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了,之前你不是說買了檯筆記型電腦嗎?
《發帖者:大熊》12月4日(sat)00:32
■致諸位
自從那件事以後,這個網站就蕭條了許多,
帖子數量也急劇減少。
這個月莉莉周終於要在四葉大廈舉行現場演唱會了。
我建議大家舉行一次歌迷會吧。
大家見個面吧?
大家光在文字的世界裡相見,想必也覺得拘束吧。
贊成這個提議的人請舉手!
《發帖者:鐵人29號》12月4日(sat)00:37
■re.致諸位
那太好了。
一定要舉行!
那樣的話,需要什麼標記吧。
《發帖者:大熊》12月4日(sat)00:40
■乾脆去四葉
事先說明一下,我身材幹巴巴的,完全不像"大熊"。
對大家隱瞞了,真抱歉。
不過,要說標記的話,大家覺得莉莉周的cd怎麼樣?
《發帖者:帕斯卡》12月4日(sat)00:44
■re.乾脆去四葉
我也贊成!
不過帶莉莉周的cd的話,看不出來啊。
現場一定有其他人帶cd的。
沒有什麼更容易區分的標記嗎。
例如,玫瑰花?有點噁心吧。
例如,在鼻樑上寫上"莉莉周"字樣?
《發帖者:philia》12月4日(sat)00:48
■提議!
我認為大熊的提議非常有意思。
但是,想必還是有些人不願露臉。
在此我提議:
大家事先決定自己的標記。不想露臉的人可以不做標記。規則是那天在四葉大廈,我們彼此不打招呼,就那樣待到結束。那天發生的事,我們回來後在這裡再聊,怎麼樣?
《發帖者:嗜睡嬰兒》12月4日(sat)00:50
■贊成
我贊成philia的提議。
我不想露臉。因為沒有自信。
我去時不做任何標記,不過我會辨認大家的。
《發帖者:帕斯卡》12月4日(sat)00:53
■ok!
就這麼辦吧。
說不定到了見面時,我會怯場了呢。
我戴紅色手套去,只露出中指,就請大家憑這來找我吧。
《發帖者:philia》12月4日(sat)00:55
■其實
我會穿這個網站的t恤去。
其實我已經偷偷做好了。
《發帖者:大熊》12月4日(sat)00:57
■我
好想要那件t恤!>philia
我會帶個熊娃娃去。
《發帖者:satie》12月4日(sat)00:59
■我會是黃色!
我會戴黃色墨鏡,身穿黃色運動服去的。這樣大家就會明白啦!
《發帖者:鐵人29號》12月4日(sat)01:03
■找29!
請大家找29這個數字。
《發帖者:青貓》12月4日(sat)01:08
■我也去
我也去。
我會帶著青蘋果去。
《發帖者:never71》12月4日(sat)01:09
■喂
抱歉了,那天我要去沖繩出差。當學生,真好啊。
大家玩得開心點。
《現場演唱會當天》
《發帖者:philia》12月8日(wed)23:40
■莉莉周降臨!
莉莉周降臨在四葉大廈。
今天是莉莉周之夜!
《這條留言之後,"lili-philia"網站就消失了》
帕斯卡重新開啟。
真正目的是什麼?
故事漸入高xdx潮!