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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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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老闆要來,第一反應是不怎麼好。

娛樂圈那麼多黑幕的事情,當初微博上曝出了天藝娛樂的女老闆,誰知道會不會做什麼。

經紀人看兩人心不在焉,敲打道:「就你們還胡思亂想,有那個本事你們想去也去不了,別癩蛤蟆想吃天鵝肉了,林總也是你們能想的?」

秦荀聲:「……」

徐瑾:「……」

「別看我,我說的是實話。」經紀人一臉淡定:「典型例子沈明雀,現在是林總的朋友,日子過得好得很。」

「所以我們也要成為林總的朋友?」

「想想就可以了,你們顏值不夠。」

「……?」

好歹他們也是最新出道的小鮮肉吧……

-

天藝娛樂財大氣粗,這次慶功宴在匯錦園。

因為是私底下的,所以林初螢穿的都是很日常的衣服,雖然如此,也是惹人眼。

沈明雀特地穿了平底鞋,畢竟她個子高,再加上女生本來顯高,和陸堯站在一起都不覺得矮。

「老闆,我待會進去怎麼說話?」沈明雀緊張。

「……?」

林初螢一臉狐疑地看著她:「小沈,看看喬果。」

沈明雀聽著她的話扭頭,喬助理一臉面無表情,雷打不動的姿勢,彷彿機器人似的。

她做不到啊。

林初螢說:「你是前輩,高冷一點。」

沈明雀聽話點頭:「好。」

包廂裡已經到齊人了,看到門被推開,兩個剛出道的小愛豆眼珠子都快瞪掉下來了。

這是他們公司老闆??

經紀人從後面拍了一巴掌。

兩個人這才回過神來,乖乖出聲:「老闆。」

「嗯。」林初螢看著才十八九歲的少年,感覺年輕真好,乖乖巧巧的,弟弟一樣。

她沒怎麼看那個綜藝,但是有喬果在,什麼都很清楚,包括他們節目裡魔鬼剪輯,私下撕逼,都一清二楚。

畢竟將近百人的選秀綜藝,有妖魔鬼怪很正常。

「楊姐。」徐瑾小聲叫道,又問:「你覺不覺得我們老闆和華盛的陸太太長得很像?」

「我也覺得。」秦荀聲跟著湊過來:「而且陸太太和明雀姐也是朋友,和我們老闆是不是雙胞胎姐妹啊?」

「你一說我想起來老闆也姓林。」徐瑾開腦洞:「哪個是姐姐,哪個是妹妹呀?」

「……」

楊姐第一次覺得自己的藝人適合去當編劇:「什麼雙胞胎姐妹,你們以為是在拍電視劇嗎?」

慶功宴沒多久,結束後才十點。

秋天的夜晚很冷,林初螢披上外套,才想起來沈明雀去洗手間還沒回來:「雀雀呢?」

她對沈明雀的稱呼亂七八糟,想起來都能叫。

喬果說:「我去洗手間看看。」

林初螢搖頭:「算了,一起去吧。」

洗手間在裡面,她們才剛到外面就看到沈明雀從裡面倒退,末了還用腳往裡踢。

大概是沒踢中,自己差點歪倒。

林初螢只看到一隻修長的手從裡探出,拉住了她手腕,袖口翻折,腕上精細的腕錶格外顯眼。

「你是不是瘋——」

沈明雀本身就沒站穩,這下整個人都跌進裡面,撞得程銘城後退,抵上冰冷的牆壁。

她氣急敗壞,抬頭對上漆黑的一雙眼。

走廊上很安靜。

林初螢眯了眯眼,沒過去,等在過道盡頭。

幾分鐘後沈明雀才出來,還在甩著胳膊,捏著自己的手腕,時不時跺一次腳,顯然氣得不行。

看到林初螢,她連忙將手背到身後,露出笑容:「老闆,我們要回去了嗎?」

「嗯。」林初螢點頭。

喬果在一旁看著兩個人,感覺還是不要說話比較好。

上車後,林初螢才問:「感覺幻滅嗎?」

沈明雀說:「太小了。」

「養成不好嗎?」林初螢抿了口喬果泡的茶,眯著眼說:「你看多少人想找小奶狗。」

「那還是算了吧,不喜歡奶的。」沈明雀想的更遠,臉有點兒微紅:「老闆,你不覺得狼點更好嗎?」

林初螢睨她一眼。

看不出來她還有這樣的抱負。

「這兩天看了一部短劇。」沈明雀小聲解釋:「不說了,不然陸總要殺人了。」

「把口紅補補。」林初螢提醒。

沈明雀動作一頓,小心翼翼地看了眼老闆的神色,發現沒有生氣後才鬆口氣。

她故作淡定:「害,多大點事。」

林初螢輕哼了聲:「我不提就不準備說?」

沈明雀看著鏡子裡的自己,抿了抿唇,又恢復成原來的紅潤唇色,眼眸清亮。

她惡狠狠地開口:「老闆你放心,我報復回去了。」

林初螢沒問什麼報復。

等到第二天,看到新聞時才恍然大悟。

影片中,程銘城倒還是以前的冷淡模樣,擱往常是沒有什麼,偏偏這次唇角被咬破了。

雖然傷口不大,但總有點違和。

程銘城彷彿沒事人一樣,頂著那傷口去公司,就差沒有昭告天下他被咬了。

狗仔們還著重描寫傷口複雜,對方肯定是沒有留情的,這傷口起碼要好些天才能好。

底下網友對此猜測眾多。

林初螢看著那照片樂不可支。

昨晚她看到那腕錶就認出來是程銘城了,雖然沒露臉。

她昨晚不知道程銘城怎麼也在匯錦園,當然也有可能是偶遇的,至於他和沈明雀怎麼個情況也不清楚。

要是昨天沈明雀最後那一腿踢到,這位程總今天可能要在醫院裡上頭條了。

正想著,喬果推門進來:「老闆,你又上熱搜了。」

林初螢說:「是嗎?」

她都習慣了。

喬果解釋說:「這次的熱搜有點奇怪,是因為昨天晚上慶功宴的事情,風向不太對。」

林初螢倒想看看有什麼風向。

她去參加慶功宴也不是什麼不可告人的事情,拍到就拍到,無所謂的。

網上說的就不一樣了。

新聞下的熱門評論第一條就格外刺眼:「這是才秀完恩愛就去追愛豆了,不知道這見面吃飯花了陸總多少錢?」

當然也有人反駁他。

【結婚了不能追星嗎?】

【合著以後秀完恩愛就只能在家待著?也別出門了,省得被拍到和別人同框,被你這麼黑。】

【不說別的,花老公的錢追星不太好吧?】

【你知道得這麼清楚?】

【追星可以,但是大晚上去見不太好吧?】

【陸總知道他老婆拿著他的錢去見男愛豆還吃飯嗎?】

評論裡吵了起來,一邊維護,一邊黑。

非常符合林初螢一半黑粉一半顏粉的設定。

最後吵來吵去,連帶著前幾天林初螢的vlog也被拉出來嘲諷,說她全花陸燕臨的錢。

喬果說:「已經在準備撤熱搜了。」

「他們不是覺得我花老公的錢嗎?」林初螢靠在椅子上,「就讓他們看看唄。」

一整個衣帽間,就怕他們看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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