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可能就是philia先生。
所以那傢伙停止了網站的運營。
至少駭客是philia先生,這一點沒錯。要知道網站是由他主宰的呀。
他一定非常懂計算機。
《發帖者:satie》5月6日(sat)19:27
■re.罪犯
帕斯卡。這樣不好吧。
不能因為他經營網站,就認為他會進行駭客破壞啊。現在的我就不會啊。我不過是在管理這個網站罷了。總之這個話題就到此為止吧。
《發帖者:帕斯卡》5月6日(sat)19:29
■罪犯
請讓我再說一點。
《發帖者:satie》5月6日(sat)19:30
■不行!
不行。我說過了,這樣太偏激了。如果你再這樣口無遮攔,我就刪除你的帖子。
請你發郵件給我。
《發帖者:帕斯卡》5月6日(sat)19:35
■罪犯
請刪除吧。但是在此之前請讓我說。身上沒有做標記的人在ram1夥伴中只有philia先生和嗜睡嬰兒,還有satie,就是你嘍。嗜睡嬰兒證實了他當時在場。你說自己沒有去,也沒有人看到你。你說過你會戴黃色墨鏡,身穿黃色運動服,以此作為標記。但是現場沒有這樣打扮的人。你說了當時有事沒能去,可是,假如沒有黃色墨鏡和黃色運動服,沒有人能認出你來。
你可以刪除這些內容。不過只要帖子登上,一定會有人看到的。如果你刪除了,那麼你的行為簡直就和罪犯一樣了。
再見一面吧,satie。
其實,我看見罪犯了。我知道他的長相。如果你是罪犯,我一眼就能認出來。
《發帖者:satie》5月6日(sat)19:37
■re.罪犯
你在懷疑我嗎?
不,還是在說你看到了真正的罪犯?
《發帖者:帕斯卡》5月6日(sat)19:38
■不刪除了嗎?
如果你能向我保證不刪除我的帖子,那麼我就再寫一點。
《發帖者:satie》5月6日(sat)19:40
■re.不刪除了嗎?
不刪除了,請告訴我。
順便說一下,我可不是罪犯哦。
你想見面的話,可以見見。
各位,作為管理員的我也日益興奮了。
我決定繼續聽帕斯卡講下去。請各位諒解。
因為我沒想到自己有一天會被人當作罪犯。
《發帖者:tom-tom》5月6日(sat)19:42
■我的推理
我們不知道philia先生究竟是怎樣的一個人。不過,各位,是否都忘了一個重要的人物?就是那個穿不同馬甲陷害別人的傢伙。他時而自稱是never71,時而又稱作鐵人29號,甚至變身為阿修羅男爵、拉拉休泰、戰爭狂j、花子露露等,不斷地改變自己的馬甲。
他才是這場事件的罪犯。
《發帖者:帕斯卡》5月6日(sat)19:43
■致tom-tom
你的推理很有道理啊。
《發帖者:嗜睡嬰兒》5月6日(sat)19:44
■看不懂!
philia先生是罪犯嗎?
《發帖者:帕斯卡》5月6日(sat)19:45
■致嗜睡嬰兒
這種說法只有在我的推理正確的前提下才能成立。
說不定tom-tom的推理才是正確的呢。
究竟誰的才是正確的推理呢?tom-tom,要不咱們來比賽吧。
《發帖者:tom-tom》5月6日(sat)19:46
■帕斯卡
你有絕對的把握,確信不是他嗎?
《發帖者:白芷》5月6日(sat)19:48
■致帕斯卡
帕斯卡,很抱歉,我希望你能告訴我之前的網站上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
說什麼駭客事件,可是我依然想象不出是怎麼一回事。
《發帖者:帕斯卡》5月6日(sat)19:52
■"lili-philia"網站發生了什麼?
之前的網站上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
關於這件事,說來話長。在這兒解釋的話,確實不太合適,畢竟這兒是satie的網站。如果大家感興趣的話,請按下列url進去瀏覽。我在上面登載了一部分過去的留言。
登入這裡吧。
1999年11月"lili-philia"網站上發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