭,看到她的時候,臉上有些驚訝。

「我想找你寫歌。」她沒感情地說,就好像跟他談一宗交易。

他沒接腔,低頭繼續撥弄絃線。

「你要什麼條件?」半晌,她帶著些許微笑問。

「我不會再為你寫歌。」良久,他回答說。

「難道你不知道,我已經復出了嗎?」

「有很多人願意為你寫。」他說。

她帶著抖顫的笑容瞅著他,說:「對啊!太多人想我唱他們的歌了。」

嚴星歌沒接腔。他早聽說小玫瑰復原了,只是沒想到她會來找他。

她環顧倉庫裡的人,問他:「這是你的新樂隊嗎?」

他點點頭,眼睛始終避開她。

「樂隊不適合你。」她說。不管怎樣,她相信她是最瞭解他的人。

他默然無語,心不在焉地撥著吉他的絃線。

「你為什麼不敢看我?」她衝他說。

他緩緩抬起頭,一雙疲倦的眼睛定定地看著她,不說話。

她看著這雙她愛過的細長聰明的眼睛,看到她曾經傾心的才華,也看到自己未死心的愛。她本來只是要來奚落他,卻終於忍不住問他:「我只想知道,你為什麼在我最慘的時候離開我?」

他看著她的雙眼,出奇地冷靜,然後說:「那也是我最慘的時候。」

她詫然凝望他。

「那時候我媽媽在醫院。」他接著說。

她想起來了,她失聲之後,有一天,嚴星歌很晚才回來。她問他去了哪裡,他告訴她說:「媽媽病了。」她煩著自己的事,沒問下去,他也沒說。

「伯母現在好嗎?」她問。

「她走了。」他抿著嘴說。

「那時你為什麼不告訴我?」她不解。

「那時候,沒有什麼比你能再唱歌更重要。」他回答說。

她啞然無語,用同情的眼睛看著他,搖搖頭說:「那時發生了很多事情。」

他從椅子上站起來,說:「你能再唱歌就好了。」

「我想你再幫我寫一首歌。」她吐了一口氣說。

他看著她,平靜地說:「你剛來樂隊的時候,燙了一個很醜的爆炸頭,戴著一個很醜的鼻環,口紅的顏色不配你,身上的衣服也不配你,但我覺得那時的你很美。比起後來那個自私的你,可愛太多了。」

她本來理直氣壯來找他,這一刻卻怔住了。

「你來,只是要我幫你寫歌。」他說。

她咬著唇,不讓自己哭出來。她用找他寫歌來做開場白,只是出於強烈的自尊心,然而,就在此刻,卻連她自己都不禁懷疑,她想要的並不是他,而是他的歌。

她首先想到的,總是她自己。

「我還以為我們什麼都可以分享。」她顫聲說。

他朝她看,沒說話,即使說出來,她也不會明白,男人的自尊是多麼難以啟齒的一種心情。這些年來,她紅了,他只是她背後的工匠。他想起那時候,他們籍籍無名,一天,他們經過一家有落地玻璃窗的漂亮餐廳,看到裡面鬧鬨鬨的,原來,當時最紅的一個歌女正在餐廳裡吃飯,一群歌迷把她簇擁著。他和小玫瑰都喜歡她的歌,他們兩個鼻子湊到玻璃窗上,羨慕著別人的風光。這時,她轉過頭來跟他說:「等我成名了,我要買很多很多把名貴的吉他給你。」

那時他就應該知道,他們之間有些事情是無法分享的。

「對不起,我要去練歌了。」他拋下一句話,從她身邊走開。

她側身讓他通過,無言地看著他。

強勁的音樂響起,嚴星歌低頭沉醉地彈著吉他,短髮女孩使勁地敲著鼓,一雙眼睛深情地看著嚴星歌。她訕訕地想,女孩也許是他現在的女朋友,而她自己,已經成了局外人。

她回到車上,摘下臉上的墨鏡,隔著擋風玻璃看著空茫幽暗的遠處。得到那副寶石魔牌之後,她只想要回她的歌聲,沒想過要嚴星歌回來她身邊。他說得對,她愛的只有她自己。

夜裡,她跪在床邊,開啟那個稚氣的鐵皮箱,拿出那張紅榴石魔牌看。她的願望成真了,卻比從前孤單。嚴星歌早已經把他最好的歌寫給了她,只是,她把一首好歌唱壞了。

她抬頭凝望窗外,又是另一個月圓之夜,剩下的那二十張寶石魔牌,她要送給下一個人,否則,她的願望馬上會幻滅。她多麼想把它送給嚴星歌,卻又害怕他的願望是把她變回去從前未成名以前的那個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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