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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飽和(5)(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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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

關於tom-tom搗亂這一點,大家沒有異議吧?大家即便為了這種事情浪費時間,可tom-tom仍然存在。大家不覺得以太逐漸減弱了嗎?就這樣算了吧?

tom-tom,拜託了,能否離開這裡?

《發帖者:tom-tom》5月6日(sat)01:59

■致拉拉休泰

請讓我考慮一下。這期間,我會停止發帖。

《發帖者:阿修羅男爵》5月6日(sat)02:00

■tom-tom!

這樣的話,我想never71還是無法接受的。總之,還是請你離開這個網站。請發誓以後不會再來了。

《發帖者:花子露露》5月6日(sat)02:00

■契約書

我認為有必要讓tom-tom寫一份契約書。

保證今後不再來這裡。

《發帖者:阿修羅男爵》5月6日(sat)02:01

■不錯!

贊成!

《發帖者:戰爭狂j》5月6日(sat)02:01

■goodidea!

非常贊成!

《發帖者:拉拉休泰》5月6日(sat)02:02

■露露,就是它!

這樣一切就完美了!

《發帖者:never71》5月6日(sat)02:03

■嘿嘿嘿

tom-tom,心情不錯噢。嘿嘿嘿!

《發帖者:鐵人29號》5月6日(sat)02:04

■喂喂

真拿你們沒辦法啊。對我來說,怎樣都行。既然是少數服從多數,那麼也就意味著讓他"退場"了?

《發帖者:tom-tom》5月6日(sat)02:06

■怎麼會這樣?

satie、大熊、嗜睡嬰兒,你們怎麼認為?

亞美香、路加,還有白芷呢?

《發帖者:白芷》5月6日(sat)02:08

■我

我繕不清楚。

《發帖者:路加》5月6日(sat)02:09

■tom-tom

為什麼亞美香的名字寫在我的前面?

你傷著我了。

《發帖者:亞美香》5月6日(sat)02:12

■致tom-tom

我認為不必離開。

《發帖者:satie》5月6日(sat)02:14

■管理員留言

不用他離開吧。畢竟這裡是大家自由討論莉莉周的地方。

我的意見是,不希望大家把彼此的爭議帶進網站。

《發帖者:大熊》5月6日(sat)02:16

■俺的意見

俺弄不懂。不過,俺明白這是一場無聊的爭吵。

《發帖者:嗜睡嬰兒》5月6日(sat)02:18

■好像之前也

好像之前也發生過此類事情。只要一發帖,大家就把潛水者給忘了。現在我切身感受到原來潛水者有這麼多啊。我認為這個bbs也是他們的。雖然我分不清tom-tom是否應該離開,不過希望大家考慮到這一點。

《發帖者:夢子》5月6日(sat)02:19

■意見

被忘卻了存在的悲傷。

不被人記住的姓名。

我好心痛。

請允許我投never71一票。

《發帖者:鐵人29號》5月6日(sat)02:22

■報告結果

關於tom-tom退場一事,

贊成者(即希望他退場的人)繕7票

反對(認為他可以留下的人)繕2票

無所謂,或不清楚,或怎麼都行繕4票

綜上所述,請tom-tom離開。

《發帖者:tom-tom》5月6日(sat)02:25

■明白了

我已經明白了。我這就走。但是將我趕出去的人們,你們的以太是血紅的,是假的以太。這一點,請記住了!

《發帖者:帕斯卡》5月6日(sat)02:27

■等等!

tom-tom,請等一下。

怎麼看都覺得這四個人好奇怪。

阿修羅男爵/拉拉休泰/戰爭狂j/花子露露

這是never71的不同馬甲吧。never71和鐵人29號是同一人,因此他們也都是同一人吧?

假如是這樣,那麼贊成者與反對者就是2:2了噢。讓我再加一票反對吧。

那麼就是2:3,你贏啦。也就是說你不用離開了。

這次決鬥,就這樣可以了吧?

《發帖者:嗜睡嬰兒》5月6日(sat)02:29

■帕斯卡!

你不是帕斯卡!

你清醒著嗎!

偵探帕斯卡出現了,密室的門終於要開啟了。

事件發生在半年前,涉谷四葉大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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